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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爺笑著,不做聲,到後又忽然說:「你割下這個『三斤半』吧。可是我們正經事總還得辦,莫急忙輸你這顆大腦袋。」
律師裝作相信不過神氣,「我輸不了腦袋,要吃喜酒!七爺,你不要瞞我,許多事你都還瞞著我!湘雲一定做得有詩送來,七言絕句,又香又艷,你不肯把我看,以為我是粗人俗人,不懂風雅。」
「得了吧,我瞞你什麼?家中寄了一千塊錢來,我正不知道用在哪一方面去。」
「七爺,你讓我作張子房嗎?」
「什麼張子房李子房!說真話,幫我作參謀,想想看。」
事情倒當真值得律師想想,因為錢在七爺手上,要從七爺手上取出來,也不是很容易的事。並且只有一千塊錢,是應當讓婦人捉著他好,還是讓地產希望迷住他好?律師拿不定主意,想了一陣無結果,因此轉問七爺意思如何。且自以為不配作張子房,不能扶助劉邦。
七爺也想了一下,想起大爺的教訓,意思倒拿定了,告給律師,說是先辦正經事,別的且放下莫提。這種表示律師求之不得。不過又不願意老婊子疑心他從中搗鬼,所以倒拘拘泥泥,模稜兩可,反倒為史湘雲說了些好話,把她比作一個才女,一個尤物,一個花魁。說到末了是從七爺手中拿去了兩百元,請七爺到三十一號路去吃館子,說是住天津十多年,最近才發現這個合乎理想的經濟小館子。所謂經濟的意義,就是末了不必付小費。七爺歡喜這種辦法,以為簡便得多,也經濟得多;卻沒計算到事實上菜價中早已加了兩成小費,一成歸飯館,一成歸介紹人。
茅大得過律師的好處,把一張本市出的《風月畫報》遞到七爺眼睛邊,「七爺,你瞧這個,不知是誰把湘雲相片上了報,說她是詩人,還說了許多趣話!」
老爺聰明,就斷定是律師作的,但看那文章,說和湘雲相好的,是個「翩翩濁世之佳公子」,又說是個「大實業家,大理想家」,心裡也很受用。一見律師就笑著說:「少作點孽,你那文章我領教了!」
律師對這件事裝作莫名其妙,「怎麼,怎麼?七爺,我作了什麼孽?犯法也得有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