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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全集《小說集》 - 63 /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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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全集《小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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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第二次來人是五個,情形稍稍不同:上一次是探視,這一次可正式來佈置了。對於婦女特別注意,各家各戶去調查女人,人人驚嚇不知應如何應付。事情為獵人徒弟之一知道了,就告了師傅。師傅把六個年輕人聚在一處,商量第一步反對方法。

  年長人說:「事情是在我們意料中出現了,我們全村毀滅的日子到了,這責任是我們的責任。應當怎麼辦,年輕人可各提供一個意見來討論,我們是決不承認要官管理的。」


  

  第一個說:「我們趕走了他完事。」

  第二個說:「我們把這些來的人趕跑。」

  第三四五六意見全是這樣。既然來了,不要,彷彿是只有趕走一法了。趕不走,倘必須要力,或者血,他們是將不吝惜這些來為此事犧牲的。單純的意識,是不拘問什麼人,都是不需要官的,既然全不要這東西,這東西還強來,這無理是應當在對方了。

  在這些年輕簡單的頭腦中,官的勢力這時不過比虎豹之類稍凶一點,只要齊心仍然是可以趕跑的。別的人,則不可知,至於這七人,固無用再有懷疑,心是一致了。

  然而設官的事仍然進行著。一切的調查與佈置,皆不因有這七人而中止。七個人明示反抗,故意阻礙調查人進行,不許本鄉人引路,不許一切人與調查人來往,又分佈各處,假扮引導人將調查人誘往深山盡他們迷路。結果還是不行。


  
  一切反抗歸於無效,在三月底稅局與衙門全佈置妥了,這七個人一切計劃無效,一同搬到山洞中去了。照例住山洞的可以作為野人論,不納糧稅,不派公款,不為地保管轄,他們這樣做了。

  新來的地方官忙於徵稅與別的吃喝事上去了。所以這幾個野人的行為,也不曾引起這些國家官吏注意。雖也有人知道他們是不肯歸化的,但王法是照例不及寺廟與山洞,何況就是住山洞也不故意否認王法,當然盡他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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