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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 331 /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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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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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她很生氣,並且對我說,永遠不要再提這件事了。」 

「還有你父親呢?你告訴他了嗎?」 


  

「告訴了,他似乎同我想法一樣,是發生了什麼事,但是我將會重新得到霍斯默的消息的。照他的說法,把我帶到教堂門口就丟了,不管對任何人來說會有什麼好處呢?好,如果他借了我的錢,或者同我結了婚而我把財產轉讓給他,也許有點理由可說,但是霍斯默在錢這個問題上是完全不依賴他人的,對我的錢,哪怕是一個先令,也是從來不屑一顧的。既然如此,還會發生什麼事呢?為什麼連信也不寫一封呢?唉,想起來真把我逼得半瘋半癲、通宵不能闔眼。」她從皮手籠裡抽出一塊手帕,蒙着臉開始痛哭起來。 

福爾摩斯邊站起來邊說道:「我要為你辦這件案子,我們一定會得到結果的,這點毫無疑問。現在讓我來挑起這副擔子吧,你就用不着再操心了。尤其重要的是,讓霍斯默先生從你的記憶中消失吧,就象他從你的生活中消失了一樣。」 

「那麼,您想我不會再見到他了嗎?」 

「恐怕不會了。」 

「那麼,他出了什麼事呢?」 

「你把這個問題交給我好了。我願意得到關於這個人的準確的描述,還要你現在保留的他的信件。」 

她說:「我在上星期六的《紀事報》上登過尋找他的廣告。這就是這條廣告,這裡還有他的四封來信。」 

「謝謝你。你的通信地址呢?」 

「坎伯韋爾區,里昂街31號。」 

「我知道你從來沒有過安吉爾先生的地址,那麼,你父親的工作地點在哪裡呢?」 

「他是芬丘破特的法國紅葡萄酒大進口商韋斯特豪斯·馬班克商行的旅行推銷員。」 

「謝謝你。你已經把情況說得很清楚。請你把這些檔案留下來,記住我給你的勸告。這整個事件就這樣了結了,不要讓它影響你的生活。」 

「福爾摩斯先生,你對我太好了,可是這個我做不到。我要忠實于霍斯默。他一回來我就要和他結婚。」 

我們的客人,儘管戴着一頂可笑的帽子,顯得茫然若失。但是她那純仆的忠誠之心帶有一種高尚的情操,使我們不得不肅然起敬。她把一小束檔案放在桌上就離開了,答應需要她的時候,當即再來。 

福爾摩斯沉默了幾分鐘,他的手指尖仍然頂着手指尖,兩腿向前伸展,眼睛朝上盯着天花板。然後,他從架子上取下使用年久、滿是油膩的陶制煙斗,這煙斗對他好象是一個顧問。點燃煙絲以後,他朝後靠在椅子上,那濃濃的藍色煙霧裊裊縈繞,臉上現出無限沉思的神情。 

他說:「那個姑娘本身就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研究對象。我發現她本人比她小小的問題更有意思。順便說一下,她的問題不過是一個很平常的問題。如果翻閲一下我的案例、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的話,就能找到同樣的例子,而且去年在海牙也發生過一些類似事件。那都是些老主意,我看其中有一兩個情節倒是新鮮的。可是這位姑娘本人卻是最發人深省的。」 


  
我說:「你似乎能在她身上看出很多我看不出來的東西。」「不是看不出,華生,而是不注意。你不知道該看哪裡,所以忽略了所有重要的東西。我從來沒有使你認識到袖子的重要性,從大拇指指甲中看出問題,或者在鞋帶上發現大問題。好,你從這個姑娘的外表看到了什麼呢?你描述一下吧。」「唔,她頭戴一頂藍灰色的寬邊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磚紅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縫綴黑色珠子,邊緣鑲嵌小小的黑玉飾物。她的上衣是褐色的,比咖啡色深,領部和扣子上鑲着窄條紫色長毛絨。手套是淺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經磨破。她穿的什麼鞋我倒沒有注意觀察。她稍微有點發胖,戴着下垂的金耳環,總的氣派看來是相當富裕的,神態是平平常常、舒舒服服、自由自在的。」 

福爾摩斯輕輕地拍着掌,抿嘴微笑。 

「華生,我不是奉承你,你進步很大。你的這番描述確實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東西,但是已經掌握了方法。你觀察顏色的眼睛很敏鋭。老弟,你決不可依靠一般印象,而要集中注意細節。我首先着眼的總是女人的袖子。看一個男人,也許以首先觀察他褲子的膝部為好。象你看到的那樣,這個女人的袖子上有長毛絨,這是透露痕跡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點的兩條紋路是打字員壓着桌子的地方,看來十分明顯。手搖式的縫紉機也留下類似的痕跡,不過是在左臂上,離開大拇指最遠的一邊,而不是象打字痕跡那樣正好橫過最闊的部分。我然後看一看她的臉,見鼻樑兩邊都有夾鼻眼鏡留下的凹痕,我大膽提出近視和打字這兩種說法,這似乎使她感到驚破。」 

「這使我也感到驚破。」 

「可是一點不錯,這是很明顯的。我接着往下看去,很驚破、又很感興趣地觀察到,儘管她所穿的兩隻靴子,並不是彼此不同的,而實際上卻不是一對。一隻靴尖上有帶花紋的皮包頭,另一隻卻沒有。一隻靴子的五個扣子中只扣了下面兩個,而另一隻則扣上第一、第三和第五個扣子。喏,當你看見一位青年婦女,穿戴得很整潔,但出門時卻穿著不配對的靴子,靴上扣子只扣上一半,那說明她離家時非常匆忙,這不能算是一個什麼了不起的推論吧。」 

「還有呢?」我問道,我的朋友透徹的推理,經常引起我強烈的興趣。 

「順便說一說,我注意到她在走出家門之前寫了一張字條,但是這張紙條是在穿戴好了之後寫的。你觀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個地方破了,不過你顯然沒有看到手套和食指都沾了紫色墨水。她寫得很匆忙,蘸墨水時筆插得太深了。事情一定發生在今晨,否則墨跡不會清晰地留在手指上,這一切雖然都很簡單,但卻很有趣。不過我得回到正題上來,華生,給我唸一唸尋找霍斯默·安吉爾先生的那個啟事好嗎?」 

我把那一小張印刷的字條湊到燈前。"(啟事寫道):十四日晨,一個名叫霍斯默·安吉爾的先生失蹤。此人身高五英呎七英吋,體格健壯,膚色淡黃,頭髮烏黑,頭頂略禿,留有濃密漆黑的頰鬚和唇髭,戴淺色墨鏡,講話低聲細語。失蹤前身穿絲鑲邊黑色大禮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褲,褐色綁腿,兩邊有鬆緊帶的起靴。背心上掛一條艾伯特式金鏈。此人曾在萊登霍爾街的一個事務所任職。若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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