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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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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降奴服於知,威侮五行,背畔四條,侵犯西域,延及邊垂,為元元害,罪當夷滅。命遣立國將軍孫建等凡十二將,十道並出,共行皇天之威,罰於知之身。惟知先祖故呼韓邪單於稽侯犭冊,累世忠孝,保塞守徼,不忍以一知之罪,滅稽侯犭冊之世,今分匈奴國土人民以為十五,立稽侯犭冊子孫十五人為單於。遣中郎將藺苞、戴級馳之塞下,召拜當為單於者、諸匈奴人當坐虜知之法者,皆赦除之。

(《漢書·王莽傳》中)


  

○設五均科條詔(始建國二年)

夫鹽,食餚之將;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鐵,田農之本;名山大澤,饒衍之臧;五均賒貸,百姓所取平,以給澹;鐵布銅冶,通行有無,備民用也。此六者,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於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豪民富賈,即要貧弱,先聖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漢書·食貨志》,置五均六斡,百姓愈病。

莽知民苦之,復下詔。)

○下書改錢幣(始建國二年)

民以食為命,以貨為資,是以八政以食為首。寶貨皆重則小用不給,皆輕則僦載煩費,輕重大小各有差品,則用便而民樂。(《漢書·王莽傳》中)

○因漢律令儀法(始建國三年)

百官改更,職事分移,律令儀法,未及悉定,且因漢律令儀法以從事。(《漢書·王莽傳》中)

○下書責司監(始建國三年)

虜知罪當夷滅,故遣猛將分十二部,將同時出,一舉而決絶之矣。內置司命軍正,外設軍監十有二人,誠欲以司不奉命,令軍人咸正也。今則不然,各為權勢,恐犭曷良民,妄封人頸,得錢者去。毒ン並作,農民離散?司監若此,可謂稱不?自今以來,敢犯此者,輒捕系,以名聞。

(《漢書·王莽傳》中)

○封王舜二子(始建國三年)

昔齊太公以淑德累世,為周氏太師,蓋予之所監也。其以舜子延襲父爵,為安新公,延弟褒新侯匡為太師將軍,永為新室輔。(《漢書·王莽傳》中)

○下書授諸侯茅士(始建國四年)

予以不德,襲於聖祖,為萬國主。思安黎元,在於建侯,分州正域,以美風俗。追監前代,爰綱爰紀。惟在《堯典》,十有二州,衛有五服。

《詩》國十五,布遍九州。《殷頌》有「奄有九有」之言。《禹貢》之九州無並、幽,《周禮·司馬》則無徐、梁。帝王相改,各有雲為。

或昭其事,或大其本,厥義著明,其務一矣。昔周二後受命,故有東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蓋亦如之。其以洛陽為新室東都,常安為新室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

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有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眾萬戶,土方百里。侯伯一則,(汲古本作「侯伯一國」)眾戶五千,土方七十里。

子男一則,眾戶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眾戶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殺以兩,至於一成。五差備具,合當一則。

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九族之女為任者,八十三人。及漢氏女孫中山承禮君、遵德君、修義君更以為任。

十有一公,九卿,十二大夫,二十四元士,定諸國邑采之處,使侍中講禮大夫孔秉等與州部眾郡曉知地理圖籍者,共校治於壽成朱鳥堂。予數與郡公祭酒上卿親聽視,咸已通矣。夫褒德賞功,所以顯仁賢也;九族和睦,所以褒親親也。予永惟匪解,思稽前人,將章黜陟,以明好惡,安元元焉。

(《漢書·王莽傳》中)

○下書改限田買賣奴婢(始建國四年)

諸名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漢書·王莽傳》中:莽知民怨,乃下書。又見《食貨志》,作下詔,小異。)

○下書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始建國四年)

乃者,命遣猛將,共行天罰,誅滅虜知,分為十二部,或斷其右臂,或斬其左掖,或潰其胸腹,或糹由其兩脅。今年刑在東方,誅貉之部先縱焉。捕斬虜騶,平定東域,虜知殄滅,在於漏刻。此乃天地群神社稷宗廟佑助之福,公卿大夫士民同心將率虎之力也。


  
予甚嘉之。其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佈告天下,令咸知焉。(《漢書·王莽傳》中:嚴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莽大說,下書。)

○下書東巡狩(始建國四年)

伏念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終文祖,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於上帝,於六宗,望秩於山川,遍於群神,巡狩五嶽,群後四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予之受命即真,到於建國五年,已五載矣。陽九之厄既度,百六之會已過。歲在壽星,填在明堂,倉龍癸西,德在中宮。

觀晉掌歲,龜策告從,其以此年二月建寅之節東巡狩,具禮儀調度。(《漢書·王莽傳》中)

○下書止巡狩(始建國四年)

文母太后體不安,其且止巡狩。(《漢書·王莽傳》中)

○禁徹長安室宅(始建國五年)

玄龍石文曰:「定帝德。國雒陽。」符命著明,敢不欽奉!以始建國八年,歲纏星紀,在雒陽之都。其謹繕修常安之都,勿令壞敗。

敢有犯者,輒以名聞,請其罪。(《漢書·王莽傳》中)

●卷六十

☆王莽(三)

○巡狩(天鳳元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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