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受命百餘年,女婦之能以行聞于朝者多矣,不能盡書,采其尤卓異者,具載于篇。其間有不忍夫死,感慨自殺以從之者,雖或失于過中,然較于苟生受辱與更適而不知愧者,有間矣。故特著之,以示勸勵之義雲。
崔氏,周術忽妻也。丁亥歲,從術忽官平陽。金將來攻城,克之,下令官屬妻子敢匿者死。時術忽以使事在上黨,崔氏急即抱幼子禎以詭計自言于將,將信之,使軍吏書其臂出之。崔氏曰:「婦人臂使人執而書,非禮也。」以金賂吏,使書之紙。吏曰:「吾知汝誠賢婦,然令不敢違。」命崔自揎袖,吏懸筆而書焉。既出,有言其詐者,將怒,命追之。崔與禎伏土窖三日,得免,既與術忽會。未幾,術忽以病亡,崔年二十九,即大慟柩前,誓不更嫁,斥去麗飾,服皁布弊衣,放散婢仆,躬自紡績,悉以資產遺親舊。有權貴使人諷求娶,輒自爬毀其面不欲生。四十年未嘗妄言笑,預吉會。治家教子有法,人比古烈婦雲。
周氏,平灤石城人。年十六適李伯通,生一子,名易。金末,伯通監豐潤縣,國兵攻之,城破,不知所終。周氏與易被虜,謂偕行者曰:「人苟愛其生,萬一受辱,不如死也。」即自投于塹。主者怒,拔佩刀三刃其體而去,得不死。遂攜易而逃,間關至汴,績紝以自給,教易讀書有成。
楊氏,東平須城人。夫郭三,從軍襄陽,楊氏留事舅姑,以孝聞。至元六年,夫死戍所,母欲奪嫁之,楊氏號痛自誓,乃已。久之,夫骨還,舅曰:「新婦年少,終必他適,可令吾子鰥處地下耶!」將求裡人亡女骨合瘞之。楊氏聞,益悲,不食五日,自經死,遂與夫共葬焉。
胡烈婦,渤海劉平妻也。至元七年,平當戍棗陽,車載其家以行。夜宿沙河傍,有虎至,銜平去。胡覺起追及之,持虎足,顧呼車中兒,取刀殺虎,虎死,扶平還至季陽城求醫,以傷卒。縣官言狀,命恤其母子,仍旌異之。
至大間,建德王氏女,父出耘舍傍,遇豹,為所噬,曳之升山。父大呼,女識父聲,驚趨救,以父所棄鋤擊豹腦,殺之,父乃得生。
闞文興妻王氏,名醜醜,建康人也。文興從軍漳州,為其萬戶府知事,王氏與俱行。至元十七年,陳弔眼作亂,攻漳州,文興率兵與戰,死之。王氏被掠,義不受辱,乃紿賊曰:「俟吾葬夫,即汝從也。」賊許之,遂脫,得負屍還,積薪焚之。火既熾,即自投火中死。至順三年,事聞,贈文興侯爵,謚曰英烈;王氏曰貞烈夫人。有司為立廟祀之,號「雙節」雲。
郎氏,湖州安吉人,宋進士硃甲妻也。硃嘗仕浙東,以郎氏從。至元間,硃歿,郎氏護喪還至玉山裡,留居避盜。勢家柳氏欲強聘之,郎誓不從,夜棄裝奉柩遁。柳邀之中道,復死拒,得免。家居,養姑甚謹。姑嘗病,郎禱天,刲股肉進啖而愈。後姑喪,以哀聞。大德十一年,旌美之。
又有東平鄭氏、大寧杜氏、安西楊氏,並少寡守志,割體肉療姑病。
秦氏二女,河南宜陽人,逸其名。父嘗有危疾,醫雲不可攻。姊閉戶默禱,鑿己腦和藥進飲,遂愈。父後復病欲絶,妹刲股肉置粥中,父小啜即蘇。
孫氏女,河間人。父病癩十年,女禱于天,求以身代,且吮其膿血,旬月而愈。
許氏女,安豐人。父疾,割股啖之乃痊。
張氏女,廬州人,嫁為高垕妻。母病目喪明,張氏歸省,抱母泣,以舌舐之,目忽能視。
州縣各以狀聞,褒表之。
焦氏,涇陽袁天祐妻也。天祐祖、父始皆從軍役,祖母楊氏、母焦氏並家居守志。至元二十三年,天祐復從征死甘州,妻焦氏年少,宗族欲改嫁之。焦氏哭且言曰:「袁氏不幸三世早寡,自祖姑以來,皆守節義,豈可至吾而遂廢乎!吾生為袁氏婦,死則葬袁氏土爾,終不能改容事他人也。」眾不敢復言。
周氏,澤州人,嫁為安西張興祖妻。年二十四,興祖歿,舅姑欲使再適,周氏弗從,曰:「妾家祖、父皆早世,妾祖母、妾母並以貞操聞,妾或中道易節,是忘故夫而辱先人也。夫忘故夫不義,辱先人不孝,不孝不義,妾不為也。」遂居嫠三十年,奉舅姑,生事死葬無違禮。其父與外祖皆無後,葬祭之禮亦周氏主之。
有司以聞,並賜旌異。
趙孝婦,德安應城人。早寡,事姑孝。家貧,傭織於人,得美食必持歸奉姑,自啖粗糲不厭。嘗念姑老,一旦有不諱,無由得棺,乃以次子鬻富家,得錢百緡,買杉木治之。棺成,置於家。南鄰失火,時南風烈甚,火勢及孝婦家,孝婦亟扶姑出避,而棺重不可移,乃撫膺大哭曰:「吾為姑賣兒得棺,無能為我救之者,苦莫大焉!」言畢,風轉而北,孝婦家得不焚,人以為孝感所致。
霍氏二婦尹氏、楊氏,夫家鄭州人。至元間,尹氏夫耀卿歿,姑命其更嫁,尹氏曰:「婦之行一節而已,再嫁而失節,妾不忍為也。」姑曰:「世之婦皆然,人未嘗以為非,汝獨何恥之有?」尹氏曰;「人之志不同,妾知守妾志爾。」姑不能強。楊氏夫顯卿繼歿,慮姑欲其嫁,即先白姑曰:「妾聞娣姒猶兄弟也,宜相好焉。今姒既留,妾可獨去乎,願與共修婦道,以終事吾姑。」姑曰:「汝果能若是,吾何言哉!」於是同處二十餘年,以節孝聞。
又有邠州任氏、乾州田氏,皆一家一婦,俱少寡誓不他適,戮力蠶桑,以養舅姑。
事聞,並命褒表。
王德政妻郭氏,大名人。少孤,事母張氏孝謹,以女儀聞于鄉。及笄,富貴家慕之,爭求聘,張氏不許。時德政教授裡中,年四十餘,貌甚古陋,張氏以貧不能教二子,欲納德政為婿,使教之。宗族皆不然,郭氏慨然願順母志。既婚,與德政相敬如賓,囑教二弟有成。未幾德政卒,郭氏年方二十餘,勵節自守,甚有貞名。大德間表其家。
只魯花真,蒙古氏。年二十六,夫忽都病卒,誓不再醮,孝養舅姑。逾二十五年,舅姑歿,塵衣垢面,廬于墓終身。至元間旌之。
其後,又有翼城宋仲榮妻梁氏,舅歿,負土為墳;懷孟何氏、大名趙氏,並以夫歿守志,養舅姑以壽終,親負土築其墳,高三丈餘。
段氏,隆興霍榮妻也。榮無子,嘗乞人為養子。榮卒,段氏年二十六,養舅姑以孝稱。舅姑歿,榮諸父仲汶貪其產,謂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歸宗。汝無子,宜改適,霍氏業汝無預焉。」段曰:「家資不可計,但再醮非義,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寢室,引針刺面,墨漬之,誓死不貳。大德二年,府上狀中書,給羊酒幣帛,仍命旌門,復役如制。
又有興和吳氏,自刺其面;成紀謝思明妻趙氏,自髡其發;冀寧田濟川妻武氏、溧水曹子英妻尤氏,嚙指滴血,並誓不更嫁。各以有司為請旌之。
硃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間,虎官都水監,坐罪籍其家,吏錄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師。太醫提點師甲乞歸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從,母子三人以裾相結連,晝夜倚抱號哭,形貌銷毀。師知不可奪,釋之。茅氏托居永明尼寺,憂憤不食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