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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 527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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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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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立,召拜殿中侍御史。始上殿,即抗疏請辨忠邪,曰:「好惡未明,則人迷所向;忠邪未判,則眾必疑。今聖政日新,遠近忻悅,進退人材,皆出睿斷,此甚盛之舉也。然奸黨既破,必將早夜熟計,廣為身謀。或遽革面以求自文,或申邪說以拒正論,或詭稱禍福以動朝廷,或託言祖宗以脅人主。巧事貴戚,陰結左右,變亂是非,奸計百出,幸其既敗復用,已去復留。君子直道而行,則必墮其術中。然則天下治忽,未可知也。故宜洞察忠邪,行之以決。若小不忍,則害大政。臣願陛下明好惡以示之,使遠近知進賢退奸之意,太平之治,不難致也。」又言:「朝廷累下赦令,洗滌元祐愆負被坐之人,至于官職資蔭,多未給還。願申詔有司,亟為施行,以伸先帝寬仁之意。」

時章惇、蔡卞用事,首論其惡,大略以為:「昔日丁謂當國,號為恣睢,然不過陷一寇準而已。及至于惇,而故老、元輔、侍從、台省之臣,凡天下之所謂賢者,一日之間,佈滿嶺海,自有宋以來,未之聞也。當是時,惇之威勢震于海內,此陛下所親見。蓋其立造不根之語,文致悖逆之罪,是以人人危懼,莫能自保,俾其朽骨銜冤于地下,子孫禁錮于炎荒,忠臣義士,憤悶而不敢言,海內之人,得以歸怨先帝。其罪如此,尚何俟而不正典刑哉?卞事上不忠,懷奸深理,凡惇所為,皆卞發之,為力居多。望采之至公,昭示譴黜。」又論:「蔡京治文及甫獄,本以償報私仇,始則上誣宣仁,終則歸咎先帝,必將族滅無辜,以逞其欲。臣料當時必有案牘章疏,可以見其鍛鍊附會。如方天若之凶邪,而京收置門下,賴其傾險,以為腹心,立起犴獄,多斥善士,天下冤之,皆京與天若為之也。願考證其實,以正奸臣之罪。」於是三人者皆去。


  

又上疏乞正元祐後冊位號,及元符後不當並立,書報聞。已而元祐後冊再廢,言者論夬首尾建言,詔削籍,編管房州。繼徙象,又徙化。徒步適貶所,持扇乞錢以自給。逢赦令得歸,政和元年卒,年五十五。紹興元年,贈直龍圖閣。六年,再贈右諫議大夫,官其後二人。

弟大壯,少有重名,清介自立。從兄官河陽,曾布欲見之,不可得,乃往謁夬,邀之出,從容竟日,題詩壁間,有「得見兩龔」之語。夬為御史,大壯勸使早去,夬以為畏友。不幸早卒。

孫諤,字元忠,睢陽人。父文用,以信厚稱鄉裡,死謚慈靜居士。諤少挺特不群,為張方平所器。登進士第,調哲信主簿,選為國子直講。陷虞蕃獄,免。

元祐初,起為太常博士,遷丞。哲宗卜後,太史惑陰陽拘忌之說,諤上疏太皇太后言:「家人委巷之語,不足以定大計,願斷自聖慮。」出為利、梓路轉運判官,召拜禮部員外郎、左正言。

紹聖治元祐黨,諤言:「漢、唐朋黨之禍,其監不遠。」蹇序辰編類章疏,諤又言:「朝廷當示信,以靜安天下,請如前詔書,一切勿問。」嘗侍對,論星文變咎,願修省消復,罷幸西池及寢內降除授。帝每患台諫乏人,諤曰:「士豈乏于世,顧陛下不知爾。」立疏可用者二十二人。章惇惡其拂己,出知廣德軍,徙唐州,提點湖南刑獄。

徽宗立,復為右司諫,首論大臣邪正、政事可廢置因革者,帝稱其鯁直。議者欲以群臣封事付外詳定,諤言:「君不密則失臣,是將速忠臣之禍矣,不宜宣洩。」乃止。遷左司諫,俄以疾卒。

諤與彭汝礪以氣節相尚,汝礪亡,諤語所知曰:「吾居言責,不愧器資于地下矣。」及再入諫省,不能旬月,時論惜之。

陳軒,字元輿,建州建陽人。進士第二,授平江軍節度推官。元祐中,為禮部郎中、徐王翊善,再遷中書舍人。上疏言:「祖宗舊制,諸道帥守、使者辭見之日,並召對便殿,非特可以周知利害,亦可觀閲人才。今視朝數刻而退,惟執政大臣得在帝所,或經旬閲月,台諫官乃得覲,余皆無因而前,殆非所謂廣覽兼聽之道。願詔有司,使如故事。」又言:「所在巡檢,招惰游惡少以隷土軍,習暴橫,為田野患,請使以廂卒代。」皆從之。高麗入貢,軒館客,其使求市歷代史、《策府元龜》,抄鄭、衛曲譜,皆為上聞。禮部尚書蘇軾劾其失體,以龍圖閣待制知廬州,徙杭州、江寧潁昌府。

徽宗立,為兵部侍郎兼侍讀。論監司、守臣數易之弊,如江、淮發運使,十五年間至更三十二人,願稍久其任。又言:「比更定役法,欲以寬民力,而有司生事,包切苟營贏羡。散青苗以抑兼併,拯難困,不當以散多予賞。」入侍經闈,每勸帝以治貴清淨,願法文、景之恭儉,帝頗聽行之。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不行,改杭州、福州。卒,年八十四。


  
江公望,字民表,睦州人。舉進士。建中靖國元年,由太常博士拜左司諫。時御史中丞趙挺之與戶部尚書王古用赦恩理逋欠,古多所蠲釋,挺之劾古傾天下之財以為私惠。公望以為天子登極大赦,將與天下更始,故一切與民,豈容古行私惠于其間,乃上疏曰:「人君所以知時政之利病、人臣之忠邪,無若諫官、御史之為可信。若飾情肆誣,快私忿以罔上聽,不可不察也。臣聞挺之與古論事每不相合,屢見于辭氣,懷不平之心,有待而發。俚語有之,‘私事官仇’,比小人之所不為,而挺之安為之,豈忠臣乎?」

又上疏曰:「自哲宗有紹述之意,輔政非其人,以媚於己為同,忠於君為異。一語不合時學,必目為流俗;一談不俟時事,必指為橫議。借威柄以快私隙,必以亂君臣父子之名分感動人主,使天下騷然,泰陵不得盡繼述之美。元祐人才,皆出於熙寧、元豐培養之餘,遭紹聖竄逐之後,存者無幾矣。神考與元祐之臣,其先非有射鈎斬祛之隙也,先帝信仇人而黜之。陛下若立元祐為名,必有元豐、紹聖為之對,有對則爭興,爭興,則黨復立矣。陛下改元詔旨,亦稱思建皇極,蓋嘗端好惡以示人,本中和而立政,皇天后土,實聞斯言。今若欲渝之,奈皇天后土何?」

內苑稍蓄珍禽奇獸,公望力言非初政所宜。它日入對,帝曰:「已縱遣之矣,唯一白鷴畜之久,終不肯去。」先是,帝以柱杖逐鷴,鷴不去,乃刻公望姓名于杖頭,以識其諫。蔡王似府史以語言疑似成獄,公望極言論救,出知淮陽軍。未幾,召為左司員外郎,以直龍圖閣知壽州。蔡京為政,編管南安軍。遇赦還家,卒。建炎中,與陳瓘同贈右諫議大夫。

陳祐,字純益,仙井人。第進士。元符末,以吏部員外郎拜右正言。上疏徽宗曰:「有旨令臣與任伯雨論韓忠彥援引元祐臣僚事。按賈易、岑象求、豐稷、張來、黃庭堅、龔原、晁補之、劉唐老、李昭人才均可用,特跡近嫌疑而已。今若分別黨類,天下之人,必且妄意陛下逐去元祐之臣,復興紹聖政事。今紹聖人才比肩于朝,一切不問;元祐之人數十,輒攻擊不已,是朝廷之上,公然立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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