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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 488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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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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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豐五年,忽得語澀疾,疑且死,豫作遺表置臥內,即有緩急,當以畀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馬光不可。」又將以為東宮師傅。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資治通鑒》未就,帝尤重之,以為賢于荀悅《漢紀》,數促使終篇,賜以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及書成,加資政殿學士。凡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為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為君實也。

帝崩,赴闕臨,衛士望見,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觀,馬至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沖,太皇太后臨政,遣使問所當先,光謂:「開言路。」詔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悅者,設六語云:「若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進;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罰無赦。」後覆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諫,乃拒諫也。人臣惟不言,言則入六事矣。」乃具論其情,改詔行之,於是上封者以千數。


  

起光知陳州,過闕,留為門下侍郎。蘇軾自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聚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愛以活我。」是時天下之民,引領拭目以觀新政,而議者猶謂「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但毛舉細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安石、惠卿所建,為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眾議甫定。遂罷保甲團教,不復置保馬;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錢;京東鐵錢及茶鹽之法,皆復其舊。或謂光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無此事。」於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祐元年復得疾,詔朝會再拜,勿舞蹈。時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光嘆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簡與呂公著云:「光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惟國事未有所托,今以屬公。」乃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諸將兵皆隷州縣,軍政委守令通決。廢提舉常平司,以其事歸之轉運、提點刑獄。邊計以和戎為便。謂監司多新進少年,務為刻急,令近臣于郡守中選舉,而于通判中舉轉運判官。又立十科薦士法。皆從之。

拜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免朝覲,許乘肩輿,三日一入省。光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詔令子康扶入對,且曰:「毋拜。」遂罷青苗錢,復常平糶糴法。兩宮虛己以聽。遼、夏使至,必問光起居,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矣,毋輕生事、開邊隙。」光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徇社稷,躬親庶務,不捨晝夜。賓客見其體羸,舉諸葛亮食少事煩以為戒,光曰:「死生,命也。」為之益力。病革,不復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聞之慟,與帝即臨其喪,明堂禮成不賀,贈太師、溫國公,襚以一品禮服,賻銀絹七千。詔戶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葬陝州。謚曰文正,賜碑曰「忠清粹德」。京師人罷市往弔,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及葬,哭者如哭其私親。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畫像以祀,飲食必祝。

光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有禮。在洛時,每往夏縣展墓,必過其兄旦,旦年將八十,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誠心自然,天下敬信,陝、洛間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實得無知之乎?」

光於物澹然無所好,于學無所不通,惟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頃,喪妻,賣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身。

紹聖初,御史周秩首論光誣謗先帝,盡廢其法。章惇、蔡卞請發塚斫棺,帝不許,乃令奪贈謚,仆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貶清遠軍節度副使,又貶崖州司戶參軍。徽宗立,復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復降正議大夫,京撰《奸黨碑》,令郡國皆刻石。長安石工安民當鎸字,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辭,乞免鎸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後世。」聞者愧之。

靖康元年,還贈謚。建炎中,配饗哲宗廟庭。

康字公休,幼端謹,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敏學過人,博通群書,以明經上第。光修《資治通鑒》,奏檢閲文字。丁母憂,勺飲不入口三日,毀幾滅性。光居洛,士之從學者退與康語,未嘗不有得。涂之人見其容止,雖不識,皆知其為司馬氏子也。以韓絳薦,為秘書,由正字遷校書郎。光薨,治喪皆用《禮經》家法,不為世俗事。得遺恩,悉以與族人。服除,召為著作佐郎兼侍講。

上疏言:「比年以來,旱為虐,民多艱食。若復一不稔,則公私困竭,盜賊可乘。自古聖賢之君,非無水旱,惟有以待之,則不為甚害。願及今秋熟,令州縣廣糴,民食所餘,悉歸於官。今冬來春,令流民就食,候鄉裡豐穰,乃還本土。凡為國者,一絲一毫皆當愛惜,惟于濟民則不宜吝。誠能捐數十萬金帛,以為天下大本,則天下幸甚。」拜右正言,以親嫌未就職。

為哲宗言前世治少亂多,祖宗創業之艱難,積累之勤勞,勸帝及時向學,守天下大器,且勸太皇太后每于禁中訓迪,其言切至。邇英進講,又言:「《孟子》于書最醇正,陳王道尤明白,所宜觀覽。」帝曰:「方讀其書」。尋詔講官節以進。


  
康自居父喪,居廬疏食,寢于地,遂得腹疾,至是不能朝謁。賜優告。疾且殆,猶具疏所當言者以待,曰:「得一見天子極言而死無恨。」使召醫李積于兗。積老矣,鄉民聞之,往告曰:「百姓受司馬公恩深,今其子病,願速往也。」來者日夜不絶,積遂行;至,則不可為矣。年四十一而卒。公卿嗟痛于朝,士大夫相弔于家,市井之人,無不哀之。詔贈右諫議大夫。

康為人廉潔,口不言財。初,光立神道碑,帝遣使賜白金二千兩,康以費皆官給,辭不受。不聽。遣家吏如京師納之,乃止。

論曰:熙寧新法病民,海內騷動,忠言讜論,沮抑不行;正人端士,擯棄不用。聚斂之臣日進,民被其虐者將二十年。方是時,光退居于洛,若將終身焉。而世之賢人君子,以及庸夫愚婦,日夕引領望其為相,至或號呼道路,願其毋去朝廷,是豈以區區材智所能得此於人人哉?德之盛而誠之著也。

一旦起而為政,毅然以天下自任,開言路,進賢才。凡新法之為民害者,次第取而更張之,不數月之間,剗革略盡。海內之民,如寒極而春,旱極而雨,如解倒懸,如脫桎梏,如出之水火之中也。相與咨嗟嘆息,歡欣鼓舞,甚若更生,一變而為嘉祐、治平之治。君子稱其有旋乾轉坤之功,而光於是亦老且病矣。天若祚宋,ME遺一老,則奸邪之勢未遽張,紹述之說未遽行,元祐之臣固無恙也。人眾能勝天,靖康之變,或者其可少緩乎?借曰有之,當不至如是其酷也。《詩》曰:「哲人云亡,邦國殄瘁。」嗚呼悲夫!

康濟美象賢,不幸短命而死,世尤惜之。然康不死,亦將不免于紹聖之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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