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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 466 /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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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第466頁 / 共540頁。

「這確實是一件嚴重的事情。在我看來,更應受到指責的是,您對於您小兒子的態度。您把他繼續留在虎穴裡三天。」

「他們嚴肅地做了保證....」 


  

「諾言、保證對於這樣的人們算得了什麼!您無法保證他不會再被拐走。為了遷就您犯罪的長子,您使您無辜的幼子處于不應遭受的危險之中。這是很不公平的行為。」

驕傲的霍爾得芮斯公爵不習慣于在自己的府內受到這樣的評論。他的臉從高高的前額到下巴完全紅了,可是良心使他沉默。 

「我會幫助您的,可是要有一個條件。這就是您把您的傭人叫來,我要按照我的意願發出命令。」

公爵一句話也沒有說,按了一下電鈴。一個僕人進來了。 

福爾摩斯說:「你一定很高興你的小主人找到了。公爵希望你立刻駕駛馬車到‘鬥雞’旅店去把薩爾特爾勛爵接回家來。」

高興的僕人走出去後,福爾摩斯說:「既然我們已經把握住了未來,對於過去的事就可以寬容一點。我不處于官方的地位,只要正義得到伸張,我沒有理由把我知道的事情說出去。至于黑斯我沒有什麼可說的,絞刑架在等待着他,我不想出力拯救他。我不知道他會說出什麼,但是毫無疑問,公爵您可以使他明白,沉默對他是有好處的。從警察的觀點來看,他劫持這個孩子是為了得到贖金。如果警察他們自己找不到更多的問題,我沒有必要促使他們把問題看得更複雜。然而我警告您,公爵,詹姆士·王爾得先生繼續留在您的家中只會帶來不幸。」 

「福爾摩斯先生,我理解這一點。已經說好,他將永遠離開我,去澳大利亞自己謀生。」

「公爵,事情要是這樣的話,我建議您和公爵夫人儘力和好,恢復你們中斷了的關係,因為您自己說過,您婚後的不幸,是由詹姆士造成的。」 

「福爾摩斯先生,這件事我也安排了,今天上午我給公爵夫人寫了信。」

福爾摩斯先生站起身來說:「這樣的話,我想我的朋友和我可以慶幸,我們在這裡短短的停留取得了良好的成績。還有一件小事,我希望弄明白。黑斯這傢伙給馬釘上了冒充牛的蹄跡的鐵掌,是不是從王爾得那裡學來的這樣不尋常的一招?」 

公爵站着想了一會兒,臉上顯出十分驚訝的樣子,然後打開一個屋門,把我們引進一間裝飾得象博物館的大屋子裡。他帶我們走到一個角落裡,那兒有個玻璃櫃,並且指給我們看上面的銘文。

「此鐵掌從霍爾得芮斯府邸的護城壕中挖出。供馬使用,但鐵掌底部打成連趾形狀,以使追趕者迷失方向。大概屬於中世紀霍爾得芮斯的經常征伐的男爵所有。」 

福爾摩斯打開了柜子蓋,撫摸了一下鐵掌,他的手指潮濕了,他的皮膚上留下一層薄薄的新泥土。

他關好玻璃櫃說:「謝謝您,這是我在英格蘭北部看到的第二件最有意思的東西。」 

「那麼第一件呢?」

福爾摩斯折其他的支票,小心地放到筆記本裡。他珍惜地輕拍一下筆記本,並且說:「我是一個窮人。」然後把本放進他內衣口袋的深處。 

第二塊血跡 



我原來打算發表《格蘭其莊園》之後,不再寫我的朋友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的輝煌事蹟了。這並不是因為缺少素材,還有幾百個案例沒有使用過;也不是因為讀者對於這位卓越人物的優秀品格和獨特方法失掉了興趣。真正的原因是福爾摩斯先生不願意再繼續發表他的經歷。其實,記錄他的事蹟對他的偵緝工作是有好處的,但是他一定要離開倫敦,到蘇塞克斯丘陵地帶去研究學問和養蜂,所以很不喜歡繼續發表他的經歷,而且再三叮嚀要我尊重他的意願。我對他說,我已經向讀者表明,《第二塊血跡》發表之後,即將結束我的故事,而且用這樣一個重要的國際性案件做為全書的結尾,是最恰當不過了。所以,最後我得到他的同意,小心謹慎地給公眾講一講這個事件。講述這個故事的時候,有些細節可能顯得不很清楚,請公眾諒解我不能不有所保留的苦衷。

某一年秋天,年代不能講明,請讀者原諒,一個星期二的上午,有兩位馳名歐洲的客人來到我們貝克街的簡陋住所。一位是著名的倍棱格勛爵,他曾兩度擔任英國首相。他的鼻樑高高聳起,兩目炯炯發光,相貌顯得十分威嚴。另一位膚色黝黑,面目清秀,舉止文雅,雖然不到中年,可是看樣子閲歷很廣。他就是崔洛尼·候普——負責歐洲事務的大臣,英國最有前途的政治家。他們二人並肩坐在堆滿檔案的長沙發椅上,從他們憂慮而焦急的神色可以看出,他們到這裡來,一定是有要事相求。首相那青筋凸起的雙手緊緊握著一把雨傘的象牙柄,他看看我又看看福爾摩斯,憔悴、冷漠的臉上現出無限的憂愁。那位歐洲事務大臣也心神不安地時而捻捻鬍須,時而又摸摸錶鏈墜。

「福爾摩斯先生,今天上午八點鐘我發現有重要檔案遺失,趕忙告訴了首相。遵從首相的意見,我們立即來找你。」

「您通知警察了嗎?」


  

首相說起話來迅速而又果斷——眾所周知,他總是這樣講話的:「沒有,我們不能這樣做。通知警察就意味着把檔案公之於眾,這正是我們所不希望的。」

「先生,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這個檔案非常重要,一旦公之於眾很容易、或者說很可能會引起歐洲形勢複雜化。甚至說戰爭與和平的問題完全取決於此都不過分。追回檔案一事,必須絶對保密,否則也就毫無必要,因為盜竊檔案的目的正是為了公佈檔案的內容。」

「我明白了。崔洛尼·候普先生,請您準確地敘述一下檔案是在什麼情況下丟失的。」

「好,福爾摩斯先生,幾句話便可以說清楚。我們六天以前收到一封信,是一位外國君主寄來的。這封信事關重大,因此我不敢放在保險柜裡,而是每天帶到白廳住宅街我的家中,鎖在臥室的檔案箱裡。昨天晚上還在那兒,這是千真萬確的。我換衣服吃晚飯的時候,打開箱子,看見檔案還在裡面。今天上午就不見了。檔案箱一整夜全放在我臥室梳妝台鏡子旁邊。我和我的妻子睡覺都很輕。我們二人都敢肯定夜裡沒有人進到屋裡,可是檔案卻不見了。」

「您什麼時候吃的晚飯?」

「七點半。」

「您睡覺前做了哪些事?」

「我的妻子出去看戲了。我一直坐在外屋等她。到十一點半我們才進臥室睡覺。」

「也就是說,檔案箱放在那兒有四小時沒人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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