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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 159 /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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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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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9頁

朗讀:

「好,那麼,這裡的人都說,在聽到槍聲以後,至多不過一分鐘,住宅裡所有的人都到了現場。雖然塞西爾·巴克先生自稱是第一個趕到的,但艾姆斯和所有的僕人也都到了。您難道能說,在那段時間,罪犯竟能做出在牆角留腳印、打開窗戶、在窗檯上留血跡、從死者手指上取結婚戒指等等那許多事麼?這是不可能的!」 

「你分析得很透徹,我倒有點同意你的見解。」福爾摩斯說道。 


  

「好,那麼,我們回過頭來說,這是外來的人作案。可是我們仍然面對許多大難題。不過,無論如何,不是那麼不可能的了。這個人是在四點半到六點鐘之間進入莊園的,也就是說,是在黃昏和吊橋吊起之間這段時間裡。曾經來過一些客人,房門是打開的,所以這個人沒有遇到什麼阻礙,就溜了進來。他可能只是一般的盜竊犯,也許他和道格拉斯先生有什麼私怨。既然道格拉斯先生大半生都住在美洲,而這支獵槍又象是一種美國武器,那麼,看來出於私怨是最有可能的了。他溜進了這間屋子,因為他首先看到了它。他藏到窗帘後面,一直藏到夜晚十一點以後。這時,道格拉斯先生進到屋裡。交談時間很短——如果真地交談過的話——因為道格拉斯太太說,她丈夫離開她沒有幾分鐘,她就聽到槍聲了。」 

「那支蠟燭,可以說明這一點。」福爾摩斯說道。 

「不錯,這支蠟燭是新的,燒了還不到半英吋。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先把蠟燭放在桌上,然後才遭到襲擊的。否則,他一跌倒,蠟燭一定會掉在地上。這說明在他剛走進屋時沒有遭到襲擊。巴克先生到這裡時,把燈點上,把蠟燭熄滅了。」 

「這一點很清楚。」 

「好,現在我們可以照此設想當時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走進屋來,把蠟燭放下。一個人從窗帘後面走出來,手中拿着這支火槍。他向他要這只結婚戒指——天知道這是為什麼,不過一定是這樣。道格拉斯先生把戒指給他了。然後道格拉斯先生就被那人殘忍地、或是在一場搏斗的過程中,以如此可怕的方式開槍打死了。期間,道格拉斯可能拿起過後來我們在地毯上找到的那只鐵鎚。事後,兇手丟下槍,大概還有這張奇怪的寫着‘V.V.341’的卡片——不管它代表什麼意思——然後從這扇窗戶逃出去,並在塞西爾·巴克先生發現罪案的時候,蹚過護城河逃跑了。福爾摩斯先生,這麼說你看怎麼樣?」「你說得非常有趣,可就是有點不能令人信服。」「老兄,這簡直是一派胡言,沒有比這更不近情理的了。」麥克唐納大聲喊道,「有人殺害了道格拉斯,不管這個人是誰,我也可以向你們清楚地證明,他是用品它辦法作的案。他讓他逃跑的退路被那樣地切斷,那是什麼意思啊?寂靜無聲是他逃跑的一個好條件,那麼,他使用火槍作案,又是什麼意思啊?喂,福爾摩斯先生,既然你說懷特·梅森先生的推論不能令人信服,那你就應該指點指點我們了。」 

在整個漫長的討論過程裡,福爾摩斯都坐在那兒聚精會神地傾聽著,不放過他們所說的每一個字眼兒,他那一雙敏鋭的眼睛東看看,西瞧瞧,雙眉緊蹙,沉思不語。 

「麥克先生,我想再找些事實,然後才能進行推論,"福爾摩斯跪到死屍旁邊,說道,“哎呀!這傷處確實駭人啊。能不能把管家找來一下?....艾姆斯,我聽說你常看到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有一個奇怪的標記,一個圓圈裡套着三角形的烙印,對嗎?」 

「先生,我經常看到。」 

「你從未聽說有人推測過這個烙印的意思嗎?」 

「沒聽說過,先生。」 

「這一定是火烙的標記,烙的時候,一定要受很大痛苦。艾姆斯,我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下巴後部有一小塊藥膏。在他活着的時候,你注意到了嗎?」 

「是的,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臉時刮破的。」 

「以前你見過他刮破臉嗎?」 

「先生,很久沒有見過了。」 

福爾摩斯說道:「這倒值得研究!當然,這也可能是巧合,然而,這也可能說明他有點緊張,說明他預知有危險存在。艾姆斯,昨天你發現主人有反常情況嗎?」 

「先生,我有一種感覺,他好象有點坐立不安,情緒激動。」 

「哈!看來這次襲擊不是完全意料不到的。我們已經有些進展了,對嗎?麥克先生,或許你還有些什麼問題?」 

「沒有,福爾摩斯先生,你到底是個經驗豐富的人。」 

「好,那麼我們可以研究這張寫着‘V.V.341’的卡片了。這是一張粗紙硬卡片。在你們莊園裡有這樣的卡片嗎?」 

「我想沒有。」 

福爾摩斯走到寫字檯前,從每一個墨水瓶裡蘸些墨水灑到吸墨紙上。 

「這張卡豈不是在這裡寫的,"福爾摩斯說道,“這是黑墨水,而那張卡片上的字卻略帶紫色,寫時用的是粗筆尖,而這些筆尖都是細的。我認為,這是在別的地方寫的。艾姆斯,你能解釋這上面的字義嗎?」 

「不能,先生,一點也不能解釋。」 


  
「麥克先生,你的意見呢?」 

「我覺得象是某種秘密團體的名稱,和前臂上標記的意義一樣。」 

「我也是這樣想的,」懷特·梅森說道。 

「好,我們可以把它當作一個合理的假設吧。由此出發,看一看我們的疑難究竟能解決多少。那個團體派來的一個人設法鑽進莊園,守候着道格拉斯先生,用這支火槍几乎打掉了他的腦袋,然後蹚過護城河逃跑了。他所以要在死者身旁留下一張卡片,無非為了一個目的,報紙上一登出來,那個團體的其他黨徒就能知道:仇已報了。這些事情都是連貫在一起的。可是,武器有的是,他為什麼單單要用這種火槍呢?」 

「是啊。」 

「還有,丟失的戒指又是怎麼回事呢?」 

「對呀。」 

「現在已經兩點多了,為什麼還沒有拿獲兇手呢?我認為肯定從天亮以後,方圓四十英里內,每一個警察都在搜尋一個渾身濕淋淋的外來人。」 

「福爾摩斯先生,正是這樣。」 

「好,除非他在附近有個藏身之處,或者事先準備好一套替換的衣服,他們是不會讓他溜掉的。但現在他們不是已經把他放過了嗎?"福爾摩斯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鏡察看窗檯上的血跡,說道,“很顯然這是一個鞋印,很寬——大概是八字腳。真怪呀,不管是誰到這沾滿泥污的牆角來察看腳印,他都會說這個鞋底式樣倒不錯。可是,當然了,很不清楚。旁邊這桌子底下是什麼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啞鈴,」艾姆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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