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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茂入言秦王曰:「公仲柄,得秦師,故敢捍楚。今雍氏圍,而秦師不下殽,是無韓也。公仲且抑首而不朝,公叔且以國南合于楚。楚、韓為一,魏氏不敢不聽,是楚以三國謀秦也。如此則伐秦之形成矣。不識坐而待伐,孰與伐人之利?」秦王曰:「善。」果下師于殽之救韓。
二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于秦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于秦,秦為發,使公孫昧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將救韓乎?其不乎?」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于南鄭、藍田,以入攻楚,出兵于三川以待公,殆不合軍于南鄭矣。」公仲曰:「奈何?」對曰:「秦王必祖張儀之故謀。楚威王攻梁,張儀謂秦王曰:『與楚攻梁,魏折而入于楚。韓固其與國也,是秦孤也。故不如出兵以勁魏。』於是攻皮氏。魏氏勁,威王怒,楚與魏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今也,其將揚言救韓,而陰善楚,公恃秦而勁,必輕與楚戰。楚陰得秦之不用也,必易與公相支也。公戰勝楚,遂與公乘楚,易三川而歸。公戰不勝楚,塞三川而受之,公不能救也。臣惡其事。司馬康三反之郢矣,甘茂與昭遇于境,其言曰收璽,其實猶有約也。」公仲恐,曰:「然則奈何?」對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以公不如亟以國合于齊、楚,秦必委國于公以解伐。是公之所以外者儀而已,其實猶之不失秦也。」
三 公仲為韓魏易地
公仲為韓、魏易地,公叔爭之而不聽,且亡。史惕謂公叔曰:「公亡,則易必可成矣。公無辭以復反,且示天下輕公,公不若順之。夫韓地易於上,則害于趙;魏地易於下,則害于楚。公不如告楚、趙。楚、趙惡之。趙聞之,起兵臨羊腸,楚聞之,發兵臨方城,而易必敗矣。」
四 錡宣之教韓王取秦
錡宣之教王韓取秦,曰:「為公叔具車百乘,言之楚,易三川。因令公仲謂秦王曰:『三川之言曰:秦王必取我。韓王之心不可解矣。王何不試以襄子為質于韓,令韓王知王之不取三川也。』因以出襄子而德太子。」
五 襄陵之役
襄陵之役,畢長謂公叔曰:「請母用兵,而楚、魏皆德公之國矣。夫楚欲置公子高,必以兵臨魏。公何不令人說昭子曰:『戰未必勝,請為子起兵以之魏。』子有辭以母戰,於是以太子扁、昭揚、梁王皆德公矣。」
六 公叔使馮君于秦
公叔使馮君于秦,恐留,教陽向說秦王曰:「留馮君以善韓辰,非上知也。主君不如善馮君,而資之以秦。馮君廣王,而不聽公叔,以與太子爭,則王澤布,而害于韓矣。」
七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於秦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於秦,而不患楚之能揚河外也。公不如令人恐楚王,而令人為公求武遂於秦。謂楚王曰:“發重使為韓求武遂於秦。秦王聽,是令得行于萬乘之主也。韓得武遂以恨秦,母秦患而得楚。韓,楚之縣而已。秦不聽,是秦、韓之怨深,而交楚也。’」
八 謂公叔曰乘舟
謂公叔曰:「乘舟,舟漏而弗塞,則舟沉矣。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則舟覆矣。今公自以辯于薛公,而輕秦,是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也,願公之察也。」
九 齊令周冣使鄭
齊令周冣使鄭,立韓擾而廢公叔。周冣患之,曰:「公叔之與周君交也,令我使鄭,立韓擾而廢公叔。語曰:『怒于室者色于市。』今公叔怨齊,無奈何也,必絶周君而深怨我矣。」史舍曰:「公行矣,請令公叔必重公。」
周冣行至鄭,公叔大怒。史舍入見曰:「周冣固不欲來使,臣竊強之。周冣不欲來,以為公也;臣之強之也,亦以為公也。」公叔曰:「請聞其說。」對曰:「齊大夫諸子有犬,犬猛不可叱,叱之必噬人。客有請叱之者,寄視而徐叱之,犬不動;復叱之,犬遂無噬人之心。僅周冣固得事足下,而以不得已之故來使,彼將禮陳其辭而緩其言,鄭王必以齊王為不急,必不許也。今周冣不來,他人必來。來使者無交于公,而欲德于韓擾,其使之必疾,言之必急,則鄭王必許之矣。」公叔曰:「善。」遂重周冣。王果不許韓擾。
十 韓公率與幾瑟爭國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鄭強為楚王使于韓,矯以新城、陽人合世子,以與公叔爭國。楚怒,將罪之。鄭強曰:「臣之矯與之,以為國也。臣以世子得新城、陽人,以與公叔爭國而得。全魏必急韓氏,韓氏急,必縣命于楚,又何新城、陽人敢索?若戰而不勝,走而不死,今且以至,又安敢言地?」楚王曰:「善。」乃弗罪。
十一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曰:「不若及齊師未入,急擊公叔。」太子曰:「不可,戰之於國中,必分。」對曰:「事不成,身必危,尚何足以圖國之全為?」太子弗聽,齊師果入,太子出走。
十二 齊明謂公叔
齊明謂公叔曰:「齊逐幾瑟,楚善之。今楚欲善齊甚,公何不令齊王謂楚王:『王為我逐幾瑟以窮之。』楚聽,是齊、楚合,而幾瑟走也;楚王不聽,是有陰于韓也。」
十三 公叔將殺幾瑟
公叔將殺幾瑟也。謂公叔曰:「太子之重公也,畏幾瑟也。今幾瑟死,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見王老,冀太子之用事也,固欲事之。太子外無幾瑟之患,而內收諸大夫以自輔也,公必輕矣。不如無殺幾瑟,以恐太子,太子必終身重公矣。」
十四 公叔且殺幾瑟
公叔且殺幾瑟也,宋赫為謂公叔曰:「幾瑟之能為亂也,內得父兄,而外得秦、楚也。今公殺之,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知王之老,而太子定,必陰事之。秦、楚若無韓,必陰事伯嬰,伯嬰亦幾瑟也。公不如勿殺。伯嬰恐,必保于公。韓大夫不能必其不入也,必不敢輔伯嬰以為亂。秦、楚挾幾瑟以塞伯嬰,伯嬰外無秦、楚之權,內無父兄之眾,必不能為亂矣。此便于公。」
十五 謂新城君曰
謂新城君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之內幾瑟也,公何不為韓求質子于楚?楚王聽,而入質子于韓,則公叔、伯嬰必知秦、楚之不以幾瑟為事也,必以韓合于秦、楚矣。秦、楚挾韓以窘魏,魏失不敢東,是齊孤也。公又令秦求質子于楚,楚不聽,則怨結于韓。韓挾齊、魏以楚,楚必重公矣。公挾秦、楚之重,以積德于韓,則公叔、伯嬰必以國事公矣。」
十六 胡衍之出幾瑟于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