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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166 / 310
歷史類 / 李延壽 / 本書目錄
  

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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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顯風神灑落,雍容閒雅,簡通賓客,不畏鬼神。性愛山水,爲伐社文以見其志。飲酒數斗,頗負才氣。及掌選,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撝而已,衣冠竊恨。然簡文素重其爲人,在東宮時,每引與促宴。子顯嘗起更衣,簡文謂坐客曰:「常聞異人間出,今日始見,知是蕭尚書。」其見重如此。出爲吳興太守。卒時年四十九,詔贈侍中、中書令。及請諡,手敕曰:「恃才傲物,宜諡曰驕。」子顯嘗爲自序,其略云:「余爲邵陵王友,忝還京師,遠思前比,即楚之唐、宋,梁之嚴、鄒。追尋平生,頗好辭藻,雖在名無成,求心已足。若乃登高目極,臨水送歸,風動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鸚,開花落葉,有來斯應,每不能已也。且前代賈、傅、崔、馬、邯鄲、繆、路之徒,並以文章顯,所以屢上歌頌,自比古人。天監十六年,始預九日朝宴,稠人廣坐,獨受旨云:‘今雲物甚美,卿將不斐然賦詩。’詩既成,又降旨曰:‘可謂才子。’餘退謂人曰:一顧之恩,非望而至,遂方賈誼何如哉,未易當也。每有製作,特寡思功,須其自來,不以力構。少來所爲詩賦,則鴻序一作,體兼衆制,文備多方,頗爲好事所傳,故虛聲易遠。」子顯所着後漢書一百卷,齊書六十捲,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傳三卷,文集二十捲。

子序、愷並少知名。序太清中位中庶子,卒。愷太子家令。


  

愷才學譽望,時論以方其父。簡文在東宮早引接之。時中庶子謝嘏出守建安,于宣猷堂餞飲,並召時才賦詩,同用十五劇韻。愷詩先就,其辭又美。簡文與湘東王令曰:「王筠本自舊手,後進有蕭愷可稱,信爲才子。」先是太學博士顧野王奉令撰玉篇,簡文嫌其書詳略未當,以愷博學,于文字尤善,使更與學士刪改。太清中,卒於侍中。子顯弟子云。

子云字景喬,年十二,齊建武四年,封新浦縣侯。自製拜章,便有文采。梁天監初,降爵爲子。及長,勤學有文藻,弱冠撰晉書,至年二十六,書成百餘卷,表奏之,詔付秘閣。

子云性沈靜,不樂仕進,風神閒曠,任性不群。夏月對賓客,恆自裸袒。而兄弟不睦,乃至吉凶不相弔問,時論以此少之。

年三十,方起家爲秘書郎,遷太子舍人,撰東宮新記奏之,敕賜束帛。累遷丹陽郡丞。湘東王繹爲丹陽尹,深相賞好,如布衣之交。中大通三年,爲臨川內史,在郡以和理稱,人吏悅之。還除散騎常侍。歷侍中,國子祭酒。

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子云啓宜改之,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仍使子云撰定。敕曰:「郊廟歌辭,應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子云作成,敕並施用。

子云善草隷,爲時楷法,自雲善效鍾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型。嘗答敕云:「臣昔不能拔賞,隨時所貴,規摹子敬,多歷年所。年二十六着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草隷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事而已。十許年,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狀,洞澈字型,始變子敬,全范元常。逮爾以來,自覺功進。」其書跡雅爲武帝所重,帝嘗論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杜度,美過崔寔,當與元常並驅爭先。」其見賞如此。

出爲東陽太守。百濟國使人至建鄴求書,逢子云爲郡,維舟將發。使人于渚次候之,望船三十許步,行拜行前。子云遣問之,答曰:「侍中尺牘之美,遠流海外,今日所求,唯在名蹟。」子云乃爲停船三日,書三十紙與之,獲金貨數百萬。性吝,自外答餉不書好紙,好事者重加賂遺,以要其答。

太清元年,復爲侍中、國子祭酒。二年,侯景寇逼,子云逃人間。三年,宮城失守,奔晉陵,餒卒於顯雲寺僧房,年六十三。所着晉書一百一十捲,東宮新記二十捲。

子特字世達,早知名,亦善草隷,時人比之衛恆、衛瓘。武帝嘗使特書,及奏,帝曰:「子敬之跡不及逸少,蕭特之書遂逼于父。」位太子舍人,海鹽令,坐事免。先子云卒,遺啓簡文求爲墓誌銘,帝爲制銘焉。

子云弟子暉字景光,少涉學,亦有文才。性恬靜,寡嗜欲,嘗預重雲殿聽制講三慧經,退爲講賦奏之,甚見賞。卒於驃騎長史。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高帝第三子也。少而警悟,美言笑,善容止。仕宋位給事黃門侍郎、南兗州刺史,留心吏事,自下莫不肅然,令行禁止。

高帝踐阼,爲荊州刺史,加都督,封臨川王。嘗致錢還都買物,有獻計者,于江陵買貨,至都還換,可得微有所增。映笑曰:「我是賈客邪,乃復求利。」改授都督、揚州刺史。蒞事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永明元年,爲侍中、驃騎將軍。五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七年薨。映善騎射,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靡,及薨,朝野莫不惋惜。贈司空。九子皆封侯。

長子子晉,永元初爲侍中,入梁爲高平太守。第二子子游,州陵侯,爲黃門侍郎。謀反,兄弟並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高帝第四子也。少有武力,爲高帝所愛。升明二年,代兄映爲淮南、宣城二郡太守。晃便弓馬,初沈攸之事起,晃多從武容,赫弈都街,時人爲之語曰:「煥煥蕭四傘。」其年,遷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二州諸軍事。

高帝踐阼,晃每陳政事,輒爲典簽所裁,晃殺之。上大怒,手詔賜杖。遷南徐州刺史,加都督。武帝爲皇太子,拜武進陵,于曲阿後湖鬥隊,使晃禦馬軍,上聞之,又不悅。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以晃爲都督、南徐州刺史。入爲中書監。時禁諸王蓄仗,在都下者,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爲禁司所覺,投之江中。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宋氏若骨肉不相圖,佗族豈得乘其弊?汝深戒之。」故武帝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見親寵。當時論者,以武帝優於魏文,減于漢明。

後拜車騎將軍、侍中。薨,贈開府儀同三司。武帝嘗幸鍾山,晃從駕。以馬矟刺道邊枯櫱,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矟不出,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每遠州獻駿馬,上輒令晃于華林中調試之。高帝常曰:「此我家任城也。」武帝緣此意,故諡曰威。

武陵昭王曄字宣昭,高帝第五子也。母羅氏,從高帝在淮陰,以罪誅。曄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人,每慟吐血。高帝敕武帝曰:「三昧至性如此,恐不濟,汝可與共住,每抑割之。」三昧,曄小字也。故曄見愛。

高帝雖爲方伯,而居處甚貧,諸子學書無紙筆,曄常以指畫空中及畫掌學字,遂工篆法。少時又無棋局,乃破荻爲片,縱橫以爲棋局,指點行勢,遂至名品。

性剛穎俊出,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高帝。帝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爲優者。但康樂放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顔延之抑其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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