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顯風神灑落,雍容閒雅,簡通賓客,不畏鬼神。 性愛山水,爲伐社文以見其志。 飲酒數斗,頗負才氣。 及掌選,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撝而已,衣冠竊恨。 然簡文素重其爲人,在東宮時,每引與促宴。 子顯嘗起更衣,簡文謂坐客曰:「常聞異人間出,今日始見,知是蕭尚書。 」其見重如此。 出爲吳興太守。 卒時年四十九,詔贈侍中、中書令。 及請諡,手敕曰:「恃才傲物,宜諡曰驕。 」子顯嘗爲自序,其略云:「余爲邵陵王友,忝還京師,遠思前比,即楚之唐、宋,梁之嚴、鄒。 追尋平生,頗好辭藻,雖在名無成,求心已足。 若乃登高目極,臨水送歸,風動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鸚,開花落葉,有來斯應,每不能已也。 且前代賈、傅、崔、馬、邯鄲、繆、路之徒,並以文章顯,所以屢上歌頌,自比古人。 天監十六年,始預九日朝宴,稠人廣坐,獨受旨云:‘今雲物甚美,卿將不斐然賦詩。 ’詩既成,又降旨曰:‘可謂才子。 ’餘退謂人曰:一顧之恩,非望而至,遂方賈誼何如哉,未易當也。 每有製作,特寡思功,須其自來,不以力構。 少來所爲詩賦,則鴻序一作,體兼衆制,文備多方,頗爲好事所傳,故虛聲易遠。 」子顯所着後漢書一百卷,齊書六十捲,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傳三卷,文集二十捲。 子序、愷並少知名。 序太清中位中庶子,卒。 愷太子家令。 愷才學譽望,時論以方其父。 簡文在東宮早引接之。 時中庶子謝嘏出守建安,于宣猷堂餞飲,並召時才賦詩,同用十五劇韻。 愷詩先就,其辭又美。 簡文與湘東王令曰:「王筠本自舊手,後進有蕭愷可稱,信爲才子。 」先是太學博士顧野王奉令撰玉篇,簡文嫌其書詳略未當,以愷博學,于文字尤善,使更與學士刪改。 太清中,卒於侍中。 子顯弟子云。 子云字景喬,年十二,齊建武四年,封新浦縣侯。 自製拜章,便有文采。 梁天監初,降爵爲子。 及長,勤學有文藻,弱冠撰晉書,至年二十六,書成百餘卷,表奏之,詔付秘閣。 子云性沈靜,不樂仕進,風神閒曠,任性不群。 夏月對賓客,恆自裸袒。 而兄弟不睦,乃至吉凶不相弔問,時論以此少之。 年三十,方起家爲秘書郎,遷太子舍人,撰東宮新記奏之,敕賜束帛。 累遷丹陽郡丞。 湘東王繹爲丹陽尹,深相賞好,如布衣之交。 中大通三年,爲臨川內史,在郡以和理稱,人吏悅之。 還除散騎常侍。 歷侍中,國子祭酒。 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 子云啓宜改之,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 」仍使子云撰定。 敕曰:「郊廟歌辭,應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 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 」子云作成,敕並施用。 子云善草隷,爲時楷法,自雲善效鍾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型。 嘗答敕云:「臣昔不能拔賞,隨時所貴,規摹子敬,多歷年所。 年二十六着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草隷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事而已。 十許年,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狀,洞澈字型,始變子敬,全范元常。 逮爾以來,自覺功進。 」其書跡雅爲武帝所重,帝嘗論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杜度,美過崔寔,當與元常並驅爭先。 」其見賞如此。 出爲東陽太守。 百濟國使人至建鄴求書,逢子云爲郡,維舟將發。 使人于渚次候之,望船三十許步,行拜行前。 子云遣問之,答曰:「侍中尺牘之美,遠流海外,今日所求,唯在名蹟。 」子云乃爲停船三日,書三十紙與之,獲金貨數百萬。 性吝,自外答餉不書好紙,好事者重加賂遺,以要其答。 太清元年,復爲侍中、國子祭酒。 二年,侯景寇逼,子云逃人間。 三年,宮城失守,奔晉陵,餒卒於顯雲寺僧房,年六十三。 所着晉書一百一十捲,東宮新記二十捲。 子特字世達,早知名,亦善草隷,時人比之衛恆、衛瓘。 武帝嘗使特書,及奏,帝曰:「子敬之跡不及逸少,蕭特之書遂逼于父。 」位太子舍人,海鹽令,坐事免。 先子云卒,遺啓簡文求爲墓誌銘,帝爲制銘焉。 子云弟子暉字景光,少涉學,亦有文才。 性恬靜,寡嗜欲,嘗預重雲殿聽制講三慧經,退爲講賦奏之,甚見賞。 卒於驃騎長史。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高帝第三子也。 少而警悟,美言笑,善容止。 仕宋位給事黃門侍郎、南兗州刺史,留心吏事,自下莫不肅然,令行禁止。 高帝踐阼,爲荊州刺史,加都督,封臨川王。 嘗致錢還都買物,有獻計者,于江陵買貨,至都還換,可得微有所增。 映笑曰:「我是賈客邪,乃復求利。 」改授都督、揚州刺史。 蒞事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永明元年,爲侍中、驃騎將軍。 五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七年薨。 映善騎射,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靡,及薨,朝野莫不惋惜。 贈司空。 九子皆封侯。 長子子晉,永元初爲侍中,入梁爲高平太守。 第二子子游,州陵侯,爲黃門侍郎。 謀反,兄弟並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高帝第四子也。 少有武力,爲高帝所愛。 升明二年,代兄映爲淮南、宣城二郡太守。 晃便弓馬,初沈攸之事起,晃多從武容,赫弈都街,時人爲之語曰:「煥煥蕭四傘。 」其年,遷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二州諸軍事。 高帝踐阼,晃每陳政事,輒爲典簽所裁,晃殺之。 上大怒,手詔賜杖。 遷南徐州刺史,加都督。 武帝爲皇太子,拜武進陵,于曲阿後湖鬥隊,使晃禦馬軍,上聞之,又不悅。 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以晃爲都督、南徐州刺史。 入爲中書監。 時禁諸王蓄仗,在都下者,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 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爲禁司所覺,投之江中。 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 」白象,晃小字也。 上亦垂泣。 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宋氏若骨肉不相圖,佗族豈得乘其弊?汝深戒之。 」故武帝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見親寵。 當時論者,以武帝優於魏文,減于漢明。 後拜車騎將軍、侍中。 薨,贈開府儀同三司。 武帝嘗幸鍾山,晃從駕。 以馬矟刺道邊枯櫱,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矟不出,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 每遠州獻駿馬,上輒令晃于華林中調試之。 高帝常曰:「此我家任城也。 」武帝緣此意,故諡曰威。 武陵昭王曄字宣昭,高帝第五子也。 母羅氏,從高帝在淮陰,以罪誅。 曄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人,每慟吐血。 高帝敕武帝曰:「三昧至性如此,恐不濟,汝可與共住,每抑割之。 」三昧,曄小字也。 故曄見愛。 高帝雖爲方伯,而居處甚貧,諸子學書無紙筆,曄常以指畫空中及畫掌學字,遂工篆法。 少時又無棋局,乃破荻爲片,縱橫以爲棋局,指點行勢,遂至名品。 性剛穎俊出,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高帝。 帝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爲優者。 但康樂放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顔延之抑其次也。 」 第16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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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第16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