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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許會問我動物的運動是不是自發的;我告訴你,這我不曉得,不過,用類推的方法看來,可以說它是自發的。你也許還要問我怎麼會知道有一些運動是自發的;我告訴你,我之所以知道有這種運動,是因為我感覺到了它。我想運動我的胳臂,我就可以運動它,這裡除我的意志以外,就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直接的原因。誰要是想提出一個什麼理由來使我不相信我身上的這種感覺的話,也是辦不到的,它比一切證據都更為顯明;要不然,你就給我證明一下我不存在。
如果在人的活動中沒有任何自發性,如果世界上發生的事情也通通沒有任何自發性,那麼,我們就更難想象出它們的種種運動的第一個原因。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物質的自然狀態是靜止的,它本身是沒有任何活動力的,當我看見一個運動着的物體的時候,我馬上就會設想它要麼是一個有生命的物體,要麼它是因為其他物體的影響才運動的。我心裡是根本不承認無機物可以自行運動或使他物運動的。
然而這個肉眼可以看見的宇宙是物質,是分散而無生命的物質,就其整體來說,它並不象一個有生命的物體那樣各部分是聯在一起、有組織、有共同的感覺的,比如我們雖然是這個整體的分子,但是我們也毫不覺得是在這個整體之中。這個宇宙是運動着的,而且在它井然有序、快慢均勻的運動中是受着固定不變的法則的約束的,它沒有我們在人和動物的自發的運動中所見到的那種自由。所以,這個世界並不是一個能自行運動的巨大的動物,由此可見,在它的運動中必然有我尚未發現的某種外在的原因;然而內心的信念使我覺得這個原因是這樣的明顯,以至我不能不在看到太陽運行的時候設想有一種力量在推它,不能不在地球旋轉的時候,我簡直覺得看見了那只轉動它的手。
如果我對一些普遍的法則,還沒有看出它們同物質的主要關係,就硬要接受的話,我有什麼心得呢?這些法則既然不是真實的存在,不是實體,所以它們必然有我所不知道的另外一種基礎。經驗和研究使我們認識到運動的法則;這些法則能確定結果,然而不能表明其原因;它們不足以解釋世界上的包羅萬象和宇宙的運行。笛卡兒用幾個骰子構成天和地,但是他不能使骰子動起來;如果不借助旋轉運動的話,他也無法使它的離心力發生作用的。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但是,單單用這個引力,是馬上會使宇宙縮成一塊不動的東西的,因此在這個定律之外,他還要加上一種推力才能說明天體的曲綫。請笛卡兒告訴我們,是什麼物理的法則在使他的漩渦體旋轉;請牛頓給我們指出,是誰的手把行星投到它們軌道的切線上的。
運動的第一原因不存在於物質內部,物質接受運動和傳送運動,然而它不產生運動。我愈是對自然力的作用和反作用的互相影響進行觀察,我愈是認為,我們必須一個結果接着一個結果地追溯到某種意志中去尋找第一原因;因為,如果是假設一連串數不清的原因的話,那就等於假設沒有任何的原因。總之,所有一切不是因為另外一個運動而產生的運動,是只能來自一個自發的、自由的動作的;沒有生命的物體雖在運動,但不是在活動,沒有哪一個真正的活動是沒有意志的。這就是我的第一個原理。我相信,有一個意志在使宇宙運動,使自然具有生命。這是我的第一個定理,或者說我的第一個信條。
一個意志怎樣產生物質的和有形的活動呢?這我不知道,但是我在我本身中體驗到它產生了這種運動。我想做什麼,我就可以做什麼;我想移動我的身體,我的身體就移動起來;但是,誰要是說一個沒有生命的靜止的物體能自行活動或產生運動的話,那是不可理解的,而且也是從來沒有見過的。我是通過意志的活動而不是通過意志的性質去認識意志的。我把這種意志看作動因;但是,要是把物質想象為運動的產生者的話,那就等於是想象沒有原因的結果,就等於是沒有想象。
要我想象我的意志是怎樣運動我的身體的,也象要我想象我的感覺是怎樣影響我的心靈一樣,是不可能的。我甚至不知道在這兩個神秘的事物中,為什麼有一個顯得比另一個易於解釋。至於我,不論是在被動或是在主動的時候,我都認為,兩種實體的聯合法是絶對不可理解的。然而,奇怪的是,人們正是因為不可理解才把兩種實體混合起來,好象在性質上這樣不同的兩種運動按一個單獨的主體比按兩個主體更好解釋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