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彌兒 - 47 / 354
親子關係類 / 盧梭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愛彌兒

第47頁 / 共354頁。

 一個人如果意識到自己需要別人的幫助,同時又常常領受別人的恩惠,他就絶不會起騙人的念頭;反之,他還一心要別人明了事情的真相,以免錯誤地損害了他。因此,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撒謊的事不是孩子的天性,而是服從的義務使他們不得不撒謊,因為服從別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所以他們就悄悄地儘可能設法不服從別人,同時,他們還覺得,與其暴露事情的真相要到將來才能得到利益,不如撒一個謊就能免掉一次處罰和責備,得到現時的利益。在自然的和自由的教育之下,你的孩子幹嗎要向你撒謊呢?他有什麼要隱瞞你的呢?你不找他的岔子,你不懲罰他,你不強迫他。他為什麼不象告訴他的小伙伴那樣天真地把他所做的事情都告訴你呢?他不可能認為向你承認就會比向他的夥伴承認會遭到更大的危險。

由於答應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是雙方協定的行為,既踰越了自然的狀態,也有損于自由,所以,就義務而撒謊的行為是更不符合自然的。再者,孩子們所做的一切許諾,其本身就是無效的,因為他們的見解有限,只能看到眼前的情形,所以當他許下諾言的時候,他們是理解不到他們所許諾的事情的。他們一會撒謊,他們也就會做這樣或那樣的諾言,因為他們心裡所想到的只是怎樣擺脫現時的困難,所以凡是在眼前不會產生什麼影響的手段都是可以採用的:他答應在將來做什麼的時候,實際上是空話,他的想象力還處在懵懵懂懂的狀態,還想象不到他這個人在兩個不同的時候的情景。如果叫他答應他明天從窗口跳出去,就可以免掉他一頓鞭打或給他一包糖果,他也會立時答應的。這就是為什麼法律不尊重小孩的約定的理由;如果嚴厲的父親和老師強要孩子們做他們所許諾的事情的話,也只能是因為這些事情即使他們不許諾也是非做不可的。


  

小孩在答應做什麼事情的時候,是並未撒謊的,因為在他作出諾言時,他對他所許諾的事情沒有什麼瞭解。但是,如果他不履行諾言,情況就不同了,就可以把他的諾言追溯為一種謊言,因為他很清楚地記得他作出過那個諾言;不過,他不知道遵守諾言的重要性罷了。由於他沒有觀察將來的能力,所以也就預見不到事情的後果;即使他破壞了他的諾言,他的行為也並不違背他那樣年齡的理智。

由此可見,孩子的撒謊,完全是老師造成的,他們想教會孩子說實話,結果卻教會孩子說謊話。他們巴不得能好好地管教孩子,使孩子循規蹈矩,但是又找不到相當的手段來達到目的。他們認為憑一些空洞的格言和不合理的清規就可以重新約束孩子的心靈,因此,他們寧可讓孩子背誦功課和撒他們的謊,也不願意讓孩子保持天真和誠實。


  
至於我們,我們只主張我們的學生從實踐中去學習,我們寧可讓他們為人忠厚而不願他們有一肚子的學問;我們並不勉強他們老老實實,以免他們弄虛作假;我們並不硬要他們作出這樣或那樣的諾言,以免他們不打算遵守他們的諾言。如果當我不在的時候,他做了什麼壞事,而我又查不出是誰幹的,我也不歸罪于愛彌兒,我也不問他:「是不是你?」因為這樣做,除了教他加以否認以外,又會得到什麼效果呢?如果他的性情執拗,使我不得不同他訂個條約,我的做法也要極其慎重,以便條約的內容全部由他提,而不由我提;當他訂下條約的時候,我總要使他覺得履行條約就能獲得很大的現實利益;萬一他不履行諾言,我也要使他覺得,這樣撒謊所招來的痛苦是由於事物發展的必然後果,而不是出自老師的報復。不過,我是根本不需要採取這種如此毒辣的手段的,因為,我几乎可以斷定,愛彌兒要很久很久以後才知道撒謊是怎樣一回事情的,而且,他在知道的時候,一定會大感奇怪,想象不出撒謊有什麼好處。所以,事情很清楚,我愈是使他美好的生活不受他人的意志和判斷的影響,我就愈能使他明白撒謊對他沒有好處。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