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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 - 14 / 354
親子關係類 / 盧梭 / 本書目錄
  

愛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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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愛彌兒是一個孤兒。他有沒有父母,這倒沒有什麼關係。我承擔了他們的責任,我也繼承了他們的全部權利。他應該尊敬他的父母,然而他應該服從的只是我。這是我的第一個條件,或者說得確切一點,我唯一的條件。

我對上述條件還要附加一點,其實這一點也只是以上條件的繼續而已。那就是,除了我們兩人同意以外,誰也不能把我們分開。這一條是極關緊要的,我甚至希望學生和老師也這樣把他們自己看作是不可分離的,把他們一生的命運始終作為他們之間共同的目標。一旦他們覺察到他們以後是要離開的,一旦他們看出他們有彼此成為路人的時刻,他們就已經成為路人了;各人搞各人的一套,兩個人都一心想到他們將來不在一塊兒的時候,因此,只是勉勉強強地相處在一起。學生把老師只看作他在兒童時候遇到的災難,而老師則把學生看作一個沉重的負擔,巴不得把它卸掉;他們都同樣盼望彼此擺脫的時刻早日到來;由於他們之間從來沒有真心誠意的依依不捨的情誼,所以,一個是心不在焉,一個是不服管教。


  

但是,當他們象從前在一起生活那樣,彼此尊重,他們就會互相愛護,從而變得十分的親熱。學生不會因為在兒童時曾跟着的而到成年時又結為朋友的人學習而覺得羞愧;老師也樂於盡心竭力,等待收穫果實,他賦與他學生的種種德行,就是他準備他老年時候享用其利益的基金。

這個預先做好的約定,假設了分娩是很順利的,而且孩子也長得很好,又活潑又健康。一個做父親的,在上帝賜與他的家庭中不能做任何選擇,也不應該有偏心,所有他的孩子,都同樣是他的孩子;他對他們都要一樣地關心,一樣地愛護。不管他們是不是殘廢的,不管他們的身體是弱還是強,他們之中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寄存品,他應當考慮他手裡的這個寄存品。婚姻不僅是夫婦之間的一項契約,也是同大自然訂立的一項契約。

不論是誰,只要承擔了不是大自然硬要他非承擔不可的任務時,就應當先弄清楚完成這個任務的方法,否則對他將來辦不到的事情也要承擔責任。凡是照料體弱多病的學生的人,就把他所擔負的老師的職責轉變成護士的職責了;他把他應當用來增加生命的價值的時間都浪費于照料這樣一個沒有作用的生命;他將看到一個哭哭啼啼的母親有一天會因為她兒子的死而責備他,其實他已經替她把那個兒子的生命保全了很長的時間。

一個身體多病的孩子,即使他能夠活八十歲,我也是不願意照管他的。我不願意要一個對自己和對他人都一無用處的學生,因為他成天耽心的,只是怎樣保全自身,他的身體損害了他的精神的陶冶。我在他身上那樣白白地大費心思,豈不是使社會受到加倍的損失,為了一個人而奪去它兩個人嗎?要是另外一個人來替我教這個病弱的孩子,我是同意的,而且對他的仁慈表示讚揚;可是我自己卻沒有這樣的才能:我簡直不知道如何教這個只想免于死亡的人怎樣生活。


  
身體必須要有精力,才能聽從精神的支配。一個好的僕人應當是身強力壯的。我知道放縱能刺激慾望,它久而久之也會摧殘身體的;至于斷食和少食,也往往由於相反的原因而產生同樣的效果。身體愈弱,它的要求愈強烈;身體愈壯,它愈能聽從精神的支配。所有一切感官的慾望都寓于嬌弱的身體之中;它不僅不能滿足那些慾望,卻反而愈加刺激那些慾望。

虛弱的身體使精神也跟着衰弱。醫藥這一門學問對人類的毒害比它自認為能夠醫治的一切疾病還有害得多。就我來說,我不知道醫生給我們治好了什麼樣的疾病,但是我知道他們給我們帶來的病症實在是足以害死人的,例如懦弱、膽怯、輕信和對死亡的恐懼;所以,雖說他們能治好身體,然而他們卻消滅了勇氣。即使他們能叫死屍走路,對我們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們需要的是人,但是我們就沒有看見從他們手中救出過什麼人來。醫學在我們這裡很時髦,它應當是這樣的。它是那些閒着沒有事幹的人的一種娛樂,這些人不知道怎樣使用他們的時間,所以就把它消磨于怎樣保全自己的生命。如果他們偏偏生成一個不死的人的話,他們也許就是人類當中最不幸的人了:永遠不怕丟失的生命,對他們是一點價值都沒有的。對於這些人,就需要醫生去威脅他們,使他們感到得意,每天使他們感到自己唯一能夠感到的快樂,即自己還沒有死去的那種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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