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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M,教師:「我不喜歡課堂上發生衝突,但我學會讓事態自然發展,而不試圖立即干涉。我剛開始教書時,如果有人說一句消極的話,我就會想:『你為什麼非要這麼說?』然後駁斥它。但現在我會鼓勵學生各抒己見,這樣我們對相同的題目就會有各種不同的看法。」
湯姆·P,技師:「我記得很清楚,我
10歲或
11歲時,一些同學會爭起來。出於某種理由,我會插到他們當中,調和矛盾。我是和平使者。」
理念(Ideation)
你為理念而痴迷。什麼是理念?理念就是概念,就是對大部分事件的最合理的解釋。當你透過複雜的表層,發現一個精彩而簡明的概念,繼而解釋事物的本質時,你會喜不自勝。理念是一種關聯。你的頭腦總在尋找關聯;因此,當表面截然不同的現象被某個不起眼的紐帶聯繫在一起時,你會感到新奇。一個理念是對習以為常的挑戰的全新見解。你樂於將我們熟知的世界轉一個圈,讓我們從一個陌生但充滿新意的角度看它。你喜愛所有這些理念。因為它們深刻。因為它們新穎。因為它們能正本清源。因為它們引發爭論。因為它們怪誕。由於所有這些原因,每當你產生一個新理念時,你都為之一振。別人可能視你為鋭意創新、標新立異、富於理性或聰明過人。也許這些你都是。誰能說得準呢?你確信無疑的是理念使你激動不己。而大數日子裡,這就足夠了。
「理念」主題突出的人會這樣說:
馬克·B,作家:「我的大腦和工作方式是發現事物之間的聯繫。前幾天,我在盧浮宮尋找蒙娜麗莎的畫像。我轉了一個彎,發現成千上萬的閃光燈在對著那幅中畫像閃個不停。不知何故,我記下了這個景象。接着我注意到一個『禁止拍照』的牌子,把這個景象也記憶在心。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我記得書上說閃光燈對畫有害。大約
6個月後,我讀到,蒙娜麗莎本世紀至少兩次被盜。我幡然醒悟。對這一切和惟一解釋是,真正的蒙娜麗莎已經被盜,而博物館不敢承認他們失職,便展出一幅贗品。當然,我不知道真情是否如此。但是,這故事太棒了。」
安德烈亞·H,室內裝修設計師:「我有一種思維習慣,一切都必須渾然天成,否則我就會忐忑不安。在我看來,每一件傢具都代表了一個創意。它既是單獨地又是與其他所有的傢具共同地完成了一個明確的功能。每一件傢具的『創意』在我頭腦中都十分強烈,必須服從。如果我坐在一間屋子裡,發現椅子似乎沒有起到它們應有的功能——要麼是風格選錯了,要麼是方向放錯了,要麼是太靠近咖啡桌——我就會發現自己身體不適,精神恍惚。此後,我無法忘掉它。我會在凌晨
3點醒來,想象自己走進那人的房子,重新佈置傢具和粉刷牆壁。這種現象從我很小的時候,大約
7歲時就開始了。」
包容(Inclusiveness)
「擴大圈子」,這就是你的人生準則。你希望拉人入伙,使他們感到自己是團隊的成員。有的人只參加排外的小團體;你截然不同,處處避免排外團體。你希望擴大團體,使儘可能多的人受益於團體的支持。你最不願目睹有人站在圈外旁觀。你請他們進來,給他們溫暖。你天生是一個來者不拒的人。無論什麼種族、性別、國籍、性格,還是信仰,你從不妄作評判。評判可能傷及他人的感情,不到萬不得已,何必這麼做呢?你之所以來者不拒,並不是因為你深信人各有別,繼而應當彼此尊重差異,而是因為你確信我們在本質上彼此相同。我們一樣重要。因此,誰也不應被忽視。我們每個人都有份。這是我們的基本權利。
「包容」主題突出的人會這樣說:
哈里·B,安置顧問:「早在小時候,雖然我生性害羞,但我總是刻意邀請別人來玩。在學校組織比賽隊伍或挑選比賽各方時,我從不反對任何人參加我們。事實上,我還記得,我
10歲或
11歲時,我有一個朋友不是我們教會的——他是一個天主教徒。一天晚上,我們出席一次教堂宴會,他突然出現在門口,因為通常那天晚上是我們孩子的活動日。我立即起身,把他介紹給我父母,並請他在桌邊坐下。」
傑裡米·B,辯護律師:「我剛開始工作時,每見到新人,都覺得相見恨晚,立即成為鐵哥們。可沒想到,有的人在一大堆麻煩,而我已經邀請他們參加晚宴和我們的社交圈。我的合夥人馬克問我:『你究竟為什麼想拉這人入伙?』接着我們就琢磨我與他們初識時是什麼按動了我的按鈕,使得我那麼喜歡他們。馬克和我所關注的就是這方面。因為我一旦接受了一個人,就不會拋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