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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尊皇考為文皇帝,廟號太祖;皇妣為獻皇后。追諡妃郗氏為德皇后。封文武功臣車騎將軍夏侯詳等十五人為公、侯。立皇弟中護軍宏為臨川王,南徐州刺史秀為安成王,雍州刺史偉為建安王,左衛將軍恢為鄱陽王,荊州刺史憺為始興王,以宏為揚州刺史。
丁卯,以中書監王亮為尚書令,相國左長史王瑩為中書監,吏部尚書沈約為尚書仆射,長兼侍中范雲為散騎常侍、吏部尚書。
詔凡後宮、樂府、西解、暴室諸婦女一皆放遣。
戊辰,巴陵王卒。時上欲以南海郡為巴陵國,徙王居之。沈約曰:「古今殊事,魏武所云『不可慕虛名而受實禍』。」上頷之,乃遣所親鄭伯禽詣姑孰,以生金進王。王曰:「我死不須金,醇酒足矣。」乃飲沉醉;伯禽就折殺之。
王之鎮荊州也,琅邪顏見遠為錄事參軍。及即帝位,為治書侍御史兼中丞。既禪位,見遠不食數日而卒。上聞之,曰:「我自應天從人,何預天下士大夫事,而顏見遠乃至于此!」
庚午,詔:「有司依周、漢故事,議贖刑條格,凡在官身犯鞭杖之罪,悉入贖停罰,其台省令史、士卒欲贖者聽之。」
以謝沭縣公寶義為巴陵王,奉齊祀。寶義幼有廢疾,不能言,故獨得全。
齊南康侯子恪及弟祁陽侯子范嘗因事入見,上從容謂曰:「天下公器,非可力取,苟無期運,雖項籍之力終亦敗亡。宋孝武性猜忌,兄弟粗有令名者皆鴆之,朝臣以疑似枉死者相繼。然或疑而不能去,或不疑而卒為患,如卿祖以材略見疑,而無如之何,湘東以庸愚不疑,而子孫皆死其手。我于時已生,彼豈知我應有今日!固知有天命者非人所害。我初平建康,人皆勸我除去卿輩以壹物心,我于時依而行之,誰謂不可!正以江左以來,代謝之際,必相屠滅,感傷和氣,所以國祚不長。又,齊、梁雖雲革命,事異前世,我與卿兄弟雖復絶服,宗屬未遠,齊業之初亦共甘苦,情同一家,豈可遽如行路之人!卿兄弟果有天命,非我所殺;若無天命,何忽行此!適足示無度量耳。且建武塗炭卿門,我起義兵,非惟自雪門恥,亦為卿兄弟報仇。卿若能在建武、永元之世拔亂反正,我豈得不釋戈推奉邪!我自取天下于明帝家,非取之於卿家也。昔劉子輿自稱成帝子,光武言:『假使成帝更生,天下亦不復可得,況子輿乎!』曹志,魏武帝之孫,為晉忠臣。況卿今日猶是宗室,我方坦然相期,卿無復情自外之意!小待,自當知我寸心。」子恪兄弟凡十六人,皆仕梁,子恪、子范、子質、子顯、子云、子暉並以才能知名,歷官清顯,各以壽終。
詔征謝朏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何胤為右光祿大夫,何點為侍中。胤、點終不就。
癸酉,詔:「公車府謗木、肺石傍各置一函,若肉食莫言,欲有橫議,投謗木函;若有功勞才器冤沉莫達,投肺石函。」
上身服浣濯之衣,常膳唯以菜蔬。每簡長吏,務選廉平,皆召見于前,勖以政道。擢尚書殿中郎到溉為建安內史,左戶侍郎劉鬷為晉安太守,二人皆以廉潔著稱。溉,彥之曾孫也。又著令;「小縣令有能,遷大縣,大縣有能,遷二千石。」以山陰令丘仲孚為長沙內史,武康令東海何遠為宣城太守。由是廉能莫不知勸。
魯陽蠻圍魏湖陽,撫軍將軍李崇將兵擊破之,斬魯北燕;徙萬餘戶于幽、並諸州及六鎮,尋叛南走,所在追討,比及河,殺之皆盡。
閏月,丁巳,魏頓丘匡公穆亮卒。
齊東昏侯嬖臣孫文明等,雖經赦令,猶不自安。五月,乙亥夜,帥其徒數百人,因運荻炬,束仗入南、北掖門作亂。燒神虎門、總章觀,入衛尉府,殺衛尉洮陽愍侯張弘策。前軍司馬呂僧珍直殿內,以宿衛兵拒之,不能卻。上戎服禦前殿,曰:「賊夜來,是其眾少,曉則走矣。」命擊五鼓。領軍將軍王茂、驍騎將軍張惠紹聞難,引兵赴救,盜乃散走;討捕,悉誅之。
江州刺史陳伯之,目不識書,得文牒辭訟,惟作大諾而已。有事,典簽傳口語,與奪決於主者。豫章人鄧繕、永興人戴永忠有舊恩于伯之,伯之以繕為別駕,永忠為記室參軍。河南褚緭居建康,素薄行,仕宦不得志,頻造尚書范雲,雲不禮之。緭怒,私謂所親曰:「建武以後,草澤下族悉化成貴人,吾何罪而見棄!今天下草創,饑饉不已,喪亂未可知。陳全之擁強兵在江州,非主上舊臣,有自疑之意;且熒惑守南鬥,詎非為我出邪!今者一行事若無成,入魏不失作河南郡守。」遂投伯之,大見親狎。伯之又以鄉人朱龍符為長流參軍,並乘伯之愚闇,恣為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