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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南康文簡公褚淵卒,世子侍中賁恥其父失節,服除,遂不仕,以爵讓其弟蓁,屏居墓下終身。
九月,丁巳,以國哀罷國子學。
氐王楊文弘卒。諸子皆幼,乃以兄子後起為嗣。九月,辛酉,魏以後起為武都王,文弘子集始為白水太守。既而集始自立為王,後起擊破之。
魏以荊州巴、氐擾亂,以鎮西大將軍李崇為荊州刺史。崇,顯祖之舅子也。將之鎮,敕發陝、秦二州兵送之,崇辭曰:「邊人失和,本怨刺史。今奉詔代之,自然安靖;但須一詔而已,不煩發兵自防,使之懷懼也。」魏朝從之。崇遂輕將數十騎馳至上洛,宣詔慰渝,民夷貼然。崇命邊戍掠得齊人者悉還之,由是齊人亦還其生口二百許人,二境交和,無復烽燧之警。久之,徙兗州刺史。
兗土舊多劫盜,崇命村置一樓,樓皆懸鼓,盜發之處,亂擊之;旁村始聞者,以一擊為節,次二,次三,俄頃之間,聲布百里;皆發人守險要。由是盜發無不擒獲。其後諸州皆效之,自崇始也。
辛未,以征南將軍王僧虔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以尚書右仆射王奐為湘州刺史。
宋故建平王景素主簿何昌、記室王摛及所舉秀才劉璡,前後上書陳景素德美,為之訟冤。冬,十月,辛丑,詔聽以士禮還葬舊塋。璡,獻之弟也。
十一月,魏高祖將親祀七廟,命有司具儀法,依古製備牲牢、器服及樂章;自是四時常祀皆舉之。
世祖武皇帝上之上
太祖高皇帝永明元年(癸亥,公元四八三年)
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大赦,改元。
詔以邊境寧晏,治民之官,普復田秩。
以太尉豫章王嶷領太子太傅。嶷不參朝務,而常密獻謀畫,上多從之。
壬戌,立皇弟鋭為南平王,鏗為宜都王,皇子子明為武昌王,子罕為南海王。
二月,辛巳,以征虜將軍楊炅為沙州刺史、陰平王。
辛丑,以宕昌王梁彌機為河、涼二州刺史,鄧至王像舒為西涼州刺史。
宋末,以治民之官六年過久,乃以三年為斷,謂之小滿;而遷換去來,又不能依三年之制。三月,癸丑,詔:「自今一以小滿為限。」
有司以天文失度,請禳之。上曰:「應天以實不以文。我克己求治,思隆惠政;若災眚在我,禳之何益!」夏,四月,壬午,昭:「袁粲、劉秉、沈攸之,雖末節不終,而始誠可靈。」皆命以禮改葬。
上之為太子也,自以年長,與太祖同創大業,朝事大小,率皆專斷,多違制度。信任左右張景真,景真驕侈,被服什物,僭擬乘輿;內外畏之,莫敢言者。司空諮議荀伯玉,素為太祖所親厚,嘆曰:「太子所為,官終不知,豈得畏死,蔽官耳目!我不啟聞,誰當啟者!」因太子拜陵,密以啟太祖。太祖怒,命檢校東宮。
太子拜陵還,至方山,晚,將泊舟,豫章王嶷自東府乘飛燕東迎太子,告以上怒之意。太子夜歸,入宮,太祖亦停門籥待之。明日,太祖使南郡王長懋、聞喜公子良宣敕詰責,並示以景真罪狀,使以太子令收景真,殺之。太子憂懼,稱疾。
月餘,太祖怒不解,晝臥太陽殿,王敬則直入,叩頭啟太祖曰:「官有天下日淺,太子無事被責,人情恐懼;願官往東宮解釋之。」太祖無言。敬則因大聲宣旨,裝束往東宮,又敕太官設饌,呼左右索輿,太祖了無動意。敬則索衣被太祖,乃牽強登輿。太祖不得已至東宮,召諸王宴于玄圃。長沙王晃捉華蓋,臨川王映執雉尾扇,聞喜公子良持酒鎗,南郡王長懋行酒,太子及豫章王嶷、王敬則自捧酒饌,至暮,盡醉乃還。
太祖嘉伯玉忠藎,愈見親信,軍國密事,多委使之,權動朝右。遭母憂,去宅二里許,冠蓋已塞路。左率蕭景先、侍中王晏共弔之,自旦至暮,始得前。比出,饑乏,氣息惙然,憤悒形于聲貌。明日,言于太祖曰:「臣等所見二宮門庭,比荀伯玉宅可張雀羅矣。」晏,敬弘之從子也。
驍騎將軍陳胤叔,先亦白景真及太子得失,而語太子皆云「伯玉以聞」。太子由是深怨伯玉。
太祖陰有以豫章王嶷代太子之意,而嶷事太子愈謹,故太子友愛不衰。
豫州刺史垣崇祖不親附太子,會崇祖破魏兵,太祖召還朝,與之密謀。太子疑之,曲加禮待,謂曰:「世間流言,我已豁懷;自今以富貴相付。」崇祖拜謝。會太祖復遣荀伯玉,敕以邊事,受旨夜發,不得辭東宮;太子以為不盡誠,益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