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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 248 / 546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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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魏世祖追悼景穆太子不已,中常侍宗愛懼誅,二月,甲寅,弒帝,尚書左仆射蘭延、侍中和疋、薛提等秘不發喪。延、疋以皇孫濬沖幼,欲立長君,征秦王翰,置之秘室;提以濬嫡皇孫,不可廢。議久不決。宗愛知之,自以得罪于景穆太子,而素惡秦王翰,善南安王余,乃密迎余自中宮便門入禁中,矯稱赫連皇后令召延等。延等以愛素賤,不以為疑,皆隨入。愛先使宦者三十人持兵伏于禁中,延等入,以次收縛,斬之;殺秦王翰于永巷而立余。大赦,改元承平,尊皇后為皇太后,以愛為大司馬、大將軍、太師、都督中外諸軍事、領中秘書,封馮翊王。庚午,立皇子休仁為建安王。

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廟號世祖。


  

上聞魏世祖殂,更謀北伐,魯爽等復勸之。上訪于群臣,太子中庶子何偃以為:「淮、泗數州瘡痍未復,不宜輕動。」上不從。偃,尚之之子也。

夏,五月,丙申,詔曰:「虐虜窮凶,著于自昔;未勞資斧,已伏天誅。拯溺蕩穢,今其會也。可符驃騎、司空二府,各部分所統,東西應接。歸義建績者,隨勞酬獎。」於是遣撫軍將軍蕭思話督冀州刺史張永等向碻磝,魯爽、魯秀、程天祚將荊州甲士四萬出許、洛,雍州刺史臧質帥所領趣潼關。永,茂度之子也。沈慶之固諫北伐;上以其異議,不使行。

青州刺史劉興祖上言,以為:「河南阻饑,野無所掠;脫諸城固守,非旬月可拔。稽留大眾,轉輸方勞;應機乘勢,事存急速。今偽帥始死,兼逼暑時,國內猜擾,不暇遠赴。愚謂宜長驅中山,據其關要。冀州以北,民人尚豐,兼麥已向熟,因資為易,向義之徒,必應響赴。若中州震動,黃河以南,自當消潰。臣請發青、冀七千兵,遣將領之,直入其心腹。若前驅克勝,張永及河南眾軍宜一時濟河,使聲實兼舉,並建司牧,撫柔初附,西拒太行,北塞軍都,因事指麾,隨宜加授,畏威欣寵,人百其懷。若能成功,清壹可待;若不克捷,不為大傷。並催促裝束,伏聽敕旨。」上意止存河南,亦不從。上又使員外散騎侍郎琅邪徐爰隨軍向碻磝,銜中旨授諸將方略,臨時宣示。

尚書令何尚之以老請致仕,退居方山。議者咸謂尚之不能固志。既而詔書敦諭數四,六月,戊申朔,尚之復起視事。御史中丞袁涉錄自古隱士有跡無名者為《真隱傳》以嗤之。

秋,七月,張永等至碻磝,引兵圍之。

壬辰,徙汝陽王渾為武昌王,淮陽王彧為湘東王。

初,潘淑妃生始興王濬。元皇后性妒,以淑妃有寵于上,恚恨而殂,淑妃專總內政。由是太子劭深惡淑妃及濬。濬懼為將來之禍,乃曲意事劭,劭更與之善。

吳興巫嚴道育,自言能辟榖服食,役使鬼物;因東陽公主婢王鸚鵡出入主家。道育謂主曰:「神將有符賜主。」主夜臥,見流光若螢,飛入書笥,開視,得二青珠;由是主與劭、濬皆信惑之。劭、濬並多過失,數為上所詰責;使道育訴請,欲令過不上聞。道育曰:「我已為上天陳請,必不泄露。」劭等敬事之,號曰:「天師」。其後遂與道育、鸚鵡及東陽主奴陳天與、黃門陳慶國共為巫蠱,琢玉為上形像,埋于含章殿前;劭補天與為隊主。


  
東陽主卒,鸚鵡應出嫁,劭、濬慮語泄,濬府佐吳興沈懷遠;素為濬所厚,以鸚鵡嫁之為妾。

上聞天與領隊,以讓劭曰:「汝所用隊主副,並是奴邪?」劭懼,以書告濬。濬覆書曰:「彼人若所為不已,正可促其餘命,或是大慶之漸耳。」劭、濬相與往來書疏,常謂上為「彼人」,或曰:「其人」,謂江夏王義恭為「佞人」。

鸚鵡先與天與私通,既適懷遠,恐事泄,白劭使密殺之。陳慶國懼,曰:「巫蠱事,唯我與天與宣傳往來。今天與死,我其危哉!」乃具以其事白上。上大驚,即遣收鸚鵡;封籍其家,得劭、濬書數百紙,皆咒詛巫蠱之言;又得所埋玉人,命有司窮治其事。道育亡命,捕之不獲。

先是,濬自揚州剌史出鎮京口,及廬陵王紹以疾解揚州,意謂己必復得之。既而上用南譙王義宣,濬殊不樂,乃求鎮江陵;上許之。濬入朝,遣還京口,為行留處分,至京口數日而巫蠱事發。上惋嘆彌日,謂潘淑妃曰:「太子圖富貴,更是一理,虎頭復如此,非復思慮所及。汝母子豈可一日無我邪!」遣中使切責劭、濬,劭、濬惶懼無辭,惟陳謝而已。上雖怒甚,猶未忍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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