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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 63 / 203
中國古代史類 / 劉知幾 / 本書目錄
  

國語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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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頁

朗讀:

習蔫,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權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恆為工。「令夫商,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資,以知其市之賈,負、任、擔、荷,服牛、軺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市賤鬻貴。旦暮從事于此,以飭其子弟,相語以利,相示以賴,相陳以知賈。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恆為商。“令夫農,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權節其用,耒、耜、耞、芟(12)。及寒,擊草除田,以待時耕;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時雨;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鎛(13),以旦暮從事于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祓襫,霑體涂足,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敏,以從事于田野。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農之子恆為農。野處而不昵,其秀民之能為土者,必足賴也。有司見而不以告,其罪五(14)。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二十一鄉。」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工商之鄉六;士農之鄉十五。公帥五鄉焉,國子帥五鄉焉(15),高子帥五鄉焉(16)。參國起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虞,山立三衡。桓公曰:「吾欲從事于諸侯,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國未安。」桓公曰:「安國若何?」管子對曰:「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則國安矣。」桓公曰:「諾。」遂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國既安矣,桓公曰:「國安矣,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則大國亦將正卒伍,修甲兵,則難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國諸侯有守禦之備,則難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諸侯,則事可以隱,令可以寄政。」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五家為軌,軌為之長;十軌為裡,裡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焉。以為軍令: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帥之;十軌為裡,故五十人為小戎,裡有司帥之;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鄉之帥帥之。三軍,故有中軍之鼓,有國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蒐振旅,秋以獮治兵。是故卒伍整于裡,軍旅整于郊。內教既成,令勿使遷徙。伍之人祭祀同福,死喪同恤,禍災共之。人與人相疇,家與家相疇,世同居,少同遊。故夜戰聲相聞,足以不乖;晝戰目相見,足以相識。其歡欣足以相死。居同樂,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則同固,戰則同強。君有此士也三萬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誅無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國之君莫之能禦。」

【註釋】


  

①桓公:名小白,齊襄公之弟。齊襄公被殺後,他從莒國回國繼承王位,公元前685至前643年在位。②鮑叔:鮑叔牙,齊國大夫。宰:太宰,輔佐君主治理國政的官。③管夷吾:即管仲,夷吾是他的名。④施伯:魯國大夫。⑤莊公:魯莊公,公元前693至前662年在位。⑥襄公:齊桓公之兄,公元前697至前686年在位。⑦田:指在原野上打獵。狩:指用圍守的方法獵取禽類。罼:用網獵取雉兔。弋:用帶絲繩的箭射獵物。⑧昭王、穆王:西周初期的兩位統治者。⑨文、武:指周王朝的開創者文王昌、武王發。⑩象:即象魏,宮廷外面的闕門。當時政府頒佈的法令一般都懸掛在它上面向民眾公佈,因而「象」又引申為法令。(11)六柄:據《管子·小匡》,六柄指生、殺、貧、富、貴、賤。(12)耒、耜:翻地的農具。耞:用於脫粒的農具。芟:鐮刀。(13)槍:掘草的工具。刈:鐮刀。耨:除草的小鋤。鎛:除草的農具。(14)罪五,指古代中國處罰犯法行為的墨(刺刻面額涂墨)、劓(割鼻)、剕(斷足)、宮(破壞生殖器)、大闢(死刑)等五種刑罰。(15)國子:齊國上卿,國氏。(16)高子:齊國上卿,高氏。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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