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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跖而生,不如夷而死,像盜跖那樣劫掠而活,不如像伯夷那樣高潔而死。跖,盜跖,古時大盜,見《莊子。盜跖》。伯夷,商末孤竹君之子,與其弟叔齊互相讓國,後逃至周,諫武王伐紂,不從,遂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山。古時被推崇為高潔之士。見《史記。伯夷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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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田而農者:猶言不靠種田而過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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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稀酏(y í夷):稀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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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父執:父親的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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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以搖尾為羞:以搖尾乞食為羞。搖尾,搖尾而求食。語出《漢書。司馬遷傳》。本言虎落陷阱,不得已而搖尾求食,此謂在困境中向人乞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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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遭者可無不為:本謂不逢其時則什麼官職都可接受,見《漢書。孫寶傳》。此謂不得志的人則什麼事都可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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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米作糜:淘米作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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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斧作梃:用斧砍削成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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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絶裾:拉斷衣袖,表示決絶。語出《世說新語。尤悔》。絶,斷。
裾,衣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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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違:離,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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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樑上君子,指竊賊。詳《某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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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顛之:將其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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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腰膂(l ǚ呂):腰椎。膂,脊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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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柴瘠:骨瘦如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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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臠(
1uán 巒)割:碎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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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殘臘向盡:猶言將至臘月(農曆十二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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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何以卒歲:如何過年。《詩。豳風。七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何以,以何,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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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伺:此從鑄雪齋抄本,原作「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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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荷杖出行汲:謂出門挑水,荷,肩扛。杖,此揩扁擔,北方或稱「鈞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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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乘間掩入,乘其不備偷偷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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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扃鐍(jué決):關鎖。扃,關閉。鐍,鎖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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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臥犢,一種平置床頭、長方形的盛衣櫃,或稱為「床頭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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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一裹:一個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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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而,爾,你。
恆娘
洪大業,都中人(
1) ,妻朱氏,姿致頗佳(
2) ,兩相愛悅。後洪納婢寶帶為妾,貌遠遜朱,而洪劈之(
3).朱不平,輒以此反目。洪雖不敢公然宿妾所,然益劈寶帶,疏朱。後徒其居,與帛商狄姓者為鄰。狄妻恆娘,先過院謁朱。
恆娘三十許,姿僅中人,言詞輕倩(
4) 朱悅之。次日,答其拜,見其室亦有小妻,年二十以來,甚娟好。鄰居幾半年,並不聞其詬誶一語;而狄獨鍾愛恆娘,副室則虛員而已。朱一日見恆娘而問之曰:「予向謂良人之愛妾,為其為妾也,每欲易妻之名呼作妾,今乃知不然。夫人何術?如可授,願北面為弟子(
53). 」恆娘曰:「嘻!子則自疏,而尤男子乎(
6) ?朝夕而絮聒之,是為叢驅雀(
7) ,其離滋甚耳!其歸益縱之,即男子自來,勿納也。一月後,當再為子謀之。」
朱從其言,益飾寶帶,使從丈夫寢。供一飲食,亦使寶帶共之。洪時一周旋朱,朱拒之益力,於是共稱朱氏賢。如是月餘,朱往見恆娘。恆娘喜曰:「得之矣!子歸毀若妝,勿華服,勿脂澤,垢面敝履,雜家人操作。一月後,可復來。」朱從之:衣敝補衣,故為不潔清,而紡績外無他問。洪憐之,使寶帶分其勞;朱不受,輒叱去之。如是者一月,又在見恆娘。恆娘曰:「孺子真可教也(
8) !後日為上已節(
9) ,欲招子踏春園。子當盡去敝衣,袍褲襪履,嶄然一新,早過我。」朱曰:「諾。」至日,攬鏡細勻鉛黃,一如恆娘教。妝竟,過恆娘。恆娘喜曰:「可矣!」又代輓鳳髻,光可鑒影。袍袖不合時制,拆其綫,更作之;謂其履樣拙,更于笥中出業履(
10),共成之,訖,即令易着。臨別,飲以酒,囑曰:「歸去一見男子,即早閉戶寢,渠來叩關,勿聽也。三度呼,可一度納,口索舌,手索足,皆吝之。半月後,當復來。」
朱歸,炫妝見洪。洪上下凝睇之,歡笑異子平時。朱少話遊覽,便支頤作情態;日未昏,即起人房,闔扉眠矣。未幾,洪果來款關(
11),朱堅臥不起,洪始去。次夕復然。明日,洪讓之。朱曰:「獨眠習慣,不堪復擾。」日既西,洪入閨坐守之。滅燭登床,如調新婦,綢纓甚歡。更為次夜之約,朱不可;長與洪約,以三日為率。
半月許,復詣恆娘。恆娘闔門與語曰:「從此可以擅專房矣。然子雖美,不媚也(
12). 子之姿,一媚可奪西施之寵(
13),況下者乎!」於是試使睨,曰:「非也!病在外眥。」試使笑,又曰:「非也!病在左頤。」乃以秋波送嬌(
14),又囅然瓠犀微露(
15),使朱效之。凡數十作,始略得其彷彿。恆娘曰:「子歸矣,攬鏡而嫻習之,術無餘矣。至于床笫之間,隨機而動之,因所好而投之,此非可以言傳者也。」朱歸,一如恆娘教。洪大悅(
16),形神俱惑,惟恐見拒。日將暮,則相對調笑,跬步不離閨闥,日以為常,竟不能推之使去。朱益善遇寶帶,每房中之宴,輒呼與共榻坐;而洪視寶帶益醜(
17),不終席,遣去之。朱賺夫人寶帶房,扃閉之,洪終夜無所沾染。於是寶帶恨洪,對人輒怨謗。洪益厭怒之,漸施鞭楚。寶帶忿,不自修,拖敝垢履,頭類蓬藻(
18),更不復可言人矣。
恆娘一日謂朱曰:「我術如何矣?」朱曰:「道則至妙;然弟子能由之,而終不能知之也。縱之,何也?」曰:「子不聞乎:人情厭故而喜新,重難而輕易?丈夫之愛妾,非必其美也,甘其所乍獲,而幸其所難道也。縱而飽之,則珍錯亦慶(
19),況藜羹乎(
20)!」「毀之而復炫之,何也?」曰:“置不留目,則似久別;忽睹艷妝,則如新至:譬貧人驟得粱肉(
21),則視脫粟
非味矣(
22). 而又不易與之,則彼故而我新,彼易而我難,此即子易妻為妾之法也。“朱大悅,遂為閨中之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