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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中 - 15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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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中

第15頁 / 共1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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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頁

朗讀:

(21)中表:古稱姑母的兒子為外兄弟,稱舅父、姨母的兒子為內兄弟。

外為表,內為中,合稱「中表兄弟」,簡稱「中表」。


  

(22)務冗(rang):事物傾多。

(23)尺一書:指書信。漢代之詔書寫於一尺一寸長的書扳上,稱為尺犢。

後來用為書信的通稱。

(24)司賓者:官署內負責接待賓客的吏役。

(25)凝聽:凝神靜聽。

(26)富若貴:富和貴。若,與、和。

(27)累足屏(b ǐng餅)氣:疊足站立,不敢喘氣,形容驚懼、敬畏。累足,兩足相疊。《漢書。吳王濞傳》:「脅肩累足。」顏師古註:「累足,重足也。」屏,抑制。

(28)雅;甚、很。

(29)閽(h ūn 昏)人:守門人。

(30)詰讓:責問。

(31)管鑰:鑰匙。發:啟、開。

(32)嫻(xián 閒)婉:文雅柔順。

(33)良人:此指妻稱丈夫。

(34)厭(y à押)旦:黎明。《荀子。儒效》:「厭旦于牧之野。」註:「厭,掩也。夜掩于旦,謂未明已前也。」

(35)姑嫜(zhāng章):公婆。嫜,婦稱夫之父。

(36)禦下:對待下人。禦,管理。

(37)印綬(shòu 受):印信,官印。綬,系印紐的絲帶。

(38)屑屑:《廣雅。釋訓》:「屑屑,不安也。」

(39 )瞷(jiàn 建):窺視。

(40)臬司:此指臬司衙門。清代按察使別稱「臬司」,為巡撫的屬官,負責考察吏治。

(14)虺蝮(huǐf ù毀復):虺與蝮都是毒蛇名。

(42)折節:屈己下人。折,屈。節,志節。


  

(43)李十郎:唐人小說《霍小玉傳》中人物。李十郎名益,在長安應試時愛上了名妓霍小玉,表示「粉骨碎身,誓不相舍」。而為官後,竟拋棄了霍小玉,與大家盧氏女成婚。霍小玉罵其負心,慟號而絶。

西湖主

陳生弼教,字明允,燕人也(1).家貧,從副將軍賈縮作記室(2),泊舟洞庭(3).適豬婆龍浮水面(4) ,賈射之中背。有魚銜龍尾不去,並獲之。鎖置桅間,奄存氣息;而龍吻張翕,似求援拯。生惻然心動,請于賈而釋之。

攜有金創藥(5) ,戲敷息處,縱之水中,浮沉逾刻而沒。

後年餘,生北歸,復經洞庭,大風覆舟。幸扳一竹麓,漂泊終夜,絓木而止。

援岸方升,有浮屍繼至(6) ,則其僮仆。力引出之,已就斃矣。慘怛無聊,坐對憩息。但見小山聳翠,細柳搖青,行人絶少,無可問途。自遲明以至辰後,悵悵靡之(7).忽僮仆肢體微動,喜而捫之。無何,嘔水數斗,醒然頓蘇。相與曝衣石上,近午始燥可着。而枵腸轆轆(8) ,饑不可堪。於是越山疾行,冀有村落。才至半山,聞鳴鋪聲(9).方疑聽所,有二女郎乘駿馬來,騁如撒菽(10). 各以紅綃抹額(11),髻插雉尾(12);着小袖紫衣,腰束綠錦;一挾彈,一臂青鞲(13). 度過嶺頭,則數十騎獵于榛莽,並皆姝麗,裝束昔一。生不敢前。有男子步馳,似是馭卒(14),因就問之。答曰:「此西湖主獵首山也(15). 」生述所來,且告之餒。馭卒解裹糧授之,囑云:「宜即遠避,犯駕當死!」生懼。疾趨下山。。茂林中隱有殿閣,謂是蘭若。近臨之,粉垣圍沓(16),溪水橫流;朱門半啟,石橋通焉。攀扉一望,則台榭環雲(17),擬于上苑(18),又疑是貴家園亭。逡巡而入,橫藤礙路,香花撲人。過數折曲欄,又是別一院宇,垂楊數十株,高拂朱檐。山鳥一鳴,則花片齊飛;深苑微風,則榆錢自落。怡目快心,殆非人世。穿過小亭,有鞦韆一架,上與雲齊;而罥索沉沉(19),杳無人跡。因疑地近閨閣(20),恇怯未敢深入(21). 俄聞馬騰于門,似有女子笑語。生與僮潛伏叢花中。未幾,笑聲漸近,聞一女子曰:「今日獵興不佳,獲禽絶少。」又一女曰:「非是公主射得雁落,幾空勞仆馬也。」無何,紅妝數輩,擁一女郎至亭上坐。禿袖戎裝(22),年可十四五。鬟多斂霧(23),腰細驚風(24),王蕊瓊英(25),未足方喻。諸女子獻茗熏香,燦如堆錦(26). 移時,女起,歷階而下。一女曰:「公主鞍馬勞幀,尚能鞦韆否?」公主笑諾。遂有駕肩者,捉臂者,寨裙者,持履者,輓抉而上。

公主舒皓腕,躡利展(27),輕如飛燕,蹴入雲霄。已而扶下。群曰:「公主真仙人也!」嘻笑而去。生睨良久,神志飛揚。迨人聲既寂,出詣鞦韆下,徘徊凝想。

見籬下有紅中,知為群美所遺,喜納袖中。登其亭,見案上設有文具,遂題巾曰:「雅戲何人擬半仙(28)?分明瓊女敞金蓮(29). 廣寒隊裡恐相妒(30),莫信凌波上九天(31). 」題已,吟誦而出。復尋故徑,則重門扃錮矣。跑櫥罔計,反而樓閣亭台,涉歷幾盡。一女掩入,驚問:「何得來此?」生揖之曰:「失路之人,幸能垂救。」女問:「抬得紅巾否?」

生曰:「有之。然已玷染,如何?」因出之。女大驚曰:「汝死無所矣!此公主所常禦(32),塗鴉若此(33),何能為地?」生失色,哀術脫免。女曰:「竊窺宮儀(34),罪已不赦。念汝儒冠蘊藉(35),欲以私意相全;今孽乃自作,將何為計!」遂皇皇持巾去。生心悸肌慄,恨無翅翎,惟延頸俟死。遷久,女復來,潛賀曰:「子有生望矣!公主看巾三四遍,囅然無怒容,或當放君去。宜姑耐守,勿得攀樹鑽垣,發覺不宥矣。」日已投暮,凶樣不能自必;而餓焰中燒,憂煎欲死。無何,女子挑燈至。一婢提壺榼,出酒食餉生。

生急問消息,女云:「適我乘間言:」園中秀才,可恕則放之;不然,餓且死。『公主沉思云:“深夜教渠何之?』遂命饋君食。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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