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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爺為人也怪,大處不摳摳小處。在場面上做人,花錢時從不失格,但平常時節卻耐心耐氣向茅大算零用賬。發信,買紙煙,買水果,都計算得一是一,二是二,毫不馬虎。在他看來這倒是一種哲學,一種駕馭婢僕的哲學。他以為孔夫子說過,小人女子難養,放縱一點點必糟,所以不能不謹嚴。能恩威並用,僕人就懷德畏刑,不敢欺主。茅大早摸透了七爺脾氣,表面上各事百依百順,且對金錢事尤其坦白分明。買東西必比七爺賤一點,算賬時還常常故意多餘出些錢來,數目雖小都歸還給七爺。七爺認為這就是他平時待下人嚴而有恩的收穫,因此更覺得意。常向人說:「你們花十塊八塊錢雇當差的,還不得其用;我花五塊錢,訓練有方,值十五塊!」至於這位茅大從史湘雲處照例得到一成回扣,從另外耗費上又得了多少回扣,七爺當然不會知道。
七爺真如他自己所說,若不是不忍心祖上一點產業白白丟掉,住在家鄉原很寫意,不會來到天津旅館裡活受罪。
七爺家住在×州城裡,是很有名氣的舊家子弟。身屬老二房。本身原是從新二房抱過老二房的,過房自然為的是預備接收一筆遺產。過房時年紀十七歲,尚未娶妻。名下每年可收租谷五千石到六千石,照普通情形說來,這收入不是一個小數目,除開銷當地的各種捐項,盡經租人的各種干沒,母子二人即或成天請客吃館子,每月還雇一夥戲班子來唱戲,也不至於過日子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