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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 101 /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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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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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劉歆以為,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蟄蟲皆畢,天之見變,因物類之宜,不得以螽,是歲,再失閏矣。周九月,夏七月,故傳曰:「火猶西流,司歷過也」。

宣公十五年「冬,-生」。劉歆以為,-,蚍蜉之有翼者,食谷為災,黑眚也。


  

董仲舒、劉向以為,-,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時,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宣是時初稅畝。稅畝,就民田畝擇美者稅者什一,亂先王制而為貪利,故應是而-生,屬蠃蟲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邊,中尉不害將車騎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將軍眾三十萬伏馬邑,欲襲單于也。

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歲,四將軍征南越及西南夷,開十餘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兩將軍征朝鮮,開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從東方蜚至敦煌;三年秋,復蝗。元年,貳師將軍征大宛,天下奉其役連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將軍眾十餘萬征匈奴。征和三年,貳師七萬人沒不還。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時,王莽秉政。

《左氏傳》曰嚴公八年齊襄公田于貝丘,見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

公怒曰:「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車,傷足喪屨。劉向以為近豕禍也。

先是,齊襄瀅于妹魯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殺桓公,又殺彭生以謝魯。公孫無知有寵于先君,襄公絀之,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戶間,足見于戶下,遂殺之。傷足喪屨,卒死於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宮永巷中豕出BE4A,壞都灶,銜其-六、七枚置殿前。劉向以為近豕禍也。

是時,燕王旦與長公主、左將軍謀為大逆,誅殺諫者,暴急無道。灶者,生養之本,豕而敗灶,陳-于庭,-灶將不用,宮室將廢辱也。

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房《易傳》曰:「眾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

史記魯襄公二十三年,-、洛水斗,將毀王宮。劉向以為近火-水也。

周靈王將擁之,有司諫曰:「不可。長民者不崇藪,不墮山,不防川,不竇澤。今吾執政毋乃有所辭,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爭明,以防王宮室,王而飾之,毋乃不可乎!懼及子孫,王室愈卑。」王卒擁之。以傳推之,以四瀆比諸侯,-、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為卿大夫將分爭以危亂王室也。

是時,世卿專權,儋括將有篡殺之謀,如靈王覺寤,匡其失政,懼以承戒,則災禍除矣。不聽諫謀,簡慢大異,任其私心,塞埤擁下,以逆水勢而害鬼神。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是歲蚤霜,靈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殺王,而立王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並誅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爭權,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室大亂。京房《易傳》曰:「天子弱,諸侯力政,厥異水斗。」

史記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劉向以為近火-水也。

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橫出,殘賊鄰國。至于變亂五行,氣色謬亂。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將致敗亡。秦遂不改,至始皇滅六國,二世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圖書,秦居渭陽,而渭水數赤,瑞異應德之效也。

京房《易傳》曰:「君湎于酒,瀅于色,賢人潛,國家危,厥異流水赤也」。

卷二十七下之上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傳曰:「思心之不,是謂不聖,厥咎,厥罰恆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土。」


  
「思心之不,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寬也。

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失,則區F178無識,故其咎F178也。

雨旱寒奧,亦以風為本,四氣皆亂,故其罰常風也。

常風傷物,故其極凶短折也。

傷人曰凶,禽獸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區F178則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有脂物而夜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瀅之象也。

一曰,夜妖者,雲風並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

溫而風則生螟B06D,有裸蟲之孽。劉向以為于《易》,「巽」為風為木,卦在三月、四月,繼陽而治,主木之華實。風氣盛,至秋冬木復華,故有華孽。一曰,地氣盛則秋冬復華。一曰,華者色也,土為內事,為女孽也。

于《易》,「坤」為土為牛,牛大而心不能思慮,思心氣毀,故有牛禍。一曰,牛多死及為怪,亦是也。

及人,則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痾。土色黃,故有黃眚黃祥。凡思心傷者病土氣,土氣病則金木水火-之,故曰:「時則有金木水火-土」。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沖氣所-,明其異大也,其極曰凶短折,順之,其福曰考終命。劉歆思心傳曰時則有裸蟲之孽,謂螟B06D之屬也。

庶征之常風,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

公十六年「正月,六-退蜚,過宋都」。《左氏傳》曰:「風也」。劉歆以為風發於它所,至宋而高,-高蜚而逢之,則退。經以見者為文,故記退蜚;傳以實應著,言風,常風之罰也。

象宋襄公區F178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馬子魚之諫,而與強楚爭盟,後六年為楚所執,應六-之數雲。京房《易傳》曰:“潛龍勿用,眾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其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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