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漢書 - 91 / 457
歷史類 / 班固 / 本書目錄
  

漢書

第91頁 / 共457頁。

 大小:

 第91頁

朗讀:

是以有禮義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

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儘力。勤禮莫如致敬,儘力莫如-篤。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戎有受-,神之大節也。


  

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五月,成肅公卒。

成公十四年,衛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敖,E5B8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

故《詩》曰:『D9EE觥其-,旨酒思柔,匪D86D匪傲,萬福來求。』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

後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衛孫文子聘于魯,君登亦登。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亡辭,亦亡悛容。穆子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

十四年,孫子逐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歸自晉,入于鄭。鄭伯享之,不敬。子產曰:“蔡君其不免乎!曰其過此也,君使子展往勞于東門,而敖。吾曰:『猶將更之。』今還,受享而惰,乃其心也。

君小國,事大國,而惰敖以為己心,將得死乎?君若不免,必由其子。瀅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禍。”三十年,為世子般所殺。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季武子將立公子-,穆叔曰:「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謂不度。不度之人,鮮不為患。若果立,必為季氏憂。」武子弗聽,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是為昭公。立二十五年,聽讒攻季氏。兵敗,出奔,死於外。

襄公三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見楚令尹圍之儀,言于衛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它志;雖獲其志,弗能終也。」

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雲『敬慎威儀,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昭公十一年夏,周單子會于戚,視下言徐。晉叔向曰:“單子其死乎!朝有著定,會有表,衣有-,帶有結。會朝之言必聞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之中,所以道容貌也。

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則有闕。今單子為王官伯,而命事于會,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恭,不昭不從,無守氣矣。”十二月,單成公卒。

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朱失位,位在卑。魯大夫送葬者歸告昭子。昭子嘆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詩》曰:『不解于位,民之攸■。』今始即位而適卑,身將從之。」十月,蔡侯朱出奔楚。

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翟泉,將以城成周。魏子蒞政,衛彪-曰:“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誼也。

大事堅誼,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于韓簡子,而田于大陸,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隱公朝于魯,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贛觀焉,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

將左右周施,進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

驕近亂,替近疾。君為主,其先亡乎!”

庶征之恆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也。

劉向以為大水。

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

劉歆以為三月癸酉,于曆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大雨,常雨之罰也。

于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

劉向以為周三月,今正月也,當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

既已發也,則雪不當復降。皆失節,故謂之異。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


  
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復歸。入地則孕毓根核,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隱伏,宣盛陽之德。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

是時,隱以弟桓幼,代而攝立。公子-見隱居位已久,勸之遂立。隱既不許,-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隱。天見其將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弟佞臣將作亂矣。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禍將成也。

公不寤,後二年而殺。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餘日;四年九月,大雨十餘日。

《左氏傳》愍公二年,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狐突嘆曰:“時,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

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今命以時卒,D335其事也;衣以B572服,遠其躬也;佩以金-,棄其衷也。

服以遠之,時以D335之,B572涼冬殺,金寒-離,胡可恃也!”梁餘子養曰:“帥師者,受命于廟,受-于社,有常服矣。弗獲而B572,命可知也。

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B572奇無常,金-不復,君有心矣。」後四年,申生以讒自殺。近服妖也。



《左氏傳》曰,鄭子臧好聚鷸冠,鄭文公惡之,使盜殺之,劉向以為近服妖者也。

一曰,非獨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

初,文公不禮晉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尊敬上。其後晉文伐鄭,幾亡國。

昭帝時,昌邑王賀遣中大夫之長安,多治仄注冠,以賜大臣,又以冠奴。劉向以為近服妖也。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