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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 - 6 / 80
歷史類 / 李百藥 / 本書目錄
  

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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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興慶鬥,矢盡而死。西魏太師賀拔勝以十三騎逐神武,河州刺史劉豐射中其二。勝槊將中神武,段孝先橫射勝馬殪,遂免。豫、洛二州平。神武使劉豐追奔,拓地至弘農而還。七月,神武貽周文書,責以殺孝武之罪。八月辛未,魏帝詔神武為相國、錄尚書事、大行台,余如故,固辭乃止。是月,神武命于肆州北山築城,西自馬陵戍,東至士隥,四十日罷。十二月己卯,神武朝京師,庚辰,還晉陽。二年三月癸巳,神武巡行冀、定二州,因朝京師。以冬春亢旱,請蠲懸責,賑窮乏,宥死罪以下。又請授老人板職各有差。四月丙辰,神武還晉陽。十一月,神武討山胡,破平之,俘獲一萬餘戶口,分配諸州。

三年正月甲午,開府儀同三司爾朱文暢、開府司馬任冑、都督鄭仲禮、中府主簿李世林、前開府參軍房子遠等謀賊神武,因十五日夜打簇,懷刃而入,其黨薛季孝以告,並伏誅。丁未,神武請于并州置晉陽宮,以處配口。三月乙未,神武朝鄴,丙午,還晉陽。十月丁卯,神武上言,幽、安、定三州北接奚、蠕蠕,請于險要修立城戍以防之,躬自臨覆,莫不嚴固。乙未,神武請釋芒山俘桎梏,配以民間寡婦。


  

四年八月癸巳,神武將西伐,自鄴會兵于晉陽。殿中將軍曹魏祖曰:「不可。今八月西方王,以死氣逆生氣,為客不利,主人則可。兵果行,傷大將軍。」

神武不從。自東、西魏構兵,鄴下每先有黃黑蟻陣鬥,占者以為黃者東魏戎衣色,黑者西魏戎衣色,人間以此候勝負。是時黃蟻盡死。九月,神武圍玉壁以挑西師,不敢應。西魏晉州刺史韋孝寬守玉壁,城中出鐵面,神武使元盜射之,每中其目。用李業興孤虛術,萃其北。北,天險也。

乃起土山,鑿十道,又于東面鑿二十一道以攻之。

城中無水,汲於汾。神武使移汾,一夜而畢。孝寬奪據土山,頓軍五旬,城不拔,死者七萬人,聚為一塚。有星墜於神武營,眾驢並鳴,士皆讋懼。神武有疾。十一月庚子,輿疾班師。庚戌,遣太原公洋鎮鄴。辛亥,征世子澄至晉陽。有惡烏集亭樹,世子使斛律光射殺之。

己卯,神武以無功,表解都督中外諸軍事,魏帝優詔許之。

是時西魏言神武中弩,神武聞之,乃勉坐見諸貴,使斛律金作《敕勒歌》,神武自和之,哀感流涕。

侯景素輕世子,嘗謂司馬子如曰:「王在,吾不敢有異,王無,吾不能與鮮卑小兒共事。」

子如掩其口。至是,世子為神武書召景。景先與神武約:得書,書背微點,乃來。書至,無點,景不至。又聞神武疾,遂擁兵自固。神武謂世子曰:「我雖疾,爾面更有餘憂色,何也?」世子未對。又問曰:「豈非憂侯景叛耶?」曰:“然。神武曰:“景專制河南十四年矣,常有飛揚跋扈志,顧我能養,豈為汝駕禦也!今四方未定,勿遽發哀。厙狄干鮮卑老公,斛律金敕勒老公,並性遒直,終不負汝。可朱渾道元、劉豐生遠來投我,必無異心。

賀拔焉過兒樸實無罪過。潘樂本作道人,心和厚,汝兄弟當得其力。韓軌少戇,宜寬借之。

彭樂心腹難得,宜防護之。

少堪敵侯景者唯有慕容紹宗,我故不貴之,留以與汝,宜深加殊禮,委以經略。”

五年正月朔,日蝕,神武曰:「日蝕其為我耶,死亦何恨。」

丙午,陳啟于魏帝。是日,崩于晉陽,時年五十二,秘不發喪。六月壬午,魏帝于東堂舉哀,三日,制緦衰。詔凶禮依漢大將軍霍光、東平王蒼故事;贈假黃鉞、使持節、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齊王璽紱,轀輬車、黃屋、左纛、前後羽葆、鼓吹、輕車、介士,兼備九錫殊禮,謚獻武王。

八月甲申,葬于鄴西北漳水之西,魏帝臨送於紫陌。天保初,追崇為獻武帝,廟號太祖,陵曰義平。天統元年,改謚神武皇帝,廟號高祖。

神武性深密高岸,終日儼然,人不能測。機權之際,變化若神。至于軍國大略,獨運懷抱,文武將吏,罕有預之。


  
統馭軍眾,法令嚴肅,臨敵制勝,策出無方。聽斷昭察,不可欺犯。知人好士,全護勛舊。性周給,每有文教,常慇勤款悉,指事論心,不尚綺靡。擢人授任,在於得才,苟其所堪,乃至拔于廝養,有虛聲無實者,稀見任用。諸將出討,奉行方略,罔不克捷,違失指畫,多致奔亡。雅尚儉素,刀劍鞍勒無金玉之飾。少能劇飲,自當大任,不過三爵。居家如官。仁恕愛士。始,范陽盧景裕以明經稱,魯郡韓毅以工書顯,咸以謀逆見擒,並蒙恩置之第館,教授諸子。其文武之士盡節所事,見執獲而不罪者甚多。故遐邇歸心,皆思效力。至南威梁國,北懷蠕蠕,吐谷渾、阿至羅咸所招納,獲其力用,規略遠矣。

卷三

帝紀第三

文襄 世宗文襄皇帝,諱澄,字子惠,神武長子也,母曰婁太后。生而岐嶷,神武異之。

魏中興元年,立為渤海王世子。就杜詢講學,敏悟過人,詢甚歎服。二年,加侍中、開府儀同三司,尚孝靜帝妹馮翊長公主,時年十二,神情俊爽,便若成人。神武試問以時事得失,辨析無不中理,自是軍國籌策皆預之。

天平元年,加使持節、尚書令、大行台、并州刺史。

三年,入輔朝政,加領左右、京畿大都督。時人雖聞器識,猶以少年期之,而機略嚴明,事無凝滯,於是朝野振肅。元象元年,攝吏部尚書。魏自崔亮以後。選人常以年勞為制,文襄乃厘改前式,銓擢唯在得人。又沙汰尚書郎,妙選人地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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