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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光元年冬,賜光几杖、衣服。二年春,肅宗親釋奠國學,光執經南面,百僚陪列。司徒、京兆王繼頻上表以位讓光。夏四月,以光為司徒、侍中、國子祭酒,領著作如故。光表固辭歷年,終不肯受。
八月,獲禿鶖鳥于宮內,詔以示光。光表曰:「蒙示十四日所得大鳥,此即《詩》所謂『有鶖在梁』,解雲『禿鶖也』,貪惡之鳥,野澤所育,不應入殿庭。昔魏氏黃初中,有鵜鶘集於靈芝池,文帝下詔以曹恭公遠君子,近小人,博求賢俊,太尉華歆由此遜位而讓管寧者也。臣聞野物入舍,古人以為不善,是以張臶惡任,賈誼忌鵩。鵜鶘暫集而去,前王猶為至誡,況今親入宮禁,為人所獲,方被畜養,晏然不以為懼。準諸往義,信有殊矣。且饕餮之禽,必資魚肉,菽麥稻粱,時或餐啄,一食之費,容過斤鎰。今春夏陽旱,谷糴稍貴,窮窘之家,時有菜色。陛下為民父母,撫之如傷,豈可棄人養鳥,留意于醜形惡聲哉?衛侯好鶴,曹伯愛雁,身死國滅,可為寒心。陛下學通《春秋》,親覽前事,何得口詠其言,行違其道!誠願遠師殷宗,近法魏祖,修德延賢,消災集慶。放無用之物,委之川澤,取樂琴書,頤養神性。」
肅宗覽表大悅,即棄之池澤。
詔召光與安豐王延明議定服章。三年六月,詔光乘步輓至東西上閣。九月,進位太保,光又固辭。光年耆多務,疾病稍增,而自強不已,常在著作,疾篤不歸。四年十月,肅宗親臨省疾,詔斷賓客,中使相望,為止聲樂,罷諸游眺。拜長子勵為齊州刺史。十一月,疾甚,敕子侄等曰:「諦聽吾言。聞曾子有云: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啟予手,啟予足,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吾荷先帝厚恩,位至于此,史功不成,歿有遺恨。汝等以吾之故,並得名位,勉之!勉之!以死報國。修短命也,夫復何言。速可送我還宅。」
氣力雖微,神明不亂。至第而薨,年七十三。肅宗聞而悲泣,中使相尋,詔給東園溫明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六十萬、布一千匹、蠟四百斤,大鴻臚監護喪事。車駕親臨,撫屍慟哭。禦輦還宮,流涕于路,為減常膳,言則追傷。每至光坐誦讀之處,未嘗不改容淒悼。五年正月,贈太傅,領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開府、冀州刺史,侍中如故。又敕加後部鼓吹、班劍,依太保、廣陽王故事,謚文宣公。肅宗祖喪建春門外,望需哀感,儒者榮之。
初,光太和中,依宮商角徵羽本音而為五韻詩,以贈李彪,彪為十二次詩以報光。光又為百三郡國詩以答之,國別為卷,為百三卷焉。
光寬和慈善,不逆於物,進退沉浮,自得而已。常慕胡廣、黃瓊之為人,故為氣概者所不重。始領軍于忠以光舊德,甚信重焉,每事籌決,光亦傾身事之。
元叉于光亦深宗敬。及郭祚、裴植見殺,清河王懌遇禍,光隨時俯仰,竟不匡救,於是天下譏之。
自從貴達,罕所申薦。曾啟其女婿彭城劉敬徽,雲敬徽為荊州五隴戍主,女隨夫行,常慮寇抄,南北分張,乞為徐州長史、兼別駕,暫集京師。肅宗許之。
時人比之張禹。光初為黃門,則讓宋弁;為中書監,讓汝南王悅;為太常,讓劉芳;為少傅,讓元暐、穆紹、甄琛;為國子祭酒,讓清河王懌、任城王澄;為車騎、儀同,讓江陽王繼,又讓靈太后父胡國珍。皆顧望時情,議者以為矯飾。崇信佛法,禮拜讀誦,老而逾甚,終日怡怡,未曾恚忿。曾于門下省晝坐讀經,有鴿飛集膝前,遂入于懷,緣臂上肩,久之乃去。道俗讚詠詩頌者數十人。每為沙門朝貴請講《維摩》、《十地經》,聽者常數百人,即為二經義疏三十餘卷。識者知其疏略,以貴重為後坐疑
于講次。凡所為詩賦銘贊誄頌表啟數百篇,五十餘卷,別有集。光十一子,勵、勖、勔、勸、劼、勊、勍、劬、、、勉。
勵,字彥德,器學才行最有父風。舉秀才,中軍彭城王參軍、秘書郎中,以父光為著作,固辭不拜。歷員外郎、騎侍郎、太尉記室、散騎侍郎,以繼母憂去職。神龜中,除司空從事中郎。正光二年,拜中書侍郎。領軍將軍元義為明堂大將,以勵為長史。與從兄鴻俱知名于世。四年十月,父光疾甚,詔拜征虜將軍、齊州刺史。以父寢疾,衣不解帶。及光薨,肅宗每加存慰。五年春,光葬于本鄉,又詔遣主書張文伯宣弔焉。
孝昌元年十二月,詔除太尉長史,仍為齊州大中正,襲父爵。建義初,遇害河陰,時年四十八。贈侍中、衛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子挹,襲。武定末,太尉。屬齊受禪,爵例降。
挹弟損,儀同開府主簿。
勖,武定末,征虜將軍、安州刺史、朝陽伯。齊受禪,例降。
勔,字彥儒,亦有父風。司空記室、通直散騎侍郎、寧遠將軍、清河太守,帶槃陽鎮將。為逆賊崔景安所害。贈征虜將軍、齊州刺史。
子權,太尉參軍事。
劼,武定中,中書郎。
光弟敬友,本州治中。頗有受納,御史案之,乃與守者俱逃。後除梁郡太守,會遭所生母憂,不拜。敬友精心佛道,晝夜誦經。免喪之後,遂菜食終世。恭寬接下,修身厲節。自景明已降,頻歲不登,饑寒請丐者,皆取足而去。又置逆旅于肅然山南,大路之北,設食以供行者。延昌三年二月卒,年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