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頁
應當吃飯時候不得吃飯,人餓了,坐到小凳上敲打艙板,他仍然得想一點事情。一個不安分的估計在心上滋長了。正似乎為裝滿了錢鈔便極其驕傲模樣的抱兜,在他眼下再現時,把原有和平失去了。一個用酒糟同紅血所捏成的橘皮紅色四方臉,也是極其討厭的神氣,保留在印象上。並且,要記憶有什麼用?他記憶得到那囑咐,是當到一個丈夫面前說的!「今晚上不要接客,我要來。」該死的話,是那麼不客氣的從那吃紅薯的大口裡說出!為什麼要說這個?有什麼理由要說這個?……
胡想使他心上增加了憤怒,飢餓重複揪著了這憤怒的心,便有一些原始人不缺少的情緒,在這個年輕簡單的人情緒中滋長不已。
他不能再唱一首歌了。喉嚨為妒嫉所扼,唱不出什麼歌。他不能再有什麼快樂。按照一個種田人的脾氣,他想到明天就要回家。
有了脾氣,再來燒火,自然更不行了,於是把所有的柴全丟到河裡去了。
「雷打你這柴!要你到洋裡海裡去!」
但那柴是在兩三丈以外,便被別個船上的人撈起了的。那船上人似乎一切都準備好了,正等待一點從河面漂流而來的濕柴,把柴撈上,即刻就見到用廢纜一段引火,且即刻滿船發煙,火就帶著小小爆裂聲音燃好了。眼看這一切,新的憤怒使年輕人感到羞辱,他想不必等待人回船就走路。
在街尾卻遇到女人同小毛頭五多兩個人,正牽了手說著笑著走來。五多手上拿得有一把胡琴,嶄新的樣子,這是做夢也不曾遇到的一個好傢伙。
「你走哪裡去?」
「我——要回去。」
「教你看船船也不看,要回去,什麼人得罪了你,這樣小氣?」
「我要回去,你讓我回去。」
「回到船上去!」
看看媳婦,樣子比說話還硬勁。並且看到那一張胡琴,明知道這是特別買來給他的,所以再不能堅持。摸了摸自己發燒的額角,幽幽的說:「回去也好,回去也好。」就跟了媳婦的身後跑轉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