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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記得花狗賭咒那一天裡的事情,如同記著其他事情一樣。到秋天,屋前屋後毛毛蟲都結繭,成了各種好看蝶蛾,丈夫像故意折磨她一樣,常常提起幾個月前被毛毛蟲螫手的舊話,使蕭蕭心裡難過。她因此極恨毛毛蟲,見了那小蟲就想用腳去踹。
有一天,又聽人說有好些女學生過路,聽過這話的蕭蕭,睜了眼做過一陣夢,愣愣的對日頭出處癡了半天。
蕭蕭步花狗後塵,也想逃走,收拾一點東西預備跟了女學生走的那條路上城去。但沒有動身,就被家裡人發覺了。這種打算照鄉下人說來是一件大事,於是把她兩手捆了起來,丟在灶屋邊,餓了一天。
家中追究這逃走的根源,才明白這個十年後預備給小丈夫生兒子繼香火的蕭蕭肚子已被另一個人搶先下了種。這在一家人生活中真是了不得的一件大事!一家人的平靜生活,為這件新事全弄亂了。生氣的生氣,流淚的流淚,罵人的罵人,各按本分亂下去。懸樑,投水,吃毒藥,被禁困著的蕭蕭,諸事漫無邊際的全想到了,究竟是年紀太小,捨不得死,卻不曾做。於是祖父從現實出發,想出個聰明主意,把蕭蕭關在房裡,派人好好看守著,請蕭蕭本族的人來說話,照規矩,看是「沉潭」還是「發賣」?蕭蕭家中人要面子,就沉潭淹死了她;捨不得死就發賣。蕭蕭只有一個伯父,在近處莊子裡為人種田,去請他時先還以為是吃酒,到了才知是這樣丟臉事情,弄得這老實忠厚的家長手足無措。
大肚子作證,什麼也沒有可說。照習慣,沉潭多是讀過「子曰」的族長愛面子才作出的蠢事。伯父不讀「子曰」,不忍把蕭蕭當犧牲,蕭蕭當然應當嫁人作「二路親」了。
這也是一種處罰,好像極其自然,照習慣受損失的是丈夫家裡,然而卻可以在發賣上收回一筆錢,當作為損失賠償。那伯父把這事情告給了蕭蕭,就要走路。蕭蕭拉著伯父衣角不放,只是幽幽的哭。伯父搖了一會頭,一句話不說,仍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