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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 201 / 471
中國古代史類 / 李昉 / 本書目錄
  

太平廣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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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建陽縣錄事陳勛,性剛狷不容物,為縣吏十人共誣其罪,竟坐棄市。至明年死日。家為設齋,妻哭畢,獨嘆于靈前曰:「君平生以剛直稱,今枉死踰年,精魄何寂然耶。」是夕,即夢勛曰:「吾都不知死,向聞卿言,方大悟爾。若爾,吾當報仇,然公署非可卒入者,卿明日為我入縣訴枉,吾當隨之。」明日,妻如言而往,出門,即見奔至臨川,乃得免。勛家在蓋竹,鄉人恆見之,因為立祠,號陳府君廟,至今傳其靈。(出《稽神錄》)

【譯文】


  

建陽縣錄事陳勛性情正直而潔身自好不肯同流合污,被十個縣吏共同誣陷說他有罪,竟然處斬了他。到第二年他死的日子,家人設齋,他的妻子哭完後獨自在他的靈位前嘆息說:「君平生以剛直著稱,今天已經冤死一年多了,你的靈魂為什麼默無聲息呢?」這天晚上就夢到陳勛說:「我都不知道我死了,白天聽到你的話才明白過來,象你說的那樣,我應該報仇。然而公署並不是我這樣的人能進去的,你明天替我到縣府裡去訴冤,我隨你去。」第二天,陳勛的妻子按他的話前往縣城,出了門就看見陳勛提着劍跟着她。到了縣城,在橋上遇到一個仇吏,陳勛就用劍刺他的頭,府吏立刻倒地而死。等到進了衙門,陳勛直接到府署,挨着刺殺,擊中的都死,十個被他殺了八個,有兩個府吏逃奔到臨川才得到倖免。陳勛家在蓋竹,鄉裡的人經常看見他。因此給他立了一個祠堂,起名叫陳府君廟。到現在還傳說它靈驗。

鐘遵

江南大理評事鐘遵南平王傅之孫也,歷任貪濁,水部員外郎孫岳,素知其事,密縱于權要,竟坐下獄。會赦除名,遵既以事在赦前,又其祖嘗賜鐵券,恕子孫二死,因復詣闕自理。事下所司,大理奏臓狀明白,遂棄市。臨刑,或與之酒,遵不飲,曰:「我當訟于地下,不可令醉也。」遵死月餘,岳方與客坐,有小青蛇出於棟間。岳視之,驚起曰:「鐘評事,鐘評事。」變色而入,遂病,翌日死。(出《稽神錄》)

【譯文】

江南大理評事鐘遵是南平王傅的孫子,歷次任職其間都有貪污不清的事情。水部員外郎孫岳平常就知道他的事,於是孫岳就秘密向權要告發把他押在監獄。正趕上下了赦令免除罪名。鐘遵的事是在赦令以前犯下的,又因他的祖父曾經得到皇上恩賜的鐵券,可以減罪,饒恕他的子孫可以免死一次。但孫岳又從大理寺到宮中把案卷交給所司,所司認為大理所奏鐘遵的臓物罪狀都很明白,就判在刑場斬首。臨刑時,有人給他酒喝,鐘遵不喝。說:「我要在地下告他,不能讓我醉了。」鐘遵死了一個多月,有一天,孫岳正在與客人坐著,就發現有一條小青蛇從柱子間出來。孫岳一看就嚇得站起來說:「鐘評事!鐘評事!」臉色都變了跑進屋內。接着就病了,第二天死了。

韋處士

韋承皋者,偽蜀時將校也。有待詔僧名行真,居蜀州長平山,嘗于本州龍興寺構木塔,凡十三級,費錢銀萬計,尋為天火所焚。第三次營構,方能就,人謂其有黃白之術也。及承皋典眉州,召行真至郡。郡有盧敬芝司馬者,以殖貨為業,承皋嘗謂之曰:「某頃軍中,與行真同火幕,遇一韋處士,授以作金術。適來鄙夫老矣,故召行真,同修舊藥,藥成,當得分惠,謂吾子罷商賈之業可乎?」盧敬諾。藥垂成,韋牧坐罪貶茂州參軍。臨行,盧送至蟇頤律,韋牧沈藥鼎于江中,謂盧生曰:「吾罪矣!先是授術韋處士者,吾害之而滅口。今日之事,藥成而禍及,其有神理乎!」蜀國更變,以拒魏王之師,誅死。(出《北夢瑣言》)

【譯文】

韋承皋是前蜀的將校。有一個待詔僧叫行真,住在羅州長平山,他曾經在本州龍興寺修建木塔,共十三級,費錢數以萬計。不久就被天火燒了。第三次營造才落成。人們都說他有燒煉丹藥點化金銀的法術。等到承皋主管眉州,就召行真到眉州去。眉州郡有個司馬叫盧敬芝的,以經商為業。承皋曾對他說:「我近來在軍中與行真同夥賺錢,我曾遇到一個韋處士,傳授給我做金的法術,但近來他老了,所可以嗎?」盧恭敬地答應了。藥將要成的時候,可是韋承皋卻犯了罪被貶到茂州作參軍。臨走時,盧敬芝送他到蟇頤律,韋承皋把藥鼎沉到江中,對盧敬芝說:「我有罪,以前傳授我法術的韋處士,我為了滅口把他害死了。現在的事,藥成而禍來了,這不是有神靈嗎?」蜀國變故,要抵禦魏的軍隊,韋承皋被殺死。

張進

偽蜀給事中王允光性嚴刻,吏民有犯,無貸者。及判刑院,本院杖直官張進,因與宅內小奴子誦火井縣令蔣貽恭《詠王給事絶句》云:「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侏儒。可中與個皮裩著,擎得天王左腳無。」奴子記得兩句,時唸誦之。允光問誰人教汝,對云:「杖直官張進。」允光大怒,尋奏進受罪人錢物,遂置極法。後允光病寒熱,但見張進執火炬燒四體,高聲唱「索命」。允光連叱不去,痛楚備極,數日而終。(出《儆誡錄》)

【譯文】

前蜀給事中王允光性情嚴厲苛刻,有犯法的吏民,沒有寬恕的。等到了判刑院,本院的杖直官張進和宅內的奴僕的兒子誦讀火井縣令蔣貽恭《詠王給事絶句》說:「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誅儒;可中與個皮裩著,擎得天王左腳無。」奴僕的兒子只記得兩句,時常唸誦。允光問他是誰教你的,回答說:「是杖直官張進。」允光很生氣,不久就上秦說張進接受了罪人的錢物,於是張進被處極刑。後來允光得病忽冷忽熱,只見張進拿着火把燒他的四肢,高聲喊着要命。允光接連呵叱他也不走。允光受盡了痛苦,幾天就死了。

郝溥


  

偽蜀華陽縣吏郝溥日追欠稅戶,街判司勾禮遣婢子阿宜赴縣,且囑溥云:「不用留禁,殘稅請延期輸納。」郝溥不允,決阿宜五下,仍納稅了放出。明年,縣司分擘百姓張瓊家物業,郝溥取錢二萬。張瓊具狀論訴,街司追勘,勾禮見溥,大笑曰:「你今日來也,莫望活,千萬一死。」令司吏汝勛構成罪,遂殺之。不數日,汝勛見郝溥來索命,翌日暴卒。勾禮晨興,忽見郝溥升堂,羅拽毆擊,因患背瘡而死。(出《儆誡錄》)

【譯文】

前羅華陽縣吏郝溥每天都追欠稅戶納稅。街判司勾禮派婢女的兒子阿宜到縣府去,並且讓他告訴溥:不要留禁阿宜,剩下的稅錢請求延期交納。郝溥不准許,判定打阿宜五下,留禁在縣衙,直到納完稅才放出來。第二年,縣司分劃百姓張百瓊家的財產,郝溥拿了二萬錢。張瓊寫了狀子上去,街司追查。勾禮見到郝溥,大笑說:「你今天來了,不要想活着回去,千萬總是一死。」然後就命令司吏汝勛捏造亂湊構成了死罪。於是把郝溥殺了。不多日子,汝勛看見郝溥前來要求償命,第二天得急病死了。勾禮早晨起來,忽然看見郝溥升堂,對勾禮掠拽毆擊,然後得了背瘡病死去。

裴垣

偽蜀寧江節度使王宗黯生日,部下屬縣,皆率醵財貨,以為賀禮。巫山令裴垣以編戶覊貧,獨無慶獻。宗黯大怒,召裴至,誣以他事,生沈灧澦堆水中,三日屍不流。宗黯遣人命輓而下,經宿逆水覆上,卓立波面,正視衙門。宗黯頗不自安,神識煩撓,竟得疾暴卒。(出《北夢瑣言》)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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