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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三四天,我恰好在家沒事,忽然一個人闖了進來,向我深深一揖,我不覺愕然。定睛一看,原來正是前幾天在彌軒家裡看見的老頭子。我便起身還禮。那老頭子戰兢兢的說道:「忝在同居,恕我荒唐,有殘飯乞賜我一碗半碗充饑。」我更覺愕然道:「你住在那裡?我幾時和你同居過來?」那老頭子道:「彌軒是我小孫,彼此豈不是有個同居之誼。」我不覺吃了一驚道:「如此說是太老伯了!請坐,請坐。」老頭子道:「不敢,不敢!我老朽走到這邊,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只求有吃殘的飯,賜點充饑,就很感激了。」我聽說忙叫廚子炒了兩碗飯來給他吃。他忙忙的吃完了,連說幾聲「多謝」,便匆匆的去了。我要留他再坐坐談談。他道:「恐怕小孫要過來不便。」說著,便去了。我遇了這件事,一肚子狐疑,無處可問,便走出了大門,順着腳步兒走去,走到山會邑館,見了王伯述,隨意談天,慢慢的便談到今天那老頭子的事。伯述道:「彌軒那東西還是那樣嗎,真是豈有此理!這是認真要我們設法告他的了。」我道:「到底是甚麼樣一樁事呢?符彌軒雖未補缺,到底是個京官,何至于把乃祖弄到這個樣子,我倒一定要問個清楚。」
伯述道:“他是我們歷城(山東歷城縣也)同鄉。我本來住在歷城會館。就因為上半年,同鄉京官在會館議他的罪狀,起了底稿給他看過,要他當眾與祖父叩頭伏罪。又當眾寫下了孝養無虧的切結,說明倘使仍是不孝,同鄉官便要告他。當日議事時,我也在會館裡,同鄉中因為我從前當過幾天京官,便要我也署上一個名。我因為從前雖做過官,此刻已是經商多年了,官不官,商不商,便不願放個名字上去。好得暢懷先生和我同在一起,他是紹興人,我就跟他搬到此地來避了。論起他的家世,我是知的最詳。那老頭子本來是個火居道士,除了代別人唪經之外,還鬼鬼祟祟的會代人家畫符治病,偶然也有治好的時候,因此人家上他一個外號,叫做『符最靈』。這個名氣傳了開去,求他治病的人更多了,居然被他積下了幾百弔錢。生下一個兒子,卻是很沒出息的,長大了,游手好閒,終日不務正業。老頭兒代他娶了一房媳婦,要想仗媳婦來管束兒子。誰知非但管束不來,小夫妻兩個反時時向老頭兒吵閙,說老人家是個守財虜,守着了幾百弔錢,不知道拿出來給兒子做買賣,好歹也多掙幾文,反要怪做兒子的不務正業,你叫我從那個上頭做起!吵得老頭兒沒了法了,便拿幾百弔錢出來,給兒子做小買賣,不多幾天,虧折個罄盡。他不怪自己不會打算,倒怪說本錢太少了,所以不能賺錢。老頭兒沒奈何,只得又拿些出來,不多幾天,也是沒了。如此一拿動了頭,以後便無了無休了,足足把他半輩子積攢下來的幾弔錢,化了個一乾二淨。真是俗語說的是個討債兒子,把他老子的錢弄乾淨了,便得了個病,那時候符最靈變了『符不靈』了,醫治無效,就此嗚呼了。且喜代他生下一個孫子,就是現在那個寶貨符彌軒了。他兒子死了不上一個月,他的媳婦就帶著小孩子去嫁了。這一嫁嫁了個江西客人,等老頭子知道了時,那江西客人已經帶著那婆娘回籍去了。老頭兒急得要死,到歷城縣衙門去告,上下打點,不知費了多少手腳,才得歷城縣向江西移提了回來,把這個寶貨孫子斷還了他。那時這寶貨只有三歲,虧他祖父符最靈百般撫養,方得長大,到了十二三歲時,實在家裡窮得不能過了,老頭子便把他送到一家鄉紳人家去做書僮。誰知他卻生就一副聰明,人家請了先生教子弟讀書,他在旁邊聽了,便都記得。到了背書時,那些子弟有背不下去的,他便在旁邊偷着提他。被那教讀先生知道了,誇獎他聰明,便和東家說了,不叫他做事,只叫他在書房伴讀。一連七八年,居然被他完了篇。那一年跟隨他小主人入京鄉試,他小主人下了第,正沒好氣。他卻自以為本事大的了不得,便出言無狀起來。小主人罵了他,他又反唇相稽。他小主人怒極了,把他攆走了,從此他便流落在京。幸喜寫的一筆好字,並且善變字型,無論顏、柳、歐、蘇,都能略得神似。別人寫的字,被他看一遍,他摹仿起來,總有幾分意思。因此就在琉璃廠賣字。倒也虧他,混了三年,便捐了個監生下鄉場,誰知一出就中了。次年會試連捷,用了主事,簽分了吏部。那時還是住在歷城會館裡。可巧次年是個恩科,他的一個鄉試座主,又放了江南主考,愛他的才,把他帶了去幫閲卷。他便向部裡請了個假,跟着到了江南。從中不知怎樣鬼混,賣關節舞弊,弄了幾個錢。等主考回京覆命時,他便逗留在上海,濫嫖了幾個月,娶了一個煙花中人,帶了回山東,騙人說是在蘇州娶來的,便把他作了正室,在家鄉立起門戶。他那位令祖看見孫子成了名,自是歡喜。誰知他把一個祖父看得同贅瘤一般,只是礙着鄰里,不敢公然暴虐。在家鄉住了一年,包攬詞訟,出入衙門,無所不為。歷城縣請他做歷城書院的山長,他那舊日的小主人,偏是在書院肄業,他便擺出山長的面目來,那小主人也無可如何。“有一回,書院裡官課,歷城縣親自到院命題考試。內中有一個肄業生,是山東的富戶,向來與山長有點瓜葛的,私下的孝敬,只怕也不少。只苦于沒有本事,作出文字來,總不如人;屢次要想取在前列,以驕同學,私下的和山長商量過好幾次。彌軒便和他商定,如取在第一,酬謝若干。取在五名前,酬謝若干;十名前又酬謝若干,商定之後,每月師課時,也勉強取了兩回在十名之內,得過些酬謝;要想再取高些,又怕諸生不服。恰好這回遇了官課,照例當堂繳卷之後,匯送到衙門裡,憑官評定甲乙的。那彌軒真是利令智昏,等官出了題目之後,他卻偷了個空,慘淡經營,作了一篇文字,暗暗使人傳遞與那肄業生。那肄業生卻也荒唐,得了這稿子,便照譽在捲上,謄好了,便把那稿子摔了。卻被別人拾得,看見字跡是山長寫的,便覺得奇怪,私下與兩個同學議論,彼此傳觀。及至出了案,特等第一名的文章,貼出堂來,是和拾來的稿子一字不易。於是合院肄業生、童大嘩起來,齊集了一眾同學,公議辦法。那彌軒自恃是個山長,眾人奈何他不得,並不理會,也並未知道自己筆跡落在他人手裡。那肄業生卻是向來『恃財傲物』的,任憑他人紛紛議論,他只給他一概不知。眾人議定了,聯合了合院肄業生、童,具稟到歷城縣去告。歷城縣受了山長及那富戶的關節,便捺住這件公事,並不批出來。眾人只得又催稟。他沒法,只得批了。那批的當中只說:『官課之日,本縣在場監考,當堂收卷,從何作弊?諸生、童等工夫不及他人,因羡生妒,屢次冒瀆多事,特飭不准』云云。批了出來,各生、童又大嘩,又聯名到學院裡去告;又把拾來的底稿,粘在稟帖上,附呈上去。學院見了大怒,便傳了歷城縣去,把那稟及底稿給他去看,叫他徹底根究。誰知歷城縣仍是含糊稟覆上去。學院惱了,傳了彌軒去,當堂核對筆跡,對明白了,把他當面痛痛的申飭一番,下了個札給歷城縣,勒令即刻將彌軒驅逐出院,又把那肄業生衣頂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