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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論 - 33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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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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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可見,一個人的財產是否超過正當財產的範圍,不在於他佔有多少,而在於是否有什麼東西在他手裡一無用處地毀壞掉。貨幣的使用就是這樣開始的:基于相互同意,人們用一些易於保存的、不易損壞的、耐久的東西,來交換真正有用但易於敗壞的生活必需品。

不同程度的勤勞會給人們以不同數量的財產,而貨幣發明,則給了勤勞的人們不斷貯存和擴大財產的機會。假設有這麼一個海島,它同世界上的其他地方斷絶了一切商業關係。整個島上只有一百戶人家,卻擁有羊、馬、奶牛和其他有用的動物,營養豐富的水果,以及大量的土地,這些土地能養活千百倍于此島上的人口。但是,島上所有的東西,不是太平常,就是易損壞,沒有一樣可以適合用作貨幣。


  

在這種情況下,島上居民們除供應家庭使用和滿足自身消費之外,還有什麼理由要擴大他們的財產呢?在任何地方,只要那裡沒有既耐久又稀少,同時還很貴重的東西值得積聚起來,人們就不大可能會擴大他們所佔有的土地,即使土地是那樣肥沃,人們又可以那樣自由地取得土地。試問,如果一個人在美洲大陸中部擁有一萬英畝或十萬英畝的沃土,且他耕種得很好,還有很多牛羊,但卻無法和世界其他地方進行貿易,通過出賣產品換取貨幣,那他會如何看待這塊土地呢•圈用這種土地是劃不來的。我們將會看到,他只保留足夠供應他自己及其家庭生活用品的土地,而把多餘的部分重新退還給自然的曠野。

其實,在人類最初的時候,全世界都像美洲,而且比現在的美洲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在那時,世界上沒有人知道貨幣這種東西。只要一個人在他鄰人中間發現可以用作貨幣和具有貨幣價值的某種東西,你就將看到那個人立即開始擴大他的財產。

但是,同衣食車馬相比,金銀對人生活的用處太小了。所以,金銀的價值只是從人們的同意而來,而且其價值大小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類的勞動。顯然,此時的人們已經同意了不平等的土地佔有權。他們通過默許和自願承認找到一種方法,即同意一個人用剩餘產品換取金銀。


  
由於金銀易於保存,因而在佔有人手中不會損毀或敗壞。所以,這種辦法使一個人可以正當地佔有超過其消費能力的土地,且不損害任何人。人們之所以能夠超出社會的範圍,不必通過社會契約,而這樣地把物品分成不平等的私有財產,只是由於他們賦予金銀一種價值並默許貨幣的使用。而政府則以法律規定財產權,用成文憲法確認了土地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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