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遺。行旅至夜,聚衣裝道傍,曰「以付樊公」。涼州為之歌曰:「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寧見乳虎穴,不入冀府寺。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見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視事十四年,卒官。
永平中,顯宗追思曄在天水時政能,以為後人莫之及,詔賜家錢百萬。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
李章字第公,河內懷人也。五世二千石。章習嚴氏春秋,經明教授,歷州郡吏。光武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章置東曹屬,數從征伐。
光武即位,拜陽平令。時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趙綱遂於縣界起塢壁,繕甲兵,為在所害。章到,乃設饗會,而延謁綱。綱帶文□,被羽衣,
從士百餘人來到。章與對燕飲,有頃,手□斬綱,伏兵亦悉殺其從者,因馳詣塢壁,掩擊破之,吏人遂安。
遷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征下獄免。歲中拜侍御史,出為琅邪太守。時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反,遂囚太守處興,而據營陵城。章聞,即發兵千人,馳往擊之。掾*(吏)**[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發。」
章按□怒曰:「逆虜無狀,囚劫郡守,此何可忍!若坐討賊而死,吾不恨也。」
遂引兵安丘城下,募勇敢燒城門,與長思戰,斬之,獲三百餘級,得牛馬五百餘頭而還。興歸郡,以狀上帝,悉以所得班勞吏士。後坐度人田不實征,以章有功,但司寇論。月餘免刑歸。復征,會病卒。 周□字文通,下邳徐人也。為人刻削少恩,好韓非之術。少為廷尉史。
永平中,補南行唐長。到官,曉吏人曰:「朝廷不以長不肖,使牧黎民,而性讎猾吏,志除豪賊,且勿相試!」遂殺縣中尤無狀者數十人,吏人大震。遷博平令。收考奸臧,無出獄者。以威名遷齊相,亦頗嚴酷,專任刑法,而善為辭案條教,為州內所則。後坐殺無辜,復左轉博平令。
建初中,為勃海太守。每赦令到郡,輒隱閉不出,先遣使屬縣盡決刑罪,乃出詔書。坐征詣廷尉,免歸。
□廉絜無資,常築墼以自給。肅宗聞而憐之,復以為郎,再遷召陵侯相。廷掾憚□嚴明,欲損其威,乃晨取死人斷手足,立寺門。□聞,便往至死人邊,若與死人共語狀。陰察視口眼有稻芒,乃密問守門人曰:「悉誰載矒入城者?」
門者對:「唯有廷掾耳。」又問鈴下:「外頗有疑令與死人語者不?」
對曰:「廷掾疑君。」乃收廷掾考問,具服「不殺人,取道邊死人」。後人莫敢欺者。 征拜洛陽令,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閭裡豪強以對。□厲聲怒曰:「本問貴戚若馬、竇等輩,豈能知此賣菜傭乎?」於是部吏望風旨,爭以激切為事。貴戚局蹐,京師肅清。
皇后弟黃門郎竇篤從宮中歸,夜至止奸亭,亭長霍延遮止篤,篤蒼頭與爭,延遂拔□擬篤,而肆詈恣口。篤以表聞。詔召司隷校尉、河南尹詣尚書譴問,遣□戟士收□送廷尉詔獄。數日貰出。帝知□奉法疾奸,不事貴戚,然苛慘失中,數為有司所奏,八年,遂免官。
後為御史中丞。和帝即位,太傅鄧彪奏□在任過酷,不宜典司京輦。免歸田裡。後竇氏貴盛,篤兄弟秉權,睚鴺宿怨,無不僵仆。□自謂無全,乃柴門自守,以待其禍。然篤等以□公正,而怨隙有素,遂不敢害。
永元五年,復征為御史中丞。諸竇雖誅,而夏陽侯緓猶尚在朝。□疾之,乃上疏曰:「臣聞臧文仲之事君也,見有禮于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見無禮于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案夏陽侯緓,本出輕薄,志在邪僻,學無經術,而妄構講舍,外招儒徒,實會奸桀。輕忽天威,侮慢王室,又造作巡狩封禪之書,惑觽不道,當伏誅戮,而主者營私,不為國計。夫涓流雖寡,浸成江河;爝火雖微,卒能燎野。履霜有漸,可不懲革?宜尋呂產專竊之亂,永惟王莽篡逆之禍,上安社稷之計,下解萬夫之惑。」會緓歸國,□遷司隷校尉。
六年夏旱,車駕自幸洛陽錄囚徒,二人被掠生蟲,坐左轉騎都尉。七年,遷將作大匠。九年,卒於官。
黃昌字聖真,會稽餘姚人也。本出孤微。居近學官,數見諸生修庠序之禮,因好之,遂就經學。又曉習文法,仕郡為決曹。刺史行部,見昌,甚奇之,闢從事。
後拜宛令,政尚嚴猛,好發奸伏。人有盜其車蓋者,昌初無所言,後乃密遣親客至門下賊曹家掩取得之,悉收其家,一時殺戮。大姓戰懼,皆稱神明。
朝廷舉能,遷蜀郡太守。先太守李根年老多悖政,百姓侵冤。及昌到,吏人訟者七百餘人,悉為斷理,莫不得所。密捕盜帥一人,脅使條諸縣強暴之人姓名居處,乃分遣掩討,無有遺脫。宿惡大奸,皆奔走它境。
初,昌為州書佐,其婦歸寧于家,遇賊被獲,遂流轉入蜀為人妻。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對曰:「妾本會稽餘姚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妻也。妾嘗歸家,為賊所略,遂至于此。」昌驚,呼前謂曰:「何以識黃昌邪?」對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為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
因相持悲泣,還為夫婦。
視事四年,征,再遷陳相。縣人彭氏舊豪縱,造起大舍,高樓臨道。昌每出行縣,彭氏婦人輒升樓而觀。昌不喜,遂□收付獄,案殺之。
又遷為河內太守,又再遷潁川太守。永和五年,征拜將作大匠。漢安元年,進補大司農,左轉太中大夫,卒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