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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對曰:“聖恩惇睦,感時增思,悼二王之靈,發哀愍之詔,稽度前典,以正禮制。竊觀故事,前梁懷王、臨江愍王、齊哀王、臨淮懷王並薨無後,同產昆弟,即景、武、昭、明四帝是也,未聞前朝修立祭祀。若臨時所施,則不列傳紀。臣愚以為諸在沖□,聖慈哀悼,禮同成人,加以號謚者,宜稱上恩,
祭祀禮畢,而後絶之。至于一歲之限,不合禮意,又違先帝已然之法,所未敢處。”
臣賢案:齊哀王,悼惠王之子,高帝之孫,非昭帝兄弟,當為懷王,作「哀」者誤也。臨淮公衡,明帝弟,建武十五年立,未及進爵為王而薨。融家傳及本傳皆作「公」,此為「王」者,亦誤也。
初,曹操攻屠鄴城,袁氏婦子多見侵略,而操子丕私納袁熙妻甄氏。融乃與操書,稱「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操不悟,後問出何經典。對曰:
「以今度之,想當然耳。」
後操討烏桓,又嘲之曰:“大將軍遠征,蕭條海外。昔肅慎不貢楛矢,
丁零盜蘇武牛羊,可併案也。”
時年饑兵興,操表制酒禁,融頻書爭之,多侮慢之辭。既見操雄詐漸着,數不能堪,故發辭偏宕,多致乖忤。又嘗奏宜準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內,不以封建諸侯。操疑其所論建漸廣,益憚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潛忌正議,慮鯁大業。山陽郗慮承望風旨,以微法奏免融官。因顯明讎怨,操故書激厲融曰:“蓋聞唐虞之朝,有克讓之臣,故麟鳳來而頌聲作也。
後世德薄,猶有殺身為君,破家為國。及至其敝,睚鴺之怨必讎,一餐之惠必報。故□錯念國,遘禍于袁盎;屈平悼楚,受譖于椒、蘭;彭寵傾亂,起自朱浮;鄧禹威損,失于宗、馮。由此言之,喜怒怨愛,禍福所因,可不慎與!昔廉、藺小國之臣,猶能相下;
寇、賈倉卒武夫,屈節崇好;光武不問伯升之怨;齊侯不疑射鈎之虜。夫立大操者,豈累細故哉!往聞二君有執法之平,以為小介,當收舊好;而怨毒漸積,志相危害,聞之憮然,中夜而起。昔國家東遷,文舉盛嘆鴻豫名實相副,綜達經學,出於鄭玄,又明司馬法,鴻豫亦稱文舉奇逸博聞,誠怪今者與始相違。孤與文舉既非舊好,又于鴻豫亦無恩紀,然願人之相美,不樂人之相傷,是以區區思協歡好。又知二君髃小所構,孤為人臣,進不能風化海內,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撫養戰士,殺身為國,破浮華交會之徒,計有餘矣。”
燕噲以讓失社稷,今令不禁謙退;魯因儒而損,今令不□文學;夏、商亦以婦人失天下,今令不斷婚姻。而將酒獨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為戒也。”
偏邪跌宕,不拘正理。
「吾不忍為之下,必辱之。」相如每朝,常避之。頗聞之,肉袒負荊謝之,相與為刎頸之友。事見史記。
融報曰:“猥惠書教,告所不逮。融與鴻豫州裡比郡,知之最早。雖嘗陳其功美,欲以厚于見私,信于為國,不求其覆過掩惡,有罪望不坐也。前者黜退,歡欣受之。昔趙宣子朝登韓厥,夕被其戮,喜而求賀。況無彼人之功,而敢枉當官之平哉!忠非三閭,智非□錯,竊位為過,免罪為幸。乃使余論遠聞,所以臱懼也。朱、彭、寇、賈,為世壯士,愛惡相攻,能為國憂。
至于輕弱薄劣,猶昆蟲之相囓,適足還害其身,誠無所至也。晉侯嘉其臣所爭者大,而師曠以為不如心競。性既彁緩,與人無傷,雖出胯下之負,
榆次之辱,不知貶毀之於己,猶蚊虻之一過也。子產謂人心不相似,或矜埶者,欲以取勝為榮,不念宋人待四海之客,大爐不欲令酒酸也。至于屈谷巨瓠,堅而無竅,當以無用罪之耳。它者奉遵嚴教,不敢失墜。郗為故吏,融所推進。趙衰之拔郄縠,不輕公叔之升臣也。
知同其愛,訓誨發中。雖懿伯之忌,猶不得念,況恃舊交,而欲自外于賢吏哉!輒布腹心,修好如初。苦言至意,終身誦之。” 吾舉厥也,中吾,乃今知免于罪矣。’”
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也。 歲余,復拜太中大夫。性寬容少忌,好士,喜誘益後進。及退閒職,賓客日盈其門。常嘆曰:「坐上客恆滿,尊中酒不空,吾無憂矣。」與蔡邕素善,邕卒後,有虎賁士貌類于邕,融每酒酣,引與同坐,曰:「雖無老成人,且有典刑。」融聞人之善,若出諸己,言有可採,必演而成之,面告其短,而退稱所長,薦達賢士,多所銟進,知而未言,以為己過,故海內英俊皆信服之。 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觽,欲規不軌,雲『我大聖之後,而見滅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禰衡跌蕩於言,
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
譬如寄物燦中,出則離矣’。既而與衡更相讚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荅曰:『顏回覆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書奏,下獄□市。時年五十六。
妻子皆被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