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後漢書 - 223 / 470
中國古代史類 / 范曄等 / 本書目錄
  

後漢書

第223頁 / 共470頁。

 大小:

 第223頁

朗讀:

及小祥,又會焉。子彪嗣。 漢雜事曰:「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賜位特進,在三公下。」 彪字文先,少傳家學。初舉孝廉,州舉茂才,闢公府,皆不應。熹平中,以博習舊聞,公車征拜議郎,遷侍中﹑京兆尹。光和中,黃門令王甫使門生於郡界辜榷官財物七千餘萬,彪發其奸,言之司隷。司隷校尉陽球因此奏誅甫,天下莫不愜心。征還為侍中﹑五官中郎將,遷潁川﹑南陽太守,復拜侍中,三遷永樂少府﹑太仆﹑韂尉。

中平六年,代董卓為司空,其冬,代黃琬為司徒。明年,關東兵起,董卓懼,欲遷都以違其難。乃大會公卿議曰:「高祖都關中十有一世,光武宮洛陽,于今亦十世矣。案石包讖,宜徙都長安,以應天人之意。」百官無敢言者。彪曰:「移都改制,天下大事,故盤庚五遷,殷民胥怨。*[昔]*關中遭王莽變亂,宮室焚蕩,民庶塗炭,百不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今天下無虞,百姓樂安,明公建立聖主,光隆漢祚,無故捐宗廟,棄園陵,恐百姓驚動,必有糜沸之亂。石包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


  

卓曰:「關中肥饒,故秦得併吞六國。且隴右材木自出,致之甚易。又杜陵南山下有武帝故瓦陶醦數千所,並功營之,可使一朝而辨。百姓何足與議!若有前灠,我以大兵驅之,可令詣滄海。」彪曰:「天下動之至易,安之甚難,惟明公慮焉。」卓作色曰:「公欲沮國計邪?」太尉黃琬曰:「此國之大事,楊公之言得無可思?」卓不荅。司空荀爽見卓意壯,恐害彪等,因從容言曰:「相國豈樂此邪?山東兵起,非一日可禁,故當遷以圖之,此秦﹑漢之埶也。」卓意小解。爽私謂彪曰:「諸君堅爭不止,禍必有歸,故吾不為也。」議罷,卓使司隷校尉宣播以醔異奏免琬﹑彪等,詣闕謝,即拜光祿大夫。十餘日,遷大鴻臚。從入關,轉少府﹑太常,以病免。復為京兆尹﹑光祿勛,再遷光祿大夫。

三年秋,代淳于嘉為司空,以地震免。復拜太常。興平元年,代朱鉨為太尉,錄尚書事。及李傕﹑郭汜之亂,彪盡節韂主,崎嶇危難之閒,幾不免于害。語在董卓傳。及車駕還洛陽,復守尚書令。

建安元年,從東都許。時天子新遷,大會公卿,兗州刺史曹操上殿,見彪色不悅,恐于此圖之,未得燕設,託疾如廁,因出還營。彪以疾罷。時袁術僭亂,操托彪與術婚姻,誣以欲圖廢置,奏收下獄,劾以大逆。將作大匠孔融聞之,不及朝服,往見操曰:「楊公四世清德,海內所瞻。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以袁氏歸罪楊公。易稱『積善餘慶』,徒欺人耳。」操曰:「此國家之意。」融曰:“假使成王殺邵公,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纓緌搢紳

所以瞻仰明公者,以公聰明仁智,輔相漢朝,舉直厝枉,致之雍熙也。今橫殺無辜,則海內觀聽,誰不解體!孔融魯國男子,明日便當拂衣而去,不復朝矣。”操不得已,遂理出彪。

四年,復拜太常,十年免。十一年,諸以恩澤為侯者皆奪封。彪見漢祚將終,遂稱龏攣不復行,積十年。後子修為曹操所殺,操見彪問曰:「公何瘦之甚?」

對曰:「愧無日磾先見之明,猶懷老牛舐犢之愛。」操為之改容。

修字德祖,好學,有俊才,為丞相曹操主簿,用事曹氏。及操自平漢中,欲因討劉備而不得進,欲守之又難為功,護軍不知進止何依。操於是出教,唯曰「鷄肋」而已。外曹莫能曉,修獨曰:「夫鷄肋,食之則無所得,□之則如可惜,公歸計決矣。」乃令外白稍嚴,操于此回師。修之幾決,多有此類。修又嘗出行,籌操有問外事,乃逆為荅記,□守舍兒:「若有令出,依次通之。」既而果然。如是者三,操怪其速,使廉之,知狀,于此忌修。且以袁術之甥,慮為後患,遂因事殺之。 修所着賦、頌、碑、贊、詩、哀辭、表、記、書凡十五篇。

及魏文帝受禪,欲以彪為太尉,先遣使示旨。彪辭曰:「彪備漢三公,遭世傾亂,不能有所補益。耄年被病,豈可讚惟新之朝?」遂固辭。乃授光祿大夫,賜几杖衣袍,因朝會引見,令彪着布單衣、鹿皮冠,杖而入,待以賓客之禮。

年八十四,黃初六年卒於家。自震至彪,四世太尉,德業相繼,與袁氏俱為東京名族雲。

論曰:孔子稱「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誠以負荷之寄,不可以虛冒,崇高之位,憂重責深也。延、光之閒,震為上相,抗直方以臨權枉,

先公道而後身名,可謂懷王臣之節,識所任之體矣。遂累葉載德,繼踵宰相。信哉,「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先世韋、平,方之蔑矣。

贊曰:楊氏載德,仍世柱國。震畏四知,秉去三惑。賜亦無諱,彪誠匪忒。

修雖才子,渝我淳則。


  
後漢書卷五十五 章帝八王傳 第四十五

孝章皇帝八子:宋貴人生清河孝王慶,梁貴人生和帝,申貴人生濟北惠王壽,河閒孝王開,四王不載母氏。

千乘貞王伉,建初四年封。和帝即位,以伉長兄,甚見尊禮。立十五年薨。

子寵嗣,一名伏胡。永元七年,改國名樂安。立二十八年薨,是為夷王。父子薨于京師,皆葬洛陽。

子鴻嗣。安帝崩,始就國。鴻生質帝,質帝立,梁太后下詔,以樂安國土卑濕,租委鮮薄,改[封]鴻*(封)*勃海王。立二十六年薨,是為孝王。

無子,太后立桓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奉鴻*(嗣)**[祀]*。延熹八年,悝謀為不道,有司請廢之。帝不忍,乃貶為廮陶王,食一縣。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