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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 148 / 470
中國古代史類 / 范曄等 / 本書目錄
  

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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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8頁

朗讀:

三十年,純奏上宜封禪,曰:「自古受命而帝,治世之隆,必有封禪,以告成功焉。樂動聲儀曰:『以雅治人,風成於頌。』有周之盛,成康之閒,郊配封禪,皆可見也。書曰『歲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祡]*』,則封禪之義也。臣伏見陛下受中興之命,平海內之亂,修復祖宗,撫存萬姓,天下曠然,咸蒙更生,恩德雲行,惠澤雨施,黎元安寧,夷狄慕義。詩云:『受天之祜,四方來賀。』今攝提之歲,倉龍甲寅,德在東宮。宜及嘉時,遵唐帝之典,繼孝武之業,以二月東巡狩,封于岱宗,明中興,勒功勛,復祖統,報天神,禪梁父,祀地只,傳祚子孫,萬世之基也。」中元元年,帝乃東巡岱宗,以純視御史大夫從,並上元封舊儀及刻石文。三月,薨,謚曰節侯。

前書音義曰:「蒼龍,太歲也。」


  

子奮嗣。

奮字囁通。父純,臨終□家丞曰:「司空無功于時,猥蒙爵土,身死之物,勿議傳國。」奮兄根,少被病,光武詔奮嗣爵,奮稱純遺□,固不肯受。帝以奮違紹,□收下獄,奮惶怖,乃襲封。永平四年,隨例歸國。

奮少好學,節儉行義,常分損租奉,贍恤宗親,雖至傾匱,而施與不怠。

十**年,儋耳降附,奮來朝上壽,引見宣平殿,應對合旨,顯宗異其才,以為侍祠侯。建初元年,拜左中郎將,轉五官中郎將,遷長水校尉。

七年,為將作大匠,章和元年,免。永元元年,復拜城門校尉。四年,遷長樂韂尉。明年,代桓鬱為太常。六年,代劉方為司空。 時歲災旱,祈雨不應,乃上表曰:「比年不登,人用饑匱,今復久旱,秋稼未立,陽氣垂盡,歲月迫促。夫國以民為本,民以谷為命,政之急務,憂之重者也。臣蒙恩尤深,受職過任,夙夜憂懼,章奏不能睳心,願對中常侍疏奏。」

實時引見,復口陳時政之宜。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陽獄,錄囚徒,收洛陽令陳歆,即大雨三日。

奮在位清白,無它異績。九年,以病罷。在家上疏曰:“聖人所美,政道至要,本在禮樂。五經同歸,而禮樂之用尤急。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又曰:『揖讓而化天下者,禮樂之謂也。』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孔子謂子夏曰:『禮以修外,樂以制內,丘已矣夫!』又曰:

『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厝其手足。』臣以為漢當製作禮樂,是以先帝聖德,數下詔書,愍傷崩缺,而觽儒不達,議多駁異。臣累世台輔,而大典未定,私竊惟憂,不忘寢食。臣犬馬齒盡,誠冀先死見禮樂之定。”十三年,更召拜太常。覆上疏曰:“漢當改作禮樂,圖書着明。

王者化定製禮,功成作樂。謹條禮樂異議三事,願下有司,以時考定。昔者孝武皇帝、光武皇帝封禪告成,而禮樂不定,事不相副。先帝已詔曹曪,

今陛下但奉而成之,猶周公斟酌文武之道,非自為制,誠無所疑。久執謙謙,令大漢之業不以時成,非所以章顯祖宗功德,建太平之基,為後世法。”帝雖善之,猶未施行。其冬,復以病罷。明年,卒於家。

子甫嗣,官至津城門候。甫卒,子吉嗣。永初三年,吉卒,無子,國除。


  
自昭帝封安世,至吉,傳國八世,經歷篡亂,二百年閒未嘗譴黜,封者莫與為比。 曹曪字叔通,魯國薛人也。父充,持慶氏禮,建武中為博士,從巡狩岱宗,定封禪禮,還,受詔議立七郊、三雍、大射、養老禮儀。顯宗即位,充上言:「漢再受命,仍有封禪之事,而禮樂崩闕,不可為後嗣法。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大漢*[當]*自製禮,以示百世。」帝問:「制禮樂雲何?」

充對曰:「河圖括地象曰:『有漢世禮樂文雅出。』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帝善之,下詔曰:「今且改太樂官曰太予樂,歌詩曲操,以俟君子。」拜充侍中。作章句辯難,於是遂有慶氏學。

曪少篤志,有大度,結髮傳充業,博雅簄通,尤好禮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備,慕叔孫通為漢禮儀,晝夜研精,沉吟專思,寢則懷抱筆札,行則誦習文書,當其念至,忘所之適。

初舉孝廉,再遷圉令,以禮理人,以德化俗。時它郡盜徒五人來入圉界,吏捕得之,陳留太守馬嚴聞而疾惡,風縣殺之。曪□吏曰:「夫絶人命者,天亦絶之。嚱陶不為盜制死刑,管仲遇盜而升諸公。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順府意也,其罰重矣。如得全此人命而身坐之,吾所願也。」遂不為殺。嚴奏曪耎弱,免官歸郡,為功曹。

征拜博士。會肅宗欲制定禮樂,元和二年下詔曰:“河圖稱『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尚書琁機鈐曰:『述堯理世,平制禮樂,放唐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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