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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 253 /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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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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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如果有許許多多這樣的個人啟示,彼此都不一致,這時候所謂真理,或人認作的真理,便成為純個人的真理,喪失其社會性。洛克把愛真理這件事看得萬分重要;愛真理和愛某個被宣稱為真理的個別學說是大不相同的事。他說,愛真理的一個確實的標誌是「抱任何主張時不懷有超出這主張依據的證明所能保證的自信。」他說,動輒唐突指教人,這種態度表現缺乏愛真理精神。“熱忱拋開理性,要不借理性來樹立啟示;

這一來它實際把理性和啟示都取消,換上人自己腦子裡的毫無根據的空想。”帶有憂鬱或自負的人往往容易「確信與神直接交通」。因而千奇百怪的行動和意見都獲得了神明的裁可,這慫恿了「人的懶惰、無知和虛榮」。洛克拿上面已經引過的「啟示必須由理性裁斷」那條大原則結束這一章。


  

洛克用「理性」所指的意思,必得從他的全書去推量。不錯,確有叫「論理性」的一章,但是這一章主要是想證明理性不是由三段論推理作成的,全章大意總括成這句話:「神對人類向來並不那麼吝嗇:把人僅只造成兩足動物,留待亞理士多德使他有理性。」按洛克對「理性」一詞的用法,理性包括兩部分:其一,關於我們確實知道哪些事物的一種考查;其二,對某些主張的研究:這些主張雖然只有蓋然性而沒有確實性作為支持,但是在實踐上以承認它為聰明。他說:「蓋然性的根據有二,即與我們自己的經驗一致,或旁人的經驗的證據。」他說起,暹羅王當歐洲人對他提到冰的時候,就不再相信他們對他所講的事了。

在《論同意的程度》一章中他說,對任何主張,我們給予它的同意程度應當取決於支持它的蓋然性的根據。他在指出我們常常鬚根據缺乏確實性的蓋然性而行動之後說,這點的正當運用就是「相互間的寬厚和容忍。人們縱非全體,也是絶大部分都不可避免地總要抱有種種意見,而並沒有確鑿無疑的證據證明這些意見是正確的;而人們如果在旁人剛一提出自己不能當即回答、指明其缺陷的議論,便棄捨個人先前的主張,這也要招致無知、輕浮或愚昧等嚴厲的非難;所以既然如此,依愚見一切人似乎咸宜在意見紛紜當中維持平和,守人情與友愛的共同義務,因為我們依理無法指望有某人竟欣然卑屈地放棄個人的見解,盲目順從人類理智所不承認的威信,這樣來採納我們的見解。因為人的意見不管怎樣常常錯誤,但是除理性之外不會順從任何嚮導,也不能盲目屈服在他人的意志和指示之下。假如你願意某人轉信你的意見,而他是一個未表同意之前先要考究的人,你就得容他有暇時把你的話再推敲一遍,讓他回想起從記憶中消失的事情,審查各個詳情細節,看優點究竟在哪一方;假如他認為我們的議論不夠重要,不重新再費那許多苦心,那也無非是在同樣情況下我們自己時常採取的態度;假若旁人竟要給我們指定哪些點我們必須研究,我們也會怫然不悅的;假如他是一個不問證據、一味相信旁人意見的人,我們又怎能設想他會捨棄那歲月和習俗在他的心中深深種下的、使他認為不證自明、確鑿無疑的信念;或者捨棄他認為就是得自神本身或得自神的使者的印象的那些主張?試想我們又怎能指望如此固定下來的意見竟會在一個生人或論敵的議論或威信之前退避三舍?假若他猜疑你懷有私心或企圖,尤譬如此;人發覺自己遭受惡待時,總要產生這念頭。我們正應該悲憫我們相互間的無知,在一切溫和而正派的說服中除去這種無知,不可因為旁人不肯放棄自己的意見,接受我們的意見(或至少說我們強要他接受的意見),就立刻以為旁人頑固不化而惡待旁人;在這種場合,几乎可以肯定,我們不接受旁人的一些意見時,其頑固也不亞於旁人。因為哪裡有這樣一個人:持有無可爭辯的證據證明他所主張的一切全正確、他所非難的一切全錯誤;或者,哪裡有這樣一個人:能說他把所有他個人的意見或旁人的意見全徹底研究過了?在我們所處的這個匆促無常的行動和盲目的狀態中,沒有認識而往往只有極少的根據也必須相信,這點就應當使我們多勤於精心培養自己的知識而少約轄別人。……我們有理由認為,人假使自己多知道一些事理,對他人就少顯一分神氣」。

到此我只談了《人類理智論》的末尾各章,在這幾章裡,洛克由前面他對人類認識的本性與界限所作的理論考察汲取道德教訓。現在該來研究在上述這個比較純粹的哲學問題上,他要講的一些話。


  
一般說,洛克對形而上學是蔑視的。關於萊布尼茲的一些思想,他寫信給一個朋友說:「你我都玩夠了這類無聊的閒耍。」「實體」概念在當時的形而上學中占統治地位,洛克卻認為它含混無用,但是他並沒有大膽把它完全否定。他承認支持神存在的種種形而上學證明是站得住的,可是他並不在這些證明上大作文章,對它們似乎有點不很愜意。每當他表述新的思想,不僅僅在重複傳統東西的時候,他總是從具體細節而不從大的抽象概念進行思考。他的哲學好像科學工作,是片段累積成的,不像十七世紀的大陸哲學那些個大系統那麼莊嚴巍峨,渾然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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