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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 57 /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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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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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華嶠漢書曰:卓欲遷長安,召公卿以下大議。司徒楊彪曰:「昔盤庚五遷,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天下之民。*(而)**(今)*海內安穩,無故移都,恐百姓驚動,麋沸蟻聚為亂。」

卓曰:「關中肥饒,故秦得併吞六國。今徙西京,設令關東豪強敢有動者,以我強兵踧之,可使詣滄海。」彪曰:「海內動之甚易,安之甚難。又長安宮室壞敗,不可卒復。」卓曰:「武帝時居杜陵南山下,有成瓦【】數千處,引涼州材木東下以作宮室,為功不難。」卓意不得,便作色曰:「公欲沮我計邪?邊章、韓約有書來,欲令朝廷必徙都。若大兵*(來)**(東)*下,我不能復相救,公便可與袁氏西行。」彪曰:「西方自彪道徑也,顧未知天下何如耳!」議罷。卓敕司隷校尉宣璠以災異劾奏,因策免彪。續漢書曰:太尉黃琬、司徒楊彪、司空荀爽俱詣卓,卓言:「昔高祖都關中,十一世後中興,更都洛陽。從光武至今復十一世,案石苞室讖,宜復還都長安。」坐中皆驚愕,無敢應者。彪曰:“遷都改制,天下大事,皆當因民之心,隨時之宜。昔盤庚五遷,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之。往者王莽篡逆,變亂五常,更始赤眉之時,焚燒長安,殘害百姓,民人流亡,百無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此其宜也。


  

今方建立聖主,光隆漢祚,而無故捐宮廟,棄園陵,恐百姓驚愕,不解此意,必麋沸蟻聚以致擾亂。石苞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作色曰:「楊公欲沮國家計邪?關東方亂,所在賊起。崤函險固,國之重防。又隴右取材,功夫不難。杜陵南山下有孝武故陶處,作磚瓦,一朝可辦。宮室官府,蓋何足言!百姓小民,何足與議。若有前卻,我以大兵驅之,豈得自在。」百寮恐怖失色。琬謂卓曰:「此大事。楊公之語,得無重思!」卓罷坐,即日令司隷奏彪及琬,皆免官。大駕即西。卓部兵燒洛陽城外面百里。又自將兵燒南北宮及宗廟、府庫、民家,城內掃地殄盡。又收諸富室,以罪惡沒入其財物;無辜而死者,不可勝計。獻帝紀曰:卓獲山東兵,以豬膏塗布十餘匹,用纏其身,然後燒之,先從足起。獲袁紹豫州從事李延,煮殺之。卓所愛胡,恃寵放縱,為司隷校尉趙謙所殺。卓大怒曰:「我愛狗,尚不欲令人呵之,而況人乎!」乃召司隷都官撾殺之。

注(2)魏書曰:言其逼天子也。獻帝紀曰;卓既為太師,復欲稱尚父,以問蔡邕。邕曰:「昔武王受命,太公為師,輔佐周室,以伐無道,是以天下尊之,稱為尚父。今公之功德誠為巍巍,宜須關東悉定,車駕東還,然後議之。」乃止。京師地震,卓又問邕。邕對曰:「地動陰盛,大臣踰制之所致也。公乘青蓋車,遠近以為非宜。」卓從之,更乘金華皂蓋車也。

注(3)英雄記曰:卓侍妾懷抱中子,皆封侯,弄以金紫。孫女名白,時尚未笄,封為渭陽君。

于郿城東起壇,從廣二丈餘,高五六尺,使白乘軒金華青蓋車,都尉、中郎將、刺史千石在郿者,各令乘軒簪筆,為白導從,之壇上,使兄子璜為使者授印綬。

注(4)山陽公載記曰:初卓為前將軍,皇甫嵩為左將軍,俱征韓遂,各不相下。後卓征為少府并州牧,兵當屬嵩,卓大怒。及為太師,嵩為御史中丞,拜于車下。卓問嵩:「義真服未乎?」嵩曰:「安知明公乃至於是!」卓曰:「鴻鵠固有遠志,但燕雀自不知耳。」嵩曰:「昔與明公俱為鴻鵠,不意今日變為鳳皇耳。」卓笑曰:「卿早服,今日可不拜也。」張璠漢紀曰:卓抵其手謂皇甫嵩曰:「義真怖未乎?」嵩對曰:「明公以德輔朝廷,大慶方至,何怖之有?若淫刑以逞,將天下皆懼,豈獨嵩乎?」卓默然,遂與嵩和解。

注(5)英雄記曰:郿去長安二百六十里。


  
注(6)傅子曰:靈帝時牓門賣官,於是太尉段熲、司徒崔烈、太尉樊陵、司空張溫之徒,皆入錢上千萬下五百萬以買三公。熲數征伐有大功,烈有北州重名,溫有傑才,陵能偶時,皆一時顯士,猶以貨取位,而況于劉囂、唐珍、張顥之黨乎!風俗通曰:司隷劉囂,以黨諸常侍,致位公輔。續漢書曰:唐珍,中常侍唐衡弟。張顥,中常侍張奉弟。

注(7)魏書曰:卓使司隷校尉劉囂籍吏民有為子不孝,為臣不忠,為吏不清,為弟不順,有應此者皆身誅,財物沒官。於是愛憎互起,民多冤死。

三年四月,司徒王允、尚書仆射士孫瑞、卓將呂布共謀誅卓。是時,天子有疾新愈,大會未央殿。布使同郡騎都尉李肅等,將親兵十餘人,偽着韂士服守掖門。布懷詔書。卓至,肅等格卓。卓驚呼布所在。布曰「有詔」,遂殺卓,夷三族。主簿田景前趨卓屍,布又殺之;凡所殺三人,余莫敢動。(1)長安士庶咸相慶賀,諸阿附卓者皆下獄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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