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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這一因素緊密相關的是當代文化的特點。我們的全部文化是以購買慾以及互利互換的觀念為基礎。現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賞櫥窗,用現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他力所能及的物品。反之亦是如此。「有魅力」一般就是指這個人有許多令人喜愛、目前又是人口市場上被人問津的特點。什麼東西能使一個人有魅力則取決於一時的時髦,這不僅指一個人的生理條件,也包括他的精神氣質。二十年代,一個抽菸、喝酒、難以捉摸和有性感的女子被看作是富有魅力,而今天則要求女子能操持家務,為人要謹慎。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富有刺激性和雄心勃勃的男子具有魅力,如今卻是心地厚道的男子更受歡迎。(歸根結蒂愛情的產生往往是以權衡對方及本人的交換價值為前提。)我想做一筆交易,那我既要考慮從社會價值的角度出發,對方值不值得我追求,也要考慮基於我的一目瞭然的實力以及潛在的實力,對方會不會看中我。這樣當男女雙方感覺到在考慮到他們本身的交換價值的情況下,已經找到市場上所提供的最合適的對象,他們就開始相愛。在這筆交易中,如同購買地皮一樣,對方的有發展前途的潛力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個商業化占統治地位以及把物質成功看得高於一切的文化中,事實上是沒有理由對下列事實抱有吃驚的態度:人與人之間的愛情關係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勞動力市場一樣的基本原則。
產生在愛情這件事上一無可學這一看法的第三個錯誤是人們不瞭解「墮入情網」同「持久的愛」這兩者的區別。如果我們用falling in love和being in love這兩個英文搭配也許就能更清楚地區分這兩個概念。兩個迄今為止同我們一樣是相互陌生的人,當他們突然決定拆除使他倆分隔的那堵高牆,相許對方,融為一體時,他倆相結合的一剎那就成為最幸福、最激動人心的經歷。這一經歷對那些迄今為止沒有享受過愛情的孤獨者來說就更顯美好和不可思議。這種男女之間突如其發的奇蹟般的親密之所以容易發生,往往是同性的吸引力和性結合密切相關或者恰恰是由此而引起的。但這種類型的愛情就其本質來說不可能持久。這兩個人雖然熟諳對方,但他倆之間的信任會越來越失去其奇蹟般的特點,一直到隔坤、失望和無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為止。當然一開始雙方都不會想到這點。事實是:人們往往把這種如痴如醉的入迷,瘋狂的愛戀看作是強烈愛情的表現,而實際上這只是證明了這些男女過去是多麼地寂寞。
再也沒有比愛情更容易的了—這一看法儘管一再被證實是錯誤的,但至今還占主導地位。再也找不出一種行為或一項行動像愛情那樣以如此巨大的希望開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敗而告終。如果是別的事,人們會想方設法找出失敗的原因,吸取教訓,以利再戰或者永遠洗手不幹。但因為人們不可能永遠放棄愛情,所以看起來只有一條可行的路,那就是克服愛情的挫折,找到原因並去探究愛情的意義。
在這方面採取的第一個步驟是:要認識愛情是一門藝術。人們要學會愛情,就得像學其他的藝術—如音樂,繪畫,木工或者醫療藝術和技術一樣的行動。
學會一門藝術的必要步驟是什麼?
可以簡單地把學會一門藝術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掌握理論,二是掌握實踐。學醫的人首先要認識人體的結構和各種疾病的症兆。但光有理論還無法行醫。只有通過長期的實踐活動,一直到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融會貫通起來變成靈感—也就是掌握了藝術的靈魂,才能成為一名大師。要成為大師,除了學習理論和實踐外還有第三個必不可少的因素,即要把成為大師看得高於一切,這一目標必須佔據他整個身心。這一點既適用於音樂、醫學、雕塑—也適用於愛情。這裡也許就解釋了為什麼在我們這個社會有不少人經常不斷地遭受愛情的挫折,卻很少有人去努力學會愛情這門藝術。人們一方面渴望愛情,另一方面卻把其他的東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權力看得重於愛情。我們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於努力達到上述目的,卻很少用來學會愛情這門藝術。
難道只有獲取名利才值得人們付出代價?而「愛情」—只對靈魂有用,在現代意義上毫無用處的愛情只是一種奢望,一種不值得人們付出代價的奢望嗎?且不管世俗之見,在下面的討論中我將分兩部分探討愛情的藝術這一問題。我首先要用大部分篇幅闡明愛情的理論問題然後就象談論其它領域的實踐問題一樣來談論愛情的實踐問題。
第二章愛情的理論
(一) 愛情是對人類生存問題的回答
愛情的每一個理論必須要以人的理論、人的生存理論為前提。我們所能看到的動物的愛情或者更確切地說動物身上類似愛情的東西,主要是動物的一部分本能。在人身上只能看到這一本能的殘餘。人的存在的根本要點是人超越了動物界,超越了本能的適應性,脫離了自然—儘管人永遠不可能完全脫離自然。人繼續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又同自然分離,永遠不可能再同自然合二為一。人從天堂裡被趕出來後失去了同自然的和諧狀態,帶有火劍的天神就擋住了人的歸路。人只能繼續前進,不断發展人的理智,用一種新的,充滿人性的和諧去取代永不復返的類人猿時代的和諧。
人一生下來—亦指種族和個人—就從一個確定的環境,如本能,被推到一個不確定的,完全開放的環境中去。人只瞭解過去,對未來—除了知道要以死亡告終外—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