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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繚子 -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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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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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卒令 第十八

金、鼓、鈴、旗四者各有法。鼓之則進,重鼓則擊。金之則止,重金則退。鈴,傳令也。旗麾之左則左,麾之右則右,奇兵則反是。 


  

一鼓一擊而左,一鼓一擊而右。一步一鼓,步鼓也。十步一鼓,趨鼓也,音不絶,鶩鼓也。商,將鼓也。角,帥鼓也,小鼓,伯鼓也。三鼓同,則將、帥、伯其心一也。奇兵則反是。 

鼓失次者有誅,喧嘩者有誅,不聽金、鼓、鈴、旗者有誅。 

百人而教戰,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萬人。萬人教成,合之三軍。三軍之眾,有分有合,為大戰之法,教成,試之以閲。 

方亦勝,圓亦勝,錯斜亦勝,臨險亦勝。敵在山緣而從之,敵在淵沒而從之,求敵如求亡子,從之無疑,故能敗敵而制其命。 

夫蚤決先敵,若計不先定,慮不蚤決,則進退不定,疑生必敗。故正兵貴先,奇兵貴後,或先或後,制敵者也。世將不知法者,專命而行,先擊而勇,無不敗者也。 

其舉有疑而不疑,其往有信而不信,其致有遲疾而不遲疾,是三者戰之累也。 

將令 第十九

將軍受命,君必先謀于廟,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鉞授將曰:「左、右、中軍皆有分職,若踰分而上請者死,軍無二令,二令者誅。留令者誅。失令者誅。」 

將軍告曰:「出國門之外,期日中設營,表置轅門,期之,如過時則坐法。」 

將軍入營,即閉門清道,有敢行者誅,有敢高言者誅,有敢不從令者誅。 

踵軍令 第二十

所謂踵軍者,去大軍百里,期于會地,為三日熟食,前軍而行,為戰合之表。合表,乃起踵軍,饗士,使為之戰勢,是謂趨戰者也。 

興軍者,前踵軍而行,合表乃起,去大軍一倍其道,去踵軍百里,期于會地,為六日熟食,使為戰備,分卒據要害。戰利則追北,按兵而趨之。踵軍遇有還者誅之。所謂諸將之兵,在四奇之內者勝也。 

兵有什伍,有分有合,豫為之職,守要塞關梁而分居之。戰合表起,即皆會也。大軍為計日之食起,戰具無不及也,令行而起,不如令者有誅。 

凡稱分塞者,四境之內,當興軍踵軍既行,則四境之民,無得行者。奉王之軍命,授持符節,名為順職之吏,非順職之吏而行者誅之。戰合表起,順職之吏,乃行用以相參,故欲戰先安內也。 

兵教上 第二十一

兵之教,令分營居陳,有非令而進退者,加犯教之罪。前行者前行教之,後行者後行教之,左行者左行教之,右行者右行教之,教舉五人,其甲首有賞。弗教如犯教之罪。羅地者,自揭其伍,伍內互揭之,免其罪。 

凡伍臨陳,若一人有不進死於敵,則教者如犯法之罪。凡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不盡死於敵,則教者如犯教之罪。自什己上,至于裨將,有不若法者,則教者如犯法者之罪。 

凡明刑罰,正勸賞,必在乎兵教之法。 

將異其旗,卒異其章,左軍章左肩,右軍章右肩,中軍章胸前。書其章曰:某甲、某士。前後軍各五行,尊章置首上,其次差降之。 

伍長教其四人,以板為鼓,以瓦為金,以竿為旗。擊鼓而進,低旗則趨,擊金而退。麾而左之,麾而右之,金鼓俱擊而坐。 

伍長教成,合之什長。什長教成,合之卒長。卒長教成,合之伯長。伯長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將。裨將教成,合之大將。大將教之,陳于中野,置大表三百步而一。既陣去表,百步而決。百步而趨,百步而鶩,習戰以成其節,乃為之賞罰。 


  
自尉吏而下,盡有旗。戰勝得旗者,各視所得之爵,以明賞勸之心。 

戰勝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罰,正罰者所以明賞也。 

令民背國門之限,決生死之分,教之死而不疑者,有以也。令守者必固,戰者必鬥,奸謀不作,奸民不語,令行無變,兵行無猜,輕者若霆,奮敵若驚。舉功別德,明如白黑,令民從上令,如四肢應心也。 

前軍絶行亂陳,破堅如潰者,有以也。此謂之兵教。所以開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也。 

兵教下 第二十二

臣聞人君有必勝之道,故能併兼廣大,以一其制度,則威加天下有十二焉: 

一曰連刑,謂同罪保伍也;二曰地禁,謂禁止行道,以網外奸也;三曰全軍,謂甲首相附,三五相同,以結其聯也;四曰開塞,謂分地以限,各死其職而堅守也;五曰分限,謂左右相禁,前後相待,垣車為固,以逆以止也;六曰號別,謂前列務進以別,其後者不得爭先登不次也;七曰五章,謂彰明行列,始卒不亂也;八曰全曲,謂曲折相從,皆有分部也;九曰金鼓,謂興有功,致有德也;十曰陳車,謂接連前矛,馬冒其目也;十一曰死士,謂眾軍之中有材智者,乘于戰車,前後縱橫,出奇制敵也;十二曰力卒,謂經旗全曲,不麾不動也。 

此十二者教成,犯令不捨。兵弱能強之,主卑能尊之,令弊能起之,民流能親之,人眾能治之,地大能守之。國車不出於閫,組甲不出於橐,而威服天下矣。 

兵有五致:為將忘家,踰垠忘親,指敵忘身,必死則生,急勝為下。 

百人被刃,陷行亂陳,千人被刃,擒敵殺將,萬人被刃,橫行天下。 

武王問太公望曰:「吾欲少間而極用人之要?」望對曰:「賞如山,罰如溪。太上無過,其次補過,使人無得私語。諸罰而請不罰者死,諸賞而請不賞者死。伐國必因其變,示之以財,以觀其窮,示之以弊,以觀其病,上乖下離,若此之類是伐之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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