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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 577 /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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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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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又或作稠。【書·微子】用乂讎斂。【傳】馬本作稠,雲數也,斂謂賦斂也。

◆又【韻會】【正韻】□承呪切,酬去聲。亦償也。【詩·大雅】無言不讎。有平、去二音。


  

◆又【字彙補】亦書作讐。

█訓 【酉集上】【言字部】 訓 〔古文〕□馴【唐韻】【集韻】【韻會】許運切【正韻】籲運切,□薰去聲。【說文】說敎也。【徐曰】訓者,順其意以訓之也。【正韻】誨也。【字彙】導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于王。【傳】作訓以敎導太甲。【詩·大雅】四方其訓之。【正義】訓是敎誨之別名。【禮·曲禮】敎訓正俗。【疏】謂訓說義理。

◆又【正字通】古言可為法也。【書·說命】學于古訓。【詩·大雅】古訓是式。【傳】古,故也。訓,道也。【傳】古訓,先王之遺典也。【左傳·文六年】告之訓典。【注】訓典,先王之書。

◆又【玉篇】誡也。【魏書·高允傳】臣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為《酒訓》。

◆又【廣韻】男曰敎,女曰訓。

◆又【博雅】順也。【書·康誥】皇天用訓厥道,付畀四方。【傳】上天用順文武之道,而付之以天下之大也。【後漢·方術傳】下使五品咸訓于嘉時。【注】訓,順也。

◆又詁訓,註解之別名。【爾雅·郭璞序】《爾雅》者,所以通詁訓之指歸。【疏】訓,道也。道物之貌以吿人也。【前漢·揚雄傳】不為章句訓詁。【師古注】訓者,釋所言之理也。【字彙】如某字釋作某義,順其義以訓之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訓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

◆又鳥名。【唐書·五行志】鵂鶹,一名訓狐。

◆又獸名。【神異經】檮杌,西方荒中獸。一名難訓。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江南道有訓州。

◆又姓。明宣德中有敎授訓濬。

◆又【五音集韻】詳遵切,音旬。道也。【周禮·地官】土訓,鄭司農讀。

◆又葉文韻。【晉書·衛恆傳】大晉開元,弘道敷訓。天垂其象,地耀其文。

█訔 【酉集上】【言字部】 訔 【玉篇】與誾同。

◆又【字彙】訔訔,爭辯貌。【揚子·法言】何後世之訔訔也。【注】謂爭論是非也。一本作誾誾。

◆又【集韻】山名。

◆又人名。【宋史·□炤傳】錢訔追贈龍圖閣待制。

█訕 【酉集上】【言字部】 訕 【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所晏切,刪去聲。【說文】謗也。從言山聲。【玉篇】毀語也。【禮·少儀】為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論語】惡居下流而訕上者。【關尹子·九藥篇】不可以訕謗德已。【揚子·法言】妄譽,仁之賊也。妄毀,義之賊也。賊仁近鄉原,賊義近鄉訕。

◆又【廣韻】所姦切【正韻】師姦切,□音刪。

◆又【集韻】師間切,音山。義□同。

◆又葉輸旃切,音羶。【三略軍讖】同位相訕,是謂亂源。

◆又葉所戰切,音扇。【歐陽修·讀書詩】何時乞殘體,萬一免罪譴。信哉蠹書魚,韓子語非訕。

◆又【正字通】亦作□。【字彙補】偽作□,非。

█訖 【酉集上】【言字部】 訖 【唐韻】居迄切【集韻】【韻會】居乙切,□音□。【說文】止也。【徐曰】言所止也。【玉篇】畢也。【增韻】終也,了也。【字彙】盡也。【書·呂□】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疏】訖是盡也,故傳以訖為絶。【穀梁傳·僖九年】毋訖糴。【注】訖,止也。謂貯粟。

◆又竟也。【前漢·王莽傳】劉歆訖不吿。【師古注】訖,竟也。


  

◆又【史記·司馬貞·三皇紀】《春秋緯》稱,自開闢至獲麟,分為十紀,十曰流訖紀。

◆又【集韻】許訖切,音肸。與迄同。【爾雅·釋詁】至也。【尚書·孔序】自唐虞以下訖于周。【前漢·成帝詔】訖今不攺。 【說文】本作□。

█託 【酉集上】【言字部】 託 【唐韻】【正韻】他各切【集韻】【韻會】闥各切,□音拓。【說文】寄也。【揚子·方言】凡寄為託。【玉篇】憑依也。【增韻】委也,信任也。【穀梁傳·定元年】夫請者,非可詒託而往也。【范注】詒託,猶假寄。【禮·檀弓】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鄭注】寄也。【前漢·賈山傳】聚廬而託處。【唐書·李勣傳】勣既忠力,帝謂可託大事。【說苑·善說篇】上士可以託色,中士可以託辭,下士可以託財。

◆又【正字通】寓言也。【後漢·姜肱傳】託以他辭,終不言盜。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託州。

◆又南詔官名。【唐書·南蠻傳】乞託主馬,祿託主牛,巨託主倉廩。

◆又【韻會】或作侂。【說文】《論語》可以侂六尺之孤。今文作託。宋韓侂冑名取此。

◆又或作寓。【禮·郊特牲】諸侯不臣寓公。【注】寓,寄也。或為託。

◆又【集韻】陟嫁切,音吒。誇也。

█記 【酉集上】【言字部】 記 【唐韻】【集韻】【韻會】□居吏切,音冀。【說文】疏也。【徐曰】謂一一分別記之也。【博雅】識也。【釋名】紀也。【玉篇】錄也。【廣韻】志也。【書·益稷】撻以記之。【傳】使記識其過也。【禮·王制】太史典禮執□記。【注】國有禮事,則豫執□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又【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於蕭望之。【注】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又【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鐘離意傳】少為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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