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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 59 / 66
中國哲學類 / 呂不韋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呂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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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曰: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數傳而白為黑,黑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與狗則遠矣。此愚者之所以大過也。聞而審,則為福矣,聞而不審,不若無聞矣。齊桓公聞管子於鮑叔,楚莊聞孫叔敖於沈尹筮,審之也。故國霸諸侯也。吳王聞越王句踐於太宰嚭,智伯聞趙襄子於張武,不審也,故國亡身死也。凡聞言必熟論,其於人必驗之以理。魯哀公問於孔子曰:「樂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欲以樂傳教於天下,乃令重黎舉夔於草莽之中而進之,舜以為樂正。夔於是正六律,和五聲,以通八風,而天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舜曰:『夫樂,天地之精也,得失之節也,故唯聖人為能和。樂之本也。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若夔者一而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聞而傳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聞之於宋君。宋君令人問之於丁氏,丁氏對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於井中也。」求能之若此,不若無聞也。子夏之晉,過衛,有讀史記者曰:「晉師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與『三』相近,『豕』與『亥』相似。」至於晉而問之,則曰「晉師己亥涉河」也。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是非之經,不可不分。此聖人之所慎也。然則何以慎?緣物之情及人之情以為所聞,則得之矣。

貴直論第三


  

貴直

一曰:賢主所貴莫如士。所以貴士,為其直言也。言直則枉者見矣。人主之患,欲聞枉而惡直言。是障其源而欲其水也,水奚自至?是賤其所欲而貴其所惡也,所欲奚自來?能意見齊宣王。宣王曰:「寡人聞子好直,有之乎?」對曰:

「意惡能直?意聞好直之士,家不處亂國,身不見污君。身今得見王,而家宅乎齊,意惡能直?」宣王怒曰:「野士也!」將罪之。能意曰:「臣少而好事,長而行之,王胡不能與野士乎,將以彰其所好耶?」王乃舍之。能意者,使謹乎論於主之側,亦必不阿主。不阿,主之所得豈少哉?此賢主之所求,而不肖主之所惡也。狐援說齊湣王曰:「殷之鼎陳於周之廷,其社蓋於周之屏,其干戚之音在人之遊。亡國之音不得至於廟,亡國之社不得見於天,亡國之器陳於廷,所以為戒。王必勉之!其無使齊之大呂陳之廷,無使太公之社蓋之屏,無使齊音充人之遊。」齊王不受。狐援出而哭國三日,其辭曰:「先出也,衣絺紵;後出也,滿囹圄。吾今見民之洋洋然東走而不知所處。」齊王問吏曰:「哭國之法若何?」

吏曰:「斮。」王曰:「行法!」吏陳斧質于東閭,不欲殺之,而欲去之。狐援聞而蹶往過之。吏曰:「哭國之法斮,先生之老歟?昏歟?」狐援曰:「曷為昏哉?」於是乃言曰:「有人自南方來,鮒入而鯢居,使人之朝為草而國為墟。殷有比干,吳有子胥,齊有狐援。已不用若言,又斮之東閭,每斮者以吾參夫二子者乎!」狐援非樂斮也,國已亂矣,上已悖矣,哀社稷與民人,故出若言。出若言非平論也,將以救敗也,固嫌於危。此觸子之所以去之也,達子之所以死之也。趙簡子攻衛,附郭。自將兵,及戰,且遠立,又居於犀蔽屏櫓之下。鼓之而士不起。簡子投桴而嘆曰:「嗚呼!士之速弊一若此乎!」行人燭過免冑橫戈而進曰:

「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艴然作色曰:「寡人之無使,而身自將是眾也,子親謂寡人之無能,有說則可,無說則死!」對曰:「昔吾先君獻公即位五年,兼國十九,用此士也。惠公即位二年,淫色暴慢,身好玉女,秦人襲我,遜去絳七十,用此士也。文公即位二年,厎之以勇,故三年而士盡果敢;城濮之戰,五敗荊人,圍衛取曹,拔石社,定天子之位,成尊名於天下,用此士也。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乃去犀蔽屏櫓,而立於矢石之所及,一鼓而士畢乘之。簡子曰:「與吾得革車千乘也,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行人燭過可謂能諫其君矣。戰鬥之上,桴鼓方用,賞不加厚,罰不加重,一言而士皆樂為其上死。


  
直諫

二曰:言極則怒,怒則說者危。非賢者孰肯犯危?而非賢者也,將以要利矣;要利之人,犯危何益?故不肖主無賢者。無賢則不聞極言,不聞極言,則奸人比周,百邪悉起。若此則無以存矣。凡國之存也,主之安也,必有以也。不知所以,雖存必亡,雖安必危。所以不可不論也。齊桓公、管仲、鮑叔、甯戚相與飲。酒酣,桓公謂鮑叔曰:「何不起為壽?」鮑叔奉杯而進曰:「使公毋忘出奔在於莒也,使管仲毋忘束縛而在於魯也,使甯戚毋忘其飯牛而居於車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與大夫能皆毋忘夫子之言,則齊國之社稷幸於不殆矣!」當此時也,桓公可與言極言矣。可與言極言,故可與為霸。荊文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雲夢,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為葆,吉。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王之罪當笞。」王曰:「不谷免衣襁褓而齒於諸侯,願請變更而無笞。」葆申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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