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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 53 / 66
中國哲學類 / 呂不韋 / 本書目錄
  

呂氏春秋

第53頁 / 共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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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頁

朗讀:

六曰:人主之行,與布衣異。勢不便,時不利,事讎以求存。執民之命。執民之命,重任也,不得以快志為故。故佈衣行此指於國,不容鄉曲。堯以天下讓舜。鯀為諸侯,怒於堯曰:「得天之道者為帝,得帝之道者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為三公。」以堯為失論,欲得三公。怒甚猛獸,欲以為亂。比獸之角,能以為城;舉其尾,能以為旌。召之不來,仿佯於野以患帝。舜於是殛之於羽山,副之以吳刀。禹不敢怨,而反事之。官為司空,以通水潦。顏色黎黑,步不相過,竅氣不通,以中帝心。昔者紂為無道,殺梅伯而醢之,殺鬼侯而脯之,以禮諸侯於廟。文王流涕而咨之。紂恐其畔,欲殺文王而滅周。文王曰:「父雖無道,子敢不事父乎?君雖不惠,臣敢不事君乎?孰王而可畔也?」紂乃赦之。天下聞之,以文王為畏上而哀下也。《詩》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齊攻宋,燕王使張魁將燕兵以從焉,齊王殺之。燕王聞之,泣數行而下,召有司而告之曰:「餘興事而齊殺我使,請令舉兵以攻齊也。」使受命矣。凡繇進見,爭之曰:「賢王故願為臣。今王非賢主也,願辭不為臣。」昭王曰:「是何也?」對曰:「松下亂,先君以不安棄群臣也。王苦痛之,而事齊者,力不足也。今魁死而王攻齊,是視魁而賢於先君。」王曰:「諾。」請王止兵,王曰:「然則若何?」凡繇對曰:「請王縞素闢舍於郊,遣使於齊,客而謝焉,曰:『此盡寡人之罪也。大王賢主也,豈盡殺諸侯之使者哉?然而燕之使者獨死,此弊邑之擇人不謹也。願得變更請罪。』」使者行至齊,齊王方大飲,左右官實禦者甚眾,因令使者進報。使者報,言燕王之甚恐懼而請罪也。畢,又復之,以矜左右官實。因乃發小使以反令燕王復舍。此濟上之所以敗,齊國以虛也。七十城,微田單,固幾不反。湣王以大齊驕而殘,田單以即墨城而立功。詩曰:

「將欲毀之,必重累之;將欲踣之,必高舉之。」其此之謂乎!累矣而不毀,舉矣而不踣,其唯有道者乎!楚莊王使文無畏於齊,過於宋,不先假道。還反,華元言於宋昭公曰:「往不假道,來不假道,是以宋為野鄙也。楚之會田也,故鞭君之仆於孟諸。請誅之。」乃殺文無畏於揚梁之堤。莊王方削袂,聞之曰:「嘻!」


  

投袂而起。履及諸庭,劍及諸門,車及之蒲疏之市。遂舍於郊。興師圍宋九月。宋人易子而食之,析骨而爨之。宋公肉袒執犧,委服告病,曰:「大國若宥圖之,唯命是聽。」莊王曰:「情矣宋公之言也!」乃為卻四十里,而舍於盧門之闔,所以為成而歸也。凡事之本在人主,人主之患,在先事而簡人。簡人則事窮矣。今人臣死而不當,親帥士民以討其故,可謂不簡人矣。宋公服以病告而還師,可謂不窮矣。夫舍諸侯於漢陽而飲至者,其以義進退邪!強不足以成此也。

驕恣


  
七曰:亡國之主,必自驕,必自智,必輕物。自驕則簡士,自智則專獨,輕物則無備。無備召禍,專獨位危,簡士壅塞。欲無壅塞,必禮士;欲位無危,必得眾;欲無召禍,必完備。三者,人君之大經也。晉厲公侈淫,好聽讒人,欲盡去其大臣而立其左右。胥童謂厲公曰:「必先殺三郄。族大多怨,去大族不逼。公曰:「諾。」乃使長魚矯殺郄犨、郄錡、郄至于朝,而陳其屍。於是厲公游于匠麗氏,欒書、中行偃劫而幽之。諸侯莫之救,百姓莫之哀。三月而殺之。人主之患,患在知能害人,而不知害人之不當而反自及也。是何也?智短也。智短則不知化,不知化者舉自危。魏武侯謀事而當,攘臂疾言於庭曰:「大夫之慮,莫如寡人矣!」立有間,再三言。李悝趨進曰:「昔者楚莊王謀事而當,有大功,退朝而有憂色。左右曰:『王有大功,退朝而有憂色,敢問其說?』王曰:『仲虺有言,不谷說之。曰:“諸侯之德,能自為取師者王,能自取友者存,其所擇而莫如己者亡。」今以不谷之不肖也,群臣之謀又莫吾及也,我其亡乎!』」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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