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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 48 / 66
中國哲學類 / 呂不韋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呂氏春秋

第48頁 / 共66頁。

四曰:凡用民,太上以義,其次以賞罰。其義則不足死,賞罰則不足去就,若是而能用其民者,古今無有。民無常用也,無常不用也,唯得其道為可。闔廬之用兵也,不過三萬。吳起之用兵也,不過五萬。萬乘之國,其為三萬五萬尚多,今外之則不可以拒敵,內之則不可以守國,其民非不可用也,不得所以用之也。不得所以用之,國雖大,勢雖便,卒雖眾,何益?古者多有天下而亡者矣,其民不為用也。用民之論,不可不熟。劍不徒斷,車不自行,或使之也。夫種麥而得麥,種稷而得稷,人不怪也。用民亦有種,不審其種,而祈民之用,惑莫大焉。當禹之時,天下萬國,至於湯而三千餘國,今無存者矣,皆不能用其民也。民之不用,賞罰不充也。湯、武因夏、商之民也,得所以用之也。管、商亦因齊、秦之民也,得所以用之也。民之用也有故,得其故,民無所不用。用民有紀有綱。壹引其紀,萬目皆起;壹引其綱,萬目皆張。為民紀綱者何也?欲也惡也。何欲何惡?欲榮利,惡辱害。辱害所以為罰充也,榮利所以為賞實也。賞罰皆有充實,則民無不用矣。闔廬試其民於五湖,劍皆加於肩,地流血幾不可止。句踐試其民於寢宮,民爭入水火,死者千餘矣,遽擊金而卻之。賞罰有充也。莫邪不為勇者興懼者變,勇者以工,懼者以拙,能與不能也。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歸神農。密須之民,自縛其主而與文王。湯、武非徒能用其民也,又能用非己之民。能用非己之民,國雖小,卒雖少,功名猶可立。古昔多由布衣定一世者矣,皆能用非其有也。用非其有之心,不可察之本。三代之道無二,以信為管。宋人有取道者,其馬不進,倒而投之鸂水。又復取道,其馬不進,又倒而投之鸂水。如此三者。雖造父之所以威馬,不過此矣。不得造父之道,而徒得其威,無益於禦。人主之不肖者,有似於此。不得其道,而徒多其威。威愈多,民愈不用。亡國之主,多以多威使其民矣。故威不可無有,而不足專恃。譬之若鹽之於味,凡鹽之用,有所托也。不適,則敗托而不可食。威亦然,必有所托,然後可行。惡乎托?托於愛利。愛利之心諭,威乃可行。威太甚則愛利之心息,愛利之心息,而徒疾行威,身必咎矣。此殷、夏之所以絶也。君利勢也,次官也。處次官,執利勢,不可而不察於此。夫不禁而禁者,其唯深見此論邪!

適威


  

五曰:先王之使其民,若禦良馬,輕任新節,欲走不得,故致千里。善用其民者亦然。民日夜祈用而不可得,苟得為上用,民之走之也,若決積水於千仞之溪,其誰能當之?《周書》曰:「民,善之則畜也,不善則讎也。」有讎而眾,不若無有。厲王,天子也,有讎而眾,故流于彘,禍及子孫,微召公虎而絶無後嗣。今世之人主,多欲眾之,而不知善,此多其讎也。不善則不有。有必緣其心,愛之謂也。有其形不可為有之。舜布衣而有天下,桀,天子也,而不得息,由此生矣。有無之論,不可不熟。湯、武通於此論,故功名立。古之君民者,仁義以治之,愛利以安之,忠信以導之,務除其災,思致其福。故民之於上也,若璽之於涂也,抑之以方則方,抑之以圜則圜;若五種之於地也,必應其類,而蕃息於百倍。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身已終矣,而後世化之如神,其人事審也。魏武侯之居中山也,問於李克曰:「吳之所以亡者何也?」李克對曰:「驟戰而驟勝。」武侯曰:「驟戰而驟勝,國家之福也,其獨以亡,何故?」對曰:「驟戰則民罷,驟勝則主驕。以驕主使罷民,然而國不亡者,天下少矣。驕則恣,恣則極物;罷則怨,怨則極慮。上下俱極,吳之亡猶晚。此夫差之所以自歿於干隧也。」

東野稷以禦見莊公,進退中繩,左右旋中規。莊公曰:「善。」以為造父不過也。使之鈎百而少及焉。顏闔入見,莊公曰:「子遇東野稷乎?」對曰:「然,臣遇之。其馬必敗。」莊公曰:「將何敗?」少頃,東野之馬敗而至。莊公召顏闔而問之曰:「子何以知其敗也?」顏闔對曰:「夫進退中繩,左右旋中規,造父之禦,無以過焉。鄉臣遇之,猶求其馬,臣是以知其敗也。」故亂國之使其民,不論人之性,不反人之情,煩為教而過不識,數為令而非不從,巨為危而罪不敢,重為任而罰不勝。民進則欲其賞,退則畏其罪。知其能力之不足也,則以為繼矣。以為繼,知,則上又從而罪之,是以罪召罪。上下之相讎也,由是起矣。故禮煩則不莊,業煩則無功,令苛則不聽,禁多則不行。桀、紂之禁,不可勝數,故民因而身為戮,極也,不能用威適。子陽極也好嚴,有過而折弓者,恐必死,遂應猘狗而弒子陽,極也。周鼎有竊曲,狀甚長,上下皆曲,以見極之敗也。


  
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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