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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義 - 2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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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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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謹按<<詩>>云:「殷商之旅,其會如林。」傅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禮記>>:「將至泰山,必先有事于配林。」林,樹木之所聚生也。今配林在泰山西南五六里,予前臨郡,因侍祀之行,故往觀之。樹木蓋不足言,猶七八百載間有衰索乎!



  

謹按<<尚書>>:堯禪舜,「納于大麓。」麓,林屬於山者也。<<春秋>>:「沙麓崩。」傅曰:「麓者,山足也」<<詩>>云:「瞻彼早麓。」<<易>>稱:「即鹿無虞,以從禽 也。」



謹按<<爾雅>>:「丘之絶高大者為京。」謂非人力所能成,乃天地性自然也。<<春秋左氏傳>>:「莫之與京。」<<國語>>:「趙文子與叔向游于九京。」今京兆、京師,其義取于此。



謹按<<詩>>云:「如山如陵。」<<易>>曰:「伏戎于莽,升其高陵。」又:「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春秋左氏傅>>曰:「¤有二陵,其南陵,夏後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風雨也。」

在弘農澠池縣。其語曰:「東¤、西¤,澠池所高。」<<國語>>:「周單子會晉厲公于加陵。」<<爾雅>>曰:「陵莫大於加陵。」言其獨高厲也。陵有天性自然者,今王公墳壟各稱陵也。



謹按<<尚書>>:「民乃降丘度土。」堯遭洪水,萬民皆山棲巢居,以避其害。禹決江疏河,民乃下丘營度爽塏之堤,而邑落之。故「丘」之字,二人立一上。一者,地也。四方高,中央下,像形也。<<詩>>云:「至于頓丘,宛丘之下。」<<論語>>:「他人之賢,丘陵也。」<<爾雅>>曰:「天下有名丘五,其三在河南,二在河北。」



謹按<<尚書>>:「舜生姚墟。」傅曰:「郭氏之墟。」墟者,虛也。郭氏,古之諸侯,善善不能用,惡惡不能去。故善人怨焉,惡人存焉,是以敗為丘墟也。今故廬居處高下者亦名為墟。姚墟在濟陰城陽縣,帝顓頊之墟。閼伯之墟是也。



謹按<<詩>>云:「如山如阜。」<<春秋左氏傅>>:魯公伯禽宅曲阜之地。阜者,茂也,言平地隆踴不屬於山陵也。今曲阜在魯城中,委曲長七八里。雒北芒a 即為阜也。



謹按<<春秋左氏傅>>:「培¤無松柏。」言其卑小。部者,阜之類也。今齊、魯之間田中少高¤名之為部矣。



謹按<<爾雅>>:「藪者,澤也。藪 之為言厚也,草木魚鱉所以厚養人君與百姓也。魯有泰野,晉有泰陸,秦有陽紆,宋有盂諸,楚有雲夢,吳有具區,齊有海隅,燕有昭余祁,鄭有圃田,周有焦¤。」今漢有九州之藪,楊州曰具區,在吳縣之西;荊州曰雲夢,在華容縣南,今有雲夢長掌之;豫州曰圃田,在中牟縣西;青州曰孟諸,不知在何處;兗州曰大野,在矩鹿縣北;雍州曰弦蒲,在¤縣北蒲谷亭;幽州曰奚養,在¤縣東;冀州曰泰陸,在鉅鹿縣西北;并州曰昭余祈,在鄔縣北;其一藪推求未得其處。<<尚書>>:紂為逋逃淵藪。<<春秋左氏傅>>曰:「山藪藏疾。」又曰:藪 之薪蒸。虞侯守之”是也。



謹按<<尚書>:「雷夏既澤」。<<詩>> 雲:「彼澤之陂。有蒲與荷。」傳曰:「水草交厝名之為澤。澤者,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春秋左氏傳>>曰:「澤之莞蒲,舟鮫守之。」<<韓詩內傳>>:「筍舜漁雷澤。」雷澤在濟陰城陽縣。



謹按傳曰:“沆者,莽也,言其平望莽莽無涯際也。沆澤之無水,斥鹵之類也,今俗語亦曰沆澤。




  
謹按<<尚書>>,<<春秋公羊傳>>:「齊景公循海而東,師大陷沛澤之中。」<<左氏傳>>:「齊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傳曰:「送逸禽之超大沛。」沛者,草木之蔽茂,禽獸之所蔽匿也。

湖 謹按<<春秋國語>>:「伍子胥諫吳王:『與我爭五湖之利,非越乎?』」及越滅吳,范蠡乘扁舟於五湖。湖者,都也,言流瀆四面所隈都也,川澤所仰以溉灌也。今廬江臨湖、丹陽蕪湖縣是也。



謹按傳曰:「陂者,繁也,言因下鐘水以繁利萬物也。」今陂皆以溉灌,今汝南富陂縣是也。



謹按傅曰:「渠者,水所居也。」秦時韓人鄭國穿渠,孝武帝時,趙中大夫白公復穿渠。故其語曰:「田於何所?池陽、谷口。鄭國在前,白渠起後。舉鍤為雲,決渠為雨。涇水一石,其泥數斗。且溉且糞,長我稷黍。衣食京師,數百萬口。」又鄭當時穿渠以利漕道,若此非一,官民俱賴其饒焉。



謹按<<周禮>>:「溝者,溝也,廣四尺,深四尺。」漠書高祖與項羽要割鴻溝以東為楚是也。鴻溝在滎陽縣。



謹按<<周禮>>:「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故謂之洫。」<<論語>>曰:「禹儘力乎溝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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