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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 241 / 327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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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乙巳,中書省言:「益都、真定盜起,請選省、院官往督捕之,仍募能擒獲者倍其賞,獲三人者與一官。」從之。

壬子,廣西慶遠府猺寇全州,詔平章政事特默齊統兵二萬人擊之。


  

丁巳,詔:「蒙古、色目犯姦盜放偽之罪者,隷宗正府;漢人、南人犯者,屬有司。」

湖廣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

夏,四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壬申,命騰吉斯為總管高麗、女真、漢軍萬戶府達魯花赤,與滿濟勒噶台,併為御史大夫。

丁丑,太白經天。

己卯,奉文宗神主祔于太廟,躬行告祭之禮,樂用宮懸,禮三獻。先是御史台言:「郊廟,國之大典,王者必行親祀之禮,所以盡尊尊、親親之誠,宜因升祔有事于太廟。」帝從之。

是日,罷夏季時享。

壬午,帝命錄許衡孫從宗為章佩監異珍庫提點。

癸未,立鹽局于京師南北城,官自賣鹽,以革專利之弊。

乙酉,中書省言佛事佈施費用太廣,請除累朝期年忌日之外,餘皆罷,從之。

是月,帝如上都。

集賢大學士陳顥扈從至龍虎台,帝命顥造膝前,握其手曰:「卿累朝老臣,更事多矣,凡政事宜極言無隱。」顥頓首謝。顥每集議,其言無不剴切。

河南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

五月,己丑,宦者博囉特穆爾傳皇后旨,取鹽十萬引入中政院。

辛卯,以騰吉斯代薩敦為中書左丞相,薩敦仍商量中書省事。

戊申,詔文濟王曼濟鎮大名,雲南王阿嚕鎮雲南。

是月,贈故中書平章政事王泰亨謚清憲。

舊令,三品以上官,立朝有大節及有大功勛于王室者,得賜功臣號及謚。時寢冗濫失實,惟泰亨在中書時,安南請佛書,請以《九經》賜之,使高麗不受禮遺,為尚書貧不能自給,故特賜是謚。

贈漳州萬戶府知事闞文興英毅侯,妻王氏貞烈夫人,廟號雙節。

六月,戊午,淮水漲,山陽縣滿浦、清岡等處民畜房舍多漂溺。

乙亥,騰吉斯辭左丞相不拜,覆命薩敦為左丞相。

辛巳,詔蒙古、色目人行父母喪。

癸未,復立繕工司,造繒帛。

乙酉,追封雅克特穆爾為德王,謚忠武。

是月,彰德雨白毛。民謡雲「天雨綫,民起怨,中原地,事必變。」

秋,七月,丁亥,戒陰陽人毋得于貴戚之家妄言禍福。

辛卯,祭太祖、太宗、睿宗三朝禦容,罷秋季時享。

壬辰,帝幸大安閣。是日,宴侍臣于奎章閣。

壬寅,詔:「蒙古、色目人犯盜者免刺。」

是日至九月,太白屢經天。

監察御史多爾濟巴勒條陳九事:「一曰比日幸門漸啟,刑罰漸差,無功者覬覦希賞,有罪者僥倖求免。恐刑政漸弛,紀綱漸紊,勞臣何以示勸,奸臣何以警懼!二曰天下之財皆出於民,民竭其力以佐公上,而用猶不足,則嗟怨之氣,上干陰陽之和,水旱災變所由生也。宜專命中書省官二員,督責戶部,議定減省,罷不急之工役,止無名之賞賜。三曰禁中常作佛事,權宜停止。四曰官府日增,選法愈敝,宜省冗員。五曰均公田。六曰鑄錢幣。七曰罷山東田賦總管府。八曰蠲河南自實田糧。九曰禁取姬妾于海外。」

八月,辛未,赦天下。

京師地震,鷄鳴山崩,陷為池,方百里,人死者甚眾。

癸未,中書平章政事阿爾哈雅罷。


  
是月,南康路旱蝗,賑之。

九月,辛卯,帝至自上都。

甲午,猺賊陷賀州,發河南、江浙、江西、湖廣諸軍及八番義從軍,命廣西寅慰使都元帥章巴延將以擊之。

壬子,賑吉安路水災。

冬,十月,乙卯朔,正內外官朝會儀班次,一依品從。

戊午,享于太廟。

辛酉,以侍御史許有壬為參知政事,知經筵事。

丁卯,立湖廣黎兵屯田萬戶府。

己卯,上皇太后尊號曰:「贊天開聖仁壽徽懿昭宣皇太后。」赦天下,免今年民租之半,內外官四品以下減一資。

先是監察御史檯布哈率同列上章,言嬸母不宜加徽稱,太后怒,欲殺言者,檯布哈語眾曰:「此事自我發之,甘受誅戮,決不敢累諸公也。」已而太后怒解,曰:「風憲有臣如此,豈不能守祖宗之法乎!」賜金幣二匹以旌其直,然其言終不用也。

卻獻天鵝。

十一月,戊子,中書省臣請發兩宗船下番,為皇后營利。

是月,集賢直學士兼國子祭酒宋本卒。本制行純白,不可干以私,而篤朋友之義,人有片善,稱道不少置。尤以植立斯文自任,知貢舉,取進士滿百人額;為讀卷官,增第一甲為三人。父官南中,貧賣宅以去;居官清慎,饘粥至不給。本未弱冠,聚徒以養親,殆二十年,歷仕通顯,猶僦屋以居。

十二月,甲戌,詔整治學校。

是歲,始以珍格皇后配享武宗。時議三朝皇后升祔未決,巴延以問太常博士逯魯曾曰:「先朝既以珍格皇后無子,不為立主,今所當立者,明宗母耶,文宗母耶?」對曰:「珍格皇后在武宗朝,已膺寶冊,則明、文二母皆為妾。今以無子之故不得立主,而以妾母為正,是為臣而廢先君之後,為子而封先父子妾,于禮不可。昔燕王慕容垂即位,追廢其母后,而立其生母為後以配享先皇,為萬世笑。豈可復蹈其失乎?」集賢學士陳顥素嫉魯曾,乃曰:「唐太宗冊曹王明之母為後,是亦二後也,奚為不可?」魯曾曰:「堯之母為帝嚳庶妃,堯立為帝,未聞冊以為後而配嚳。皇上為大元天子,不法堯、舜而法唐太宗耶?」眾服其議,而巴延亦是之,遂以珍格皇后配享武宗,擢魯曾為監察御史。

禁私創寺觀庵院。僧道入錢五十貫,給度牒,方聽出家。

○順帝至元元年乙亥,一三三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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