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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癸亥朔,作上都華嚴寺、帝師帕克斯巴寺及丞相拜珠第,役軍六千二百人。
定軍官襲職,嫡長子孫幼者,令諸兄弟攝之,所受制敕書權襲,以省爭訟。
丙寅,翰林國史院進《仁宗實錄》。進前數日,監修拜珠詣國史院聽讀首卷,書大德十年事,不書左丞相哈喇哈斯定策功,惟書越王圖喇勇決。拜珠從容謂史官曰:「無左丞相,雖百越王何益!錄鷹犬之勞而略發蹤指示之人,可乎?」立命書之,其它筆削未盡然者,一一正之。人皆服其卓識。
己巳,修廣惠河閘十有九所,治野狐、桑乾道。
癸酉,畋于柳林。帝顧謂拜珠曰:「近者地道失寧,風雨不時,豈朕纂承大寶行事有闕歟?」對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責固宜,亦由臣等失職,不能燮理。」帝曰:「朕在位三載,于兆姓萬物,豈無乘戾之事!卿等宜與百官議,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
拜珠患法制不一,有司無所守,請詳定舊典以為通制。於是命樞密副使完顏納坦、集賢學士侍御史曹伯啟纂集累朝格例而損益之。書成,辛巳,奏上,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名曰《大元通制》,頒行天下。伯啟言:「五刑者,刑異五等。今黥、杖、徒役于千里之外,百無一生還者,是一人身備五刑,非五刑各底於人也,法當改易。」丞相雖是之而不果行。
丙戌,雨土。
造五輅旗。
丁亥,敕金書《藏經》二部,命拜珠等總之。
戊子,封鷹師布哈為趙國公。
辛卯,以太子賓客巴圖廉貧,賜鈔十萬貫。
三月,壬辰朔,帝如上都。
丁酉,平江路嘉定州饑,發粟六萬石賑之。
丁未,西番參卜郎諸族叛,敕鎮西武靖王綽斯監等發兵討之。
戊申,祔太皇太后于順宗廟室,上尊謚曰昭獻元聖皇后。
辛亥,以圓明、王道明之亂,禁僧、道度牒符弦。
丙辰,敕:「醫、卜、匠官,居喪不得去職,七十不聽致仕,子孫無廕敘,能紹其業者量材錄用。」
監察御史拜珠、嘉琿坐舉巴斯爾濟蘇失當,並黜免。
夏,四月,壬戌朔,敕天下諸司命僧誦經十萬部。
丁卯,旌內黃縣節婦王氏。
己巳,浚金水河。
甲戌,敕都功德使庫爾嚕至京師。釋囚大闢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者六十九人。放籠禽十萬,命有司償其直。
己卯,詔行助役法。遣使考視稅籍高下,出田若干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
五月,庚子,大風,雨雹,柳林行宮大木盡拔。
辛丑,以特克實獨署御史大夫事。
戊申,監察御史善繼元、宋翼言「特們德爾奸貪負國,生逃顯戮,死有餘辜。」乃命毀所立父祖碑,並追官爵及封贈制書,籍沒其家資,告諭中外。
帝禦大安閣,見太祖、世祖遺衣,皆以縑素木棉為之,重加補綴,嗟嘆良久,謂侍臣曰:「祖宗創業艱難,服用節儉乃如此,朕焉敢頃刻忘之!」
戊午,奏元行宮正殿災,上都利用監庫火,帝命衛士撲滅之。因語群臣曰:「也皇始建宮室,于今安焉,至朕而毀,實朕不能圖治之故也。」奇禦衛兵戍邊,有卒累功,請賞以官,帝曰:「名爵豈賞人之物!」賜鈔三千貫。
六月,寇圍寧都,州民孫王臣出糧餉軍,旌其門。
丁卯,西番參卜郎諸寇未平,遣徽政使醜嚕往督師。
壬申,將作院使哈撒佈哈,坐罔上營利,杖流之,籍其家。
留守司以雨請修都城,詔以不宜大興土功,其略完之。
癸酉,太常請纂修累朝儀禮,從之。
乙酉,諸王錫濟伯數寇邊,至是遣使來降,帝曰:「朕非欲彼土地人民,但吾民不罹邊患,軍士免于勞役,斯幸矣。今既來降,當厚其賜以安之。」
秋,七月,辛卯朔,宣政使奇徹台自偉旨署事,中書以體制非宜,請通行禁止,從之。
癸卯,太廟成。前殿十有五間,東西二門為夾室,南向。
知樞密院事拜坦,坐臓杖免。
乙巳,招諭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
己酉,丞相拜珠,以海運糧視世祖時頓增數倍,今江南民力困極而京倉充滿,請歲減二十萬石;帝遂並特們德爾增科江淮糧免之。
丙辰,御史台請降旨開言路,帝曰:「言路何嘗不開,但卿等選人未當耳。朕知向所劾者,率由宿怨羅織成獄,加之以罪,遂玷其人,終身不復伸。御史嘗舉巴爾濟蘇可任大事,未幾,以貪墨伏誅。言路選人,當乎否乎?」時特們德爾兩子俱獲罪,毀碑籍資,明致其罰。帝方委任拜珠,以進賢退不肖為急務。特克實以奸黨不自安,而帝又屢飭台臣以阿比特們德爾之事,特克實由是益懼。
是月,冀寧、興和、大同三路隕霜。
帝在上都,夜寐不寧,命作佛事,拜珠以國用不足諫止之。既而奸黨懼誅者,復陰誘群僧,言國當有厄,非作佛事而大赦,無以禳之。拜珠叱曰:「爾輩不過圖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耶?」奸黨聞之,知必不免,遂萌逆圖。
八月,辛酉,晉王獵于圖喇之地,特克實遣烏魯斯告曰:「我與哈克繖、額森特穆爾、實達爾謀已定,事成,推立王為皇帝。」又令烏魯斯以其事告晉王之內史都爾蘇,且言:「汝與巴蘇呼知之,勿令舒瑪爾節得聞也。」晉王命囚烏魯斯,遣巴勒密實特等赴上都,以逆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