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雲石哈雅,為皇子說書秀才,宿衛禁中,上疏條六事:「一日釋邊戍以修文德,二曰教太子以正國本,三曰設諫官以輔聖德,四曰表姓氏以旌勛冑,五曰定服色以變風俗,六曰舉賢才以恢至道。」書凡萬餘言,未報,拜翰林侍讀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夏,四月,丁未,以太子少保章律為江浙行省平章,戒之曰:「以汝先朝舊人,故命汝往。民為邦本,無民何以為國!汝其上體朕心,下愛斯民。」
丁巳,罷中政院。
辛酉,敕:「國子監師儒之職,有才德者,不拘品級,雖布衣亦選用。」
丁卯,罷行至大銀鈔、銅錢。詔曰:「我世祖皇帝,參酌古今,立中統、至元鈔法,天下流行,公私蒙利,五十年于茲矣。比者尚書省不究利病,輒意變更,既創至大銀鈔,又鑄大元至大銅錢。鈔以倍數太多,輕重失宜;錢以鼓鑄弗給,新舊恣用;曾未再期,其弊滋甚。爰咨廷議,允協輿言,皆願變通以複舊制。其罷資國院及各處泉貨監提舉司,買賣銅器,聽民自便。應尚書省已發各處至大鈔本及至大銅錢,截日封貯,民間行使者,赴行用庫倒換。」楊多爾濟曰:「法有便否,不當視立法之人為廢置。銅錢與楮幣相權為用,古之道也。錢何可遽廢耶!」言雖不用,時論是之。
帝禦便殿,李孟曰:「陛下禦極,物價頓減,方知聖人神化之速,敢以為賀。」帝蹙然曰:’卿等能儘力贊襄,使兆民又安,庶幾天心克享。至于秋成,尚未敢必。今朕踐阼曾未逾月,寧有物價頓減之理!朕托卿甚重,茲言非所賴也。”孟愧謝。
帝諭集賢學士呼圖魯都爾密色曰:「向召老臣十人,所言治政,汝其詳譯以進,仍諭中書悉心舉行。」
初,尚書省用建言者冒獻河汴官民地為無主,奏立田糧府,歲輸數萬石。帝即位,詔罷之,竄建言人于海外,令河南行省復其舊業。行省方並緣為奸,田猶未給;及太子副詹事王約出為河南右丞,至則立期檄郡縣釐正如詔。
會更錢鈔法,且令天下稅盡收至大鈔。約度河南歲用鈔七萬錠,不致上供不給,乃下諸州,凡至大、至元鈔相半。眾以方詔命為言,約曰:「吾豈不知!第歲終諸事不集,責亦匪輕。」丞相布琳濟岱贊之,曰:「善。」遣使白中書省,遂遍行天下。
帝如上都。
五月,癸酉,遣兵擊八百媳婦。陝西侍御史趙世延諫曰:「蠻夷事在覊縻,先朝用兵不已,致亡失軍旅,誅戮省臣。今第當選重臣知治體者,付以邊寄,兵且勿用也。」不聽。命雲南王及阿固岱率眾討之。
丙子,命翰林國史院纂修先帝實錄及累朝皇后、功臣列傳。
甲午,復太常禮儀院為太常寺。
是月,禁民捕鴐鵝。
六月,癸卯,敕宣政院:「凡西番軍務,必移文樞密院同議以聞。」
丁巳,敕:「翰林國史院春秋致祭太祖、太宗、睿宗禦容,歲以為常。」
大同路宣寧縣民家產犢而死,頗類麒麟,車載以獻,左右曰:「古所謂瑞物也。」帝曰:「五穀豐熟,百姓安業,乃為瑞耳。」
庚申,敕:「自今諸司白事,須殿中侍御史在側。」
甲子,上仁惠宣孝皇帝尊謚,廟號武宗,國語曰庫魯克皇帝。
己巳,衛王阿珠格入見。帝諭省臣曰:「朕與阿珠格同父而異母,朕不撫育,彼將誰賴!其賜鈔二萬錠,它勿授例。」
帝覽《貞觀政要》,諭翰林侍講阿林特穆爾曰:「此書有益於國家,其譯以國語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誦習之。」
秋,七月,癸未,甘州地震,大風,有聲如雷。
己亥,詔諭省臣曰:「朕前戒近侍毋輒傳旨中書,自今敢有犯者,不須奏聞,直捕其人付刑部究治。」
是月,大寧等路隕霜。
閏月,辛丑,命國子祭酒劉賡詣曲阜,以太牢祠孔子。
甲辰,帝將還大都,太后以秋稼方盛,勿以鷹坊、駝人、衛士先往,庶免害稼擾民。敕禁止之。
樞密院言:「居庸關古道四十有三,軍吏防守之處僅十有三;舊置千戶,位輕責重,請置隆鎮萬戶府,俾嚴守備。」制可。
丙午,奉武宗神主祔于太廟。
戊申,封李孟秦國公。孟感帝知遇,以國事為己任,見當時賜予太廣,名爵太濫,風俗太侈,僭擬無章,勸帝以「人君之柄在刑與賞,刑不足懲,賞不足勸,何以為治!」帝在懷州,深見吏弊,既即位,欲痛剷除之。孟曰:「吏亦當有賢者,在激厲之而已。」帝曰:「卿儒者,宜與此曹氣類不合,而曲為保護如此,真長者之言也。」孟嘗乘間請罷政權,避賢路。帝謂之曰:「朕在位,必卿為中書,朕與卿相與終始。自今其勿復言。」因圖其像,命詞臣為之贊,及禦書「秋谷」二字賜之。入見,必賜坐,語移時,稱其字而不名。
己未,詔諭省臣曰:「昔世祖注意國學,如博果密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材。朕今親定國子生額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經者,以次補伴讀,着為定式。」
甲子,寧夏地震。
丁卯,鄂勒哲、李孟等言:「方今進用儒者,老成日已凋謝,四方儒士有成材者,請擢任國學、翰林、秘書、太常或儒學提舉等職,俾學者有所激勸。」詔:「自今勿限資格,果才而賢,雖白身亦任之。」
禁醫人非選試及着籍者,毋行醫藥。
大同宣寧縣雨雹,積五寸,苗稼盡損。
八月,己巳朔,裁京朝諸司員數,並依至元三十年舊額。
以近侍庫勒實為戶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