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玠素不為威儀,既除宣撫副使,簡易如故。常負手步出,與軍士立語,幕客請曰:「今大敵不遠,安知無刺客?萬一或有意外,豈不上負朝廷委任之意,下孤軍民之望哉?」玠謝曰:「誠如君言。然玠意不在此。國家不知玠之不肖,使為宣撫,恐軍民之間有冤抑無告者,為門吏所隔,無由自達耳。」幕客乃服。
癸未,寶文閣直學士、宣撫處置使參議官劉子羽,責授單州團練副使、白州安置;寶文閣學士、宣撫處置使參議官程唐,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本州居住。
丙戌,吳玠與金人戰,敗之,遂復鳳、秦、隴州。
戊子,神武左副軍統制李橫,以襄陽失守,于國門待罪,詔放罪。
橫與蔡、唐州、信陽軍鎮撫使牛皋、商、虢州鎮撫使董先,自南昌隨趙鼎赴行在,詔以其軍萬五千人屬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皋見帝,因陳劉豫必滅之理,中原可復之計,乃命皋復往江州,聽岳飛節制。
庚寅,置孳生牧馬監于臨安府。
庚子,詔江東宣撫使劉光世遣兵巡邊。
初,襄陽既為偽齊將李成所據,川、陝路絶,湖、湘之民亦不奠居。朱勝非言:「襄陽上流,襟帶吳、蜀,我若得之,進則可以蹙賊,退則可以保境。今陷于寇,所當先取。」帝曰:「今便可議,就委岳飛何如?」參知政事趙鼎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鼎因奏令淮東宣撫使韓世忠以萬人屯泗上為疑兵;令光世先精兵出陳、蔡,庶幾兵勢相接。
癸卯,諫議大夫唐煇言:「伏見川陝宣撫司捷奏再至,謂敵兵盡去。臣竊思金人之來,擁眾十餘萬,是欲必得四川。然則方遣使議和而進兵攻取,此其素謀久矣。李成之在襄陽,蓋與川、陝之師相表裡,今不得志于川、陝,必與李成合兵,或侵荊南,或窺淮甸,必不肯一戰遂已。望申敕諸帥,整軍旅,遠斥堠,備禦加嚴,則為盡善。廟堂于上流及淮甸,宣講求所以戰守之策,尤不可緩。」乃命三省、樞密院講求戰守之策,仍札沿江諸帥嚴加備禦。
丁未,以忠鋭第一將隷神武軍。初,崔增從荊南制置使王侄討楊麼,遇賊,戰死,侄因請其軍自隷,許之。
是月,金主至自東京。
五月,辛亥,直龍圖閣、知建康府呂祉乞存舊行宮以為便殿,許之。
御史中丞辛炳言:「竊見祖宗朝宰相執政,員數稍多,每有所施設,必都堂聚議,參訂可否而行之。故仁宗皇帝時,雖有西夏元昊之叛,而晏然若無事者,以韓琦、范仲淹輩同心協濟也。臣得諸搢紳之間,咸謂頃者駐蹕會稽,猶聞大臣每日會議,至三至四。自呂頤浩再相,專權自私,會食外往往各于合子押文字,雖軍旅之事,差除之屬,亦有不同相關決者。陛下遭時多艱,四方未靖,一日二日萬幾,盡以付之二三大臣,間有橫議害政者,不旋踵而遂去之,政欲廟堂之上同寅協恭,可否相濟,以贊中興之業也。願詔大臣上體宵旰之意,每一號令之出,一政事之施,人材之進退,賞罰之勸懲,凡有涉于利害者,必商榷參訂,審得其當,然後言于陛下而行之,盡復昔時會議故事,以踵前古都俞之風。僉論既諧,宜無乖謬。茲事體大,惟陛下留意。」壬子,詔札與三省、樞院。
川陝宣撫司奏敵兵自鳳翔退走,詔札與沿江諸帥、神武諸軍,仍出榜曉諭。
甲寅,江西制置使岳飛復郢州。
初,飛既出師,詔淮西宣撫使劉光世發精兵萬餘人援之,飛率統制官王萬等自鄂渚趨襄陽,右仆射朱勝非許迄事建節,且命戶部員外郎沈昭遠往總軍餉。參知政事趙鼎,請帝親筆詔監司、帥守餉飛軍無闕。飛將發,命軍士毋得殘民,禾稼皆秋毫不敢犯。遂引兵攻襄陽,軍聲大振。
乙卯,詔:「荊、浙、江、湖通接邊報州軍,並置撥鋪,每二十里為一鋪,增遞卒五人,日增給食錢,月一更替。文書稽違,如傳送金字牌法抵罪。提舉官常切檢點。」
辛酉,淮東宣撫使韓世忠奏,本軍統兵官武功大夫、貴州刺史劉光弼乞升差,帝謂輔臣曰:「光弼必光世之家,茲事未便,恐光世疑也。」
世忠與光世交惡不已,至是世忠自揚州入朝,殿中侍禦中常同言:「二臣蒙陛下厚恩,若不協心報國,一旦有急,其肯相援!望分是非,正典刑,以振紀綱。」帝以章示二人。它日,帶禦器械劉光烈召帶禦器械韓世良食,世良拒之,世忠見帝,因及其事,帝曰:「世良等內諸司耳,設有不知,罷其一可也。至如大將,國家利害所繫,漢賈復、寇恂以私憤幾欲交兵,光武一言分之,即結友而去。卿與光世不睦,議者皆謂朝廷失駕馭之術,朕甚愧之。」世忠頓首請罪,曰:「敢不奉詔。它日見光世,當負荊以謝。」帝以其語諭輔臣,然二人卒不解。於是光弼更領夔州路兵馬都監兼知黔州,仍舊從軍。
甲子,參知政事孟庾兼權樞密院事。
甲戌,國子監丞王普上明堂典禮未正者十二事;其二,先薦牛,後羊豕;其三,尊罍之數;其四,升祠祭法酒于內法酒之上;其六,禮官冕服,舊自七旒以下,凡三等,今增為四等;其七,皇帝未後詣齋室,非三日齋之義,請改用質明;其八,行事官致祭,勿給酒;其九,以侍中、中書令等侍立待合門官;其十,設席,升煙,奠冊,勿以散吏;其十一,樂典先制譜,後撰詞,非是,請倚詞制譜;其十二,皇帝還位,當歌大呂以易黃鐘;皆從之。其一,請以玉爵易陶匏;其五,言《三禮圖》祭器制度不合古,請用政和新體改造;皆未克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