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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 281 / 483
古典散文類 / 林則徐等 / 本書目錄
  

晚清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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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國家思想者何?一曰:對於一身而知有國家,二曰:對於朝廷而知有國家,三曰:對於外族而知有國家,四曰:對於世界而知有國家。

所謂對於一身而知有國家者何也?人之所以貴於他物者,以其能群耳。使以一身孑然孤立於大地,則飛不如禽,走不如獸,人類之翦滅亦既久矣。故自其內界言之,則太平之時,通功易事,分業相助,必非能以一身而備百工也;自其外界言之,則急難之際,群策群力,捍城禦侮,尤非能以一身而保七尺也。於是乎國家起焉。國家之立,由於不得已也,即人人自知僅恃一身之不可,而別求我相團結、相補助、相捍救、相利益之道也。而欲使其團結永不散,補助永不虧,捍救永不誤,利益永不窮,則必人人焉知吾一身之上,更有大而要者存。每發一慮,出一言,治一事,必常注意于其所謂一身以上者此兼愛主義也。雖然,即謂之為我主義,亦無不可。蓋非利群,則不能利己,天下之公例也。苟不爾,則團體終不可得成,而人道或几乎息矣。此為國家思想之第一義。


  

所謂對於朝廷而知有國家者何也?國家如一公司,朝廷則公司之事務所,而握朝廷之權者,則事務所之總辦也。國家如一村市,朝廷則村市之會館,而握朝廷之權者,則會館之值理也。夫事務所為公司而立乎,抑公司為事務所而立乎?會館為村市而設乎,抑村市為會館而設乎?不待辨而知矣。兩者性質不同,而其大小輕重,自不可以相越,故法王路易第十四「朕即國家也」一語,至今以為大逆不道,歐美五尺童子,聞之莫不唾罵焉。以吾中國人之眼觀之,或以為無足怪乎?雖然,譬之有一公司之總辦,而曰「我即公司」,有一村市之值理,而曰「我即村市」,試思公司之股東,村市之居民,能受之否耶?夫國之不可以無朝廷,固也。故常推愛國之心以愛及朝廷,是亦愛人及屋、愛屋及烏之意云爾。若夫以烏為屋也,以屋為人也,以愛屋愛烏即愛人也,浸假愛烏而忘其屋,愛屋而忘其人也,欲不謂之病狂,不可得也。故有國家思想者,亦常愛朝廷,而愛朝廷者,未必皆有國家思想。朝廷由正式而成立者,則朝廷為國家之代表,愛朝廷即所以愛國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則朝廷為國家之蟊賊,正朝廷乃所以愛國家也。此為國家思想之第二義。

所謂對於外族而知有國家者何也?國家者,對外之名詞也。使世界而僅有一國,則國家之名不能成立。故身與身相併而有我身,家與家相接而有我家,國與國相峙而有我國。人類自千萬年以前,分孳各地,各自發達,自言語風俗,以至思想法制,形質異,精神異,而有不得不自國其國者焉。循物競天擇之公例,則人與人不能不衝突,國與國不能不衝突,國家之名,立之以應他群者也。故真愛國者,雖有外國之神聖大哲,而必不願服從于其主權之下,寧使全國之人流血粉身靡有孑遺,而必不肯以絲毫之權利讓於他族。蓋非是則其所以為國之具先亡也。譬之一家,雖復室如懸磬,亦未有願他人入此室處者。知有我故,是故我存。此為國家思想第三義。


  
所謂對於世界而知有國家者何也?宗教家之論,動言天國,言大同,言一切眾生,所謂博愛主義,世界主義,抑豈不至德而深仁也哉,雖然,此等主義,其脫離理想界而入于現實界也,果可期乎?此其事或待至萬數千年後,吾不敢知,若今日將安取之?夫競爭者文明之母也,競爭一日停,則文明之進步立止。由一人之競爭而為一家,由一家而為一鄉族,由一鄉族而為一國,一國者,團體之最大圈,而競爭之最高潮也。若曰並國界而破之,無論其事之不可成,即成矣,而競爭絶,毋乃文明亦與之俱絶乎?況人之性非能終無競爭者也。然則大同以後,不轉瞬而必復以他事起競爭于天國中,而彼時則已返為部民之競爭,而非復國民之競爭,是率天下而復歸於野蠻也。今世學者,非不知此主義之為美也,然以其為心界之美,而非歷史上之美,故定案以國家為最上之團體,而不以世界為最上之團體,蓋有由也。然則,言博愛者,殺其一身之私以愛一家可也,殺其一家之私以愛一鄉族可也,殺其一身一家一鄉族之私以愛一國可也。國也者,私愛之本位,而博愛之極點,不及焉者亦野蠻也,過焉者亦野蠻也。何也?其為部民而非國民,一也。此為國家思想第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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